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空下的城市被五颜六色的霓虹灯渲染的好像魔幻城堡一般。静静流淌着的河水身旁,笔直伫立着一连串极富有时代感的路灯。它们就仿佛皇城内的卫兵一样,在默默地守卫着我们赖以生存的水源。各式各样的人穿梭在灯火阑珊之间,他们宛如正在茫然的寻找着自己的归处,也好似被这个城市的繁华所吸引住了灵魂。
总之,看着这些照片在眼中陆续闪过,我不禁赞叹了一句。
“哎,专业的就是专业的。跟我们这些业余的就是没法比啊!”
“你这话什么意思?”秦程边笑着,边问我。
“哈哈,错了错了,是我们这些业余的实在没办法和你们这些专业的比!”
我赶忙变换了语句。
秦程满意的把头转了回去,继续仔细看着汽车前面的道路。
“你刚出来时,看你一脸失魂落魄的样子,出什么事了吗?”
秦程握着方向盘,向我问出了一个我不想回答的问题。
“哦,没事。可能是因为今天星期日,店里太忙了,累的。”
我一边敷衍的回答着,一边举起秦程的D3S。将眼睛靠近取景器,透过车窗玻璃朝外看去。
很快,我喉咙里不由自主的发出了一个很低的声音,“啊?”
“怎么了?”秦程问道。
“没……没事。”我摇摇头。
“哦,吓了我一跳。”
秦程继续看着眼前的道路,踩着油门。
我把身体坐正,相机放回到双腿上。但是我现在想的,却是刚才看见的景象。
没错,在取景器中出现的,是一个女孩儿。
虽然那只是飞快的一瞬间,但她那件淡黄色的连衣裙,以及一头乌黑的过肩长发,都很像白天在店中出现过的那个女孩儿。
只是,她并有没有看见我。
她一个人在铺满装饰路砖的人行道上走着,像一个寂寞的幽灵。
“应该不会这么巧吧,一天之间同时遇见她两次?恩,对,肯定是认错人了。要不这么晚,她一个人不回家,在马路上瞎逛什么?”
我把眼睛传递给大脑的信息一概否定,心中默默的告诉自己所谓的正确答案。
“看你的摸样是够累的,这一路上都没怎么说话。”
已经行驶了好像很久似的,前程开口说。
“是啊,一个劲儿的犯困。”
“要不别开店了,换个行业试试。”秦程的语气,满腹关怀。
“不开店了?我干什么去?”我反问道。
“你要是把店关了,我回头就问问那几家杂志社,看看他们还需不需要摄影记者什么的。”
“别开玩笑了。就我那水平?现在说我是个业余的摄影爱好者,都还算是夸奖我呢。摄影记者?别逗了你!”
这番话,与其说我是在嘲笑秦程,不如说我是在嘲笑自己。充其量,我也就是个会使用单反相机的摄影白痴。这一点,我很有自知之明。
汽车已经开到了我所居住的小区门口。
我打开车门,正要下车的时候,秦程的一句话叫住了我。
“等等,刚才光顾着和你说别的了,把正事都忘了。”
“什么事啊?”我回过头看着秦程。
“我已经和我那个朋友约好了,后天去酒吧坐坐,聊聊天。而且我也跟他说了,要介绍个朋友给他认识认识。”
“他怎么说的?”
我并不急切的问道,因为我的思绪,目前还停留在了那个女孩儿身上。
“那还用说?没问题呗。他一听你也是喜好照相机和摄影的人,便满口答应了下来。”
“哦,那好,后天什么时候?”
“九点左右吧,我来接你。”
九点这个时间很好,差不多那个时候我也该闭店了。正好不会耽误一整天的工作。
我没有一丝迟疑的说道:“好的,那就这样定了,后天见。”
2010-10-21 07:39:56
七
四十八个小时就在弹指一挥间,流失了。
马上就要到我和秦程约好的时间了。
今天,我特意穿上了一件略微得体的深色西装,但没有打领带。进店后,把它脱下来,放在了操作台后的更衣处。
做这个穿西装的决定,也是为了让秦程的那个朋友对我有个第一眼的好印象。
早上穿着西装走进店门的时候,苏妍还曾瞪大眼睛挖苦我说。
“呦,今天穿西装啦?晚上和哪个女孩子去约会啊?带上我呗。”
可想而知,我平时的穿着会是怎样一副随意的样子。
时针和分针定格在了九点钟的位置,秦程果然按时的如约而至,这的确很像他的作风。
“可以走了吗?”秦程张嘴问道。
“等等,我把店门关上。”
今晚,又是我和罗磊两个人最后离开。周海涛休息在家,而苏妍也在八点多钟的时候声称有事先走了。
我穿着那件深色西装,锁紧店门,刚要回头向罗磊说再见的时候,不想,却被他抢先张了嘴。
“森哥,你和秦大哥是去赴约吧?”
“嗯,是啊,怎么了?”我一脸疑惑地问道。
“带我一起去吧。”
“啊?”
罗磊的这句话好像电脑键盘上的‘删除’键一样,瞬间将我的大脑清空,让我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
“上次你和秦大哥在拉面店门口说的话,我不小心都听见了。”
听到罗磊说出这句话,我恼怒起来。
“你尾随我们俩?”
“不是不是,当时我去洗手间,正好路过拉面店门口。听到秦大哥说要介绍个朋友给你认识,还提到了收藏啊,知识啊什么的,我就想到了,应该是个有照相机或着也喜欢摄影方面的朋友,对吧?”
“你怎么知道的?”
“呵呵,森哥你把照相机当做宝贝一样精心爱护,没事的时候总爱拍些照片给我们看,平时嘴上还会说些关于这方面的事情。秦大哥又是从事这个行业的,所以他说给你介绍个朋友,必定是跟你们俩有着共同爱好的人。”
我不得不对罗磊那敏锐的心思暗暗竖起大拇指,真厉害啊。
“啊,是又怎样?”我表现出一副不屑一顾的表情说道。
“森哥,你不是不知道,我也是个摄影爱好者,只是买不起那些价格昂贵的相机而已。但是我喜欢摄影的这份热情,可从不比别人差。”
我心里隐隐的取笑他,一个照相拿着卡片相机的人,还敢妄称自己是摄影爱好者?真有意思。
正在我和罗磊交谈的时候,秦程从中插了一句话。
“好啊,一起去吧。都是喜欢这种东西的人,坐在一起更有话题可聊。”
我转过头,面对着秦程说道:“别听他的,他只会用卡片而已。”
“卡片怎么了?不也是照相机吗?只要是喜欢的人,不管他手里用的是什么照相机,一样可以照出好的照片来。你那不也就是个D60吗?不要看不起卡片。”
秦程一脸严肃,但却好似带有一点劝慰的口吻说道。
“哎,好吧,走了走了。”我很无奈的边说,边朝一楼走去。
罗磊跟在我和秦程的身后,好像如获至宝的摸样。时不时的向我们俩询问一些关于相机和摄影的问题,比如:单反相机多少钱啊、哪里买比较便宜啊、照风景照片和照人像照片用哪种相机比较好啊之类的。秦程则不厌其烦的给他一一做着解答。
克鲁兹来到了酒吧门口,秦程把车子停进车位,我们三人打开车门走了下来。
这是一栋有着二十多层的商业大厦,楼体外面并没有任何关于这间酒吧的广告标识,只是在大门正中央的右边墙壁上,有一个用霓虹灯管制作而成的英文单词,“LIGHT”。
我问秦程这个酒吧在什么地方,秦程用手指了指这栋大厦一个不是很高的位置,回答道。
“七楼。”
我心想,“这个酒吧的老板是怎么想的?为什么要把酒吧开在这种商业大厦里面?开在热闹繁华的闹市区,生意不是会更好一些么。而且,还要放在七楼这么一个不高不低的位置,且不说顾客来来往往的方便性如何,就算是出现了喝醉酒的客人,扶他出来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吧?”
我的思想,这时还停留在那些喧闹的酒吧场景里面。
我们三人搭乘着不算崭新的电梯来到七楼,走廊上的灯光略显昏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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