《为囚的日子》
第16节

作者: 鲁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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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就有同仁发出这样的感慨:地球已经不适合好人居住了。
  阿华经常对我哭着说:“判我三年,我就完了!”我也不知该如何去安慰他!所以总用:“没事兄弟,你冤!人在做,天在看,老天会给你公道的。”
  最后却公道来三年半的刑期!冤吗?不算冤!河南的海哥若不是海嫂的“死而复活”现在恐怕还在劳动改造呐!比起海哥,“这点伤”算的了什么!可“这点伤”又怎么能“不算什么”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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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大家!

  谢谢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我会尽量改正和满足!不道之处多谅解!
  另外,回忆,波仔说你是个好人!
  还有格格,为你写诗,哥不食言!
  日期:2011-12-09 20:16:48
  看守所虽小!也是五脏俱全!什么样的人都有!号里有个小伙子,江西人,长得很精神,名字叫,﹡斌。

  阿斌有个坏毛病,喜欢到朱哥那里打小报告。说谁谁谁又违反了什么规定!同仁们称这种人为点子!
  ~~~~~
  回,漫长等待,可以留言了。我也加了你!
  日期:2011-12-09 21:08:50
  其实点子多是出现在监狱里!点子就是靠向管教干警们透露监区里面一些事情,来换取点高分!他们是管教干警安排在同仁中的眼睛。一般监区里发生了什么,监区长和管教干警们一清二楚。这种人就像间谍一样潜伏在同仁们之间!
  监狱里的点子出卖同仁是为了早点回家,阿斌却为了能多吃块馒头,多得到块咸菜!

  监狱里的警官会隐蔽点子们的身份!他们的交易是秘密的!可阿斌就是赤裸裸的对峙!
  有一次阿斌就点了阿华。那是在坐板时间!好久没有换板,阿华可能是实在撑不住了,悄悄的把腿伸了一下!朱哥他们根本没有看见。可谁想阿斌竟打了报告(他们两个人坐板相邻)!
  “报告朱哥,﹡﹡华,不按规定坐板!刚才伸了一下腿!”
  “我没有!”阿华用眼睛瞪着阿斌愤愤的说。
  “报告朱哥!他还用眼睛瞪我!”
  “﹡﹡华,你个臭傻壁!你想怎么着。给你脸了是吧!艹你妈的!你还想违反监规监纪啊!他怎么不说我啊!你个臭傻壁,滚前面坐去,别换板!妈的,三天!”

  后来洗澡时见到阿华的屁股都坐破了一层皮!那天吃饭时阿斌多吃了一个馒头,而那个馒头本该是阿华的!
  日期:2011-12-09 21:47:59
  54.~~~孤灯寐,思绪几多长,千里家门外,有婆娑慈影,银发照残阳!惊回首,满身风雨,一襟寒霜~~~
  出来混,早晚是要还的!
  后来他们两个在三筒竟分在了一个号,阿华早到!当阿斌去那个号时,阿华的身份已经是值班组长了(他们号的头板是山东人)!
  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大家可想而知了。当天风场就给阿斌走了板!

  阿华亲自走的,每拍一次阿斌嘴里就说一句:“谢谢华哥,我错了。”
  那次走完板后,阿斌的屁股几天都不敢碰板!就这样,阿斌还华哥华哥送方便面给阿华吃!
  其实阿斌也是挺冤,为打篮球打了一架,对方不经打,被打断一根手指!判了个伤害,咧了三年!
  日期:2011-12-09 22:35:08
  人在绝望时往往会把物质的东西看得很淡!就像阿华,当接到检查院,那张定性票时,先是死人般的静坐着流泪,嘴里不停的说,“完了完了”
  再后来就是把自己定的方便面分给要好的同仁!大有生离死别的意思!
  哥当时曾做错一件事。当看到阿华终日郁郁的样子,建议他请律师。
  没想到白白花了阿华五千大洋,也没得到意想中的结果!
  其实在那种压力下,律师已俨然成了同仁们心中最后的救命稻草!
  印象中的律师头戴白色的假发,滔滔不绝为辩护人辩护。可现实中的律师也有戴假发的!那是因为想钱想的秃顶了!也没有滔滔不绝,只是生硬的念着刑法上的条款。(我认为只要会说普通话,我儿子也能胜任这个职业!)

  律师真是个暴力的职业!五千大洋只来三次(交上钱!定了性,再就是开庭时说两句话)!
  怪不得有人说,在世界上,最挣钱的职业是医生和律师!
  日期:2011-12-10 13:03:15
  更新
  “接上段”

  阿斌唱歌唱的很好,跟我兄弟波仔有一拼!但阿斌经常改着歌词唱。曾听过他改编的《爱大,受伤了》还是蛮有意思的,他是这样唱的:挨打了吧,受伤了吧!回下头看看是满脸伤疤!挨打了吧,受伤了吧!捂着那被子你哭一场!……没想到最后哭的却是他!种下荆棘就扎脚。所以做人真的需要低调!
  有天晚上号里来了个河南小孩,看样子就十六七岁的样子!很瘦小,很白净。名字叫﹡松。组织卖银罪,最后判了五年!听到检察院的定性票后,我有些惊诧!在后来的闲聊中才知道他是故意进来替大哥顶罪的!
  ~~~~~
  回方正科技
  朝哥,我在北京!

  回,porsche
  昨晚写东西费了点时间,晚睡了会!
  回,漫长等待
  你留言我为你回,只要是我知道的!
  日期:2011-12-10 13:17:00

  55.~~~秋风起,夜色沉,泣断离乡,暗暗已无魂。弦月勾起枕上泪,说不尽,千山梦外爷娘心。~~~
  日期:2011-12-11 06:49:07
  顶罪!大家都觉得你哥我又在瞎掰了是吧!其实在没这段经历之前哥也不相信现实中真的存在顶罪的情况!只是在写着“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的港片中才会被编剧们想象出来!
  在现实的监狱中,顶罪者也不乏其人。在哥回到山东服刑时,就有一个很好的兄弟叫洋洋,替大哥做了三年半的牢,最后出来去投奔他那所谓的大哥!那畜生没有了先前的承诺!想给五百块钱了事!
  五百块!三年半!

  在一次狱友想见的晚宴上,洋洋喝大了,大的一塌糊涂,抓着我的手哭着说“虎哥啊虎哥!你兄弟难受啊!外面还不如里面呐!”
  精神层面的欺骗,在洋洋经过三年残酷的监狱生活后被证实,那种心灵上的创伤要远远大于皮肉之苦!
  奉劝那些有顶罪念头的朋友,千万别做那种傻事!哪怕先前他把世界都承诺给你!不过如果你觉得就算出来后行同陌路也值的话!那你就是当代的梁山好汉了!哥也佩服你。
  ~~~~~
  回波仔

  “爷”,“爹”也!木兰诗中也有“从此替爷征”的句子!那可不是替爷爷去打仗奥!兄弟,该看书了!哈哈……当然只是开玩笑!昨天同一起工作的朋友们喝酒,七八两老白干,若不是手机的闹钟,这会恐怕还在梦周公呐!好了兄弟,天寒加衣,注意身体!
  回大家
  谢谢大家的关心和支持!我会一直更下去!只要有时间!
  日期:2011-12-11 07:59:56
  阿松其实就是个洗浴中心的服务生。在他大哥的店被封了之后,他的身份就由服务生变成了组织卖银者。当然这种身份的转变,有他大哥三十万的承诺!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他那大哥还算场面。给他存生活费每次一千,至于后来怎样就无从知晓了!后来听说判了五年。
  不过后来在南大楼哥见到他狼吞虎咽的吃号饭!十之八九又是一个洋洋!
  ~~~~~
  回波仔
  兄弟好!要工作了!有空更新!

  日期:2011-12-11 11:25:20
  56.~~~昨夜月亏盈,煞煞风。亏盈算起,不满两三更。若将月食比刑期,虽相似,苦寒长短,怎能比从容!~~~
  阿松的到来,又引起了朱哥的淫言秽语。
  “小壁崽子,见过办事的吗?”朱哥问道。
  “报告朱哥,见多了!”阿松回答着。

  “唉吆!说说都有些什么姿势!”朱哥很期待的样子。
  “报告,……”阿松刚说出报告两字,朱哥便打断他的话。
  “你现在不用打报告,直接说,直接说。”(朱哥真他妈色,号里的规定就被他淫欲随意改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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