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知道,这次不管他跑与不跑,再想官复原职,肯定是没有希望了。
要说性格复杂,梁山上除了老鲁,没有比杨志再强大的了。
杀牛二时的担当劲早就没了,跳山冈之前,他忽然想到了很多,从摔死一定很痛,最后想到了:爹娘生下洒家,堂堂一表,凛凛一躯。自小学成十八般武艺在身,终不成只这般休了?比及今日寻个死处,不如日后等他拿得着时,却再理会。
我靠,他居然想到了自己很帅,不应该死。真是和老鲁有一拚啊。一个因为怕没人送饭杀人后逃逸,一个因为觉得自己长得帅,死掉白瞎了跑路。真是开创了古今中外超过孔子的哲学理论啊。
不过还真是值得借签,这两个人告诉大家,以后碰到事后,多想一想自己,你就会明白,美女诚可贵,牛肉价更高,若为自由故,拨腿咱就跑。
再失意的事,只要你想开了,就是屁一样的小事了,放出去就不憋闷了。
杨大哥走啊走,跋山涉水啊,翻山越岭啊———忽然发现,兜里又没银子吃饭了。
他是水浒里唯一一个动不动就兜里空空的家伙。可见活得有多窝火丧气了。
于是,他犯了和林冲一样的毛病,借饭吃。他比林冲更恶劣,林冲是杀人后,心中怒火难平,别人不卖他酒,他就打了对方一顿,抢过来喝了。
而杨大哥一生只想低调,哪知道丧气的人生始终跟随着他,打劫团伙把他怀里的银子也下了,真是够下作啊。
没办法,杨大哥只好像萧峰大侠救阿朱姑娘一样的,权宜之计,闯进店里,拿了就走。
他是吃了就想走。
结果他碰到了同行,林冲的徒弟。
曹正总算没给林冲丢脸,在杨志的刀下,居然也能左跑右跳了好一会儿。跳出圈子叫出了杨志的名字。
可怜的杨大哥,郁闷加丧气呀。
人家武二哥暴怒之下,顺手杀人,总算出了一口恶气。林教头杀了人后,又打了许多老百姓,才出了余火。
但到了他这里,本想杀个人,解解胸中的郁闷,哪知道,居然也不能得逞,居然还碰上熟人了。
呃,第一个到的朋友,帮顶下贴,别停在第250个回贴上,这数太震撼了,停时间长了太别扭了。
日期:2009-12-20 03:08:43
丧气的人生,是一种说不出的痛——杨志(七)
由于曹正眼力好,杨大哥的扁人计划,落空了,后来他病死,八成是因为胸口憋闷住了恶气,过后发作了陈病才无奈的离开了终于可以建功立业的战场。到嘴的肥肉,却眼看着吃不上,痛苦啊。
本来他想接受建议,去二龙山抢个地盘,过过安稳日子,哪知道刚一出门,立刻又丧气了一回。
他碰到了喜欢裸奔着扁人,而且绝不洗澡的老鲁。
碰到老鲁倒不是什么坏事。
问题是老鲁活得还真对得起他的姓。出口就是脏话,粗鲁的要命。
才一照面,他就劈头盖脸的被老鲁来了一句:兀那撮鸟!你是那里来的!
还好杨志有修养,听对方口音,也不是本地人,跟京城口音像,便想套套近乎。
哪知老鲁也正心头郁闷,话也不答一个,抢禅杖就想削他。
可能老鲁兜里的钱也得瑟没了,想在这里创收一下,赶上杨大哥倒霉,碰到的永远是丁春秋,四大恶人。既不是公孙绿萼,也不是小龙女。
于是战争不可避免的爆发了。
幸免杨大哥的功夫不是盖的,就像火车不是推的一样,实用得很。虽落了下风,但勉强也算势均力敌,由于谁也无法KO掉对方,头脑都清醒了许多,冷静下来后,与本来就想上山搞第三产业的老鲁一拍既和,大家一块去打劫哟。
于是二龙山上出了个倒霉蛋邓龙。他和王伦不一样,知道守自己的地盘,这门呀,谁来也他妈的不开。
可是他也犯了和王伦一样的错误,与山下的人交往过于密切,结果那倒霉的脑袋,在禅杖下,两半了。
杨大哥虽然没有遇到小龙女,便总算还有座大山歇口气,虽然山上也没有大雕,但是有老鲁啊。
这是他人生中最安稳的一段日子了吧。
可是人生就想折磨他。
武二哥来了之后,梁山在招唤,于是他不得不跟着入了伙。
至此,他那远大的抱负,彻底的断绝了。
他比宋江林冲明智,从来也不去想再坐回原来的位子上去。
但他的丧气的日子,却更加的严重了。
因为有了生辰纲那件事,他见到晁老大一伙,不免脸上的青记都要涨红一下,地球人都知道,他的银子是被这几个大老爷给抢的,所以,不用别人表态,他自己都有些抬不起头来。梁山上,可能他是最低调的一个了。
晁老大在的时候,他也确实不受重用,可能晁老大和吴老二,还挺缺德的认为,这人有点二儿,不是可用之材。也可能是怕他单独外出,抢了银子拐到自己兜里就撒丫子吧。
再后来,虽然宋老大上台了,但杨志也似乎可有可无一样,由于他没有什么太过人的表现,所以不太受到注意了,加上梁山此时今非昔比,秦时,呼延灼,关胜,林冲太多的能人各逞豪强,哪有功夫把肥肉留给他吃。
所以,他丧气无比的人生之轮,加剧了转动。
本来一心想要靠一刀一枪博个封妻荫子,给祖宗争口气。哪知道关键时刻,自己却病倒了。
唯一的机会,最后的机会,没有了。
杨大哥耳鸣眼花,吴老二抢劫他银子时,用的迷药过量,后遗症犯了,可怜的杨大哥,就这么壮志难酬,含恨而去了。
丧气,是一种说不出的痛啊。
杨大哥病到最后,话都说不出来的时候,肯定会想到自己那苦难的一生,发誓下辈子不做难人。想当个英雄,却总是像个可怜虫一样的活着,真是让人丧气啊。
来更新,呵,杨志这一篇结束了。但愿如海虎兄说得,接下来能更精彩。我努力吧
日期:2009-12-20 17:33:49
身在大沙漠,心在北极圈——晁盖(一)
准确的说,晁天王来到这个世界上,和杨志差不多,就是来倒霉的。
就像他的人生一样,前半生荣耀,后半生丧气。
想想前半生,他混得也算风生水起,雄霸一方了。
而且,他牛的时候,那个狗屁宋江还没有混出来及时雨这个称号呢。严格的说来,晁天王才应该叫及时雨。
可能他的性格过于刚烈,所以这个职称才被莽撞的江湖人给抹杀了。
只有女人才没事就梨花带雨呢。宋老大的性格很适合这个称号。江湖人的眼睛是雪亮的。遗憾的是,征方腊的时候,我们的及时雨,也有下不过来的时候,好汉们死伤太多,他都哭不过来了。
看看晁天王:祖上是本县本乡富户,平生仗义疏财,专爱结识天下好汉,但有人来投奔他的,不论好歹,便留在庄上住;若要去时,又将银两赍助他起身;最爱刺枪使棒,亦自身强力壮,不娶妻室,终日只是打熬筋骨。
要说结交,他比宋江一点也不差,而且,他结交江湖人士,是发自真心的。只是奇怪的是,他和宋江住的地方不远,同样的施舍银子,为什么宋江就比他混得有名呢?
细想一下,大概是这样的:宋江住的地方,是县,他住的,是县城外的,一个乡上的一个小镇上的一个小村子里的一个小庄子上的一所大宅子。
从何涛捉拿晁天王那一章就可以看得出来,他住得地方有多隐蔽。宋江为了给他们报信,骑马玩命的跑,还跑了半个时辰,如果没算错,宋朝一个时辰是两个小时,半个时辰应该是现在的一个小时吧,也就是说,以马的奔跑速度来说,一小时至少四到六十公里,全程跑下来,也小几十里地呀。
谁说宋老大没长处?不但有,而且有毅力,颠这么长时间,一般人还真受不了。此处应为他腐败的做风浮一大白。因为他救晁盖,只是因为:晁盖是我心腹。他如今犯了迷天大罪,我不救他时,捕获将去,性命便休了。
身为押司,这种罪犯都敢包庇,还老说自己忠心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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