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遍水浒一英雄》
第30节

作者: 洗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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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是没做公的看见!险些惹出一场大事来。这是宋江送走他后,抹着黑脸蛋暗自庆幸的话。
  还好他这次碰到的是聪明人,虽然也请他喝了酒,但没有让他喝多,否则他一上来酒劲不定哪里又脱光光的大睡去了。

  由此可见,晁天王在用人上,确是不如宋江的,这么重要的事,很显然应该由朱贵这种老江湖来做呀。就算不相信朱贵,让他陪着来一趟总可以了吧。像刘唐这种人,打架还算挺爷们的,面前就是泰森,他也敢冲上去,但转脑筋的事,还是换个人来做好一些吧。
  而刘唐的这种性格,在最后,也确是为自己埋下了祸根。
  卢俊义引着林冲等调兵攻打候潮门时,军马来到城下,见城门不关,下着吊桥。
  在战况如此吃紧,连吃败仗的情况之下,对方如此做,他不但没看出蹊跷,反而急着要抢头功。
  他是步军头领,当然跑不过马军,所以一着急,不知道从哪弄出一匹马来,一骑马,一把刀,直抢入城去。

  可惜,战争不是过家家,几道闸门从天而降,让他顿时血溅当场。他可能是梁山里死得最惨的一个人了。不是被闸成了两段,就是烂肉一团。真是让人叹息啊。要抢头功,你杀两个敌将不行吗?非得单枪匹马的去人老窝里干什么?这事连老鲁都不会去干的。

日期:2010-01-01 05:39:24

  节日乐一乐之偶是白胜————白胜(一)
  俺叫白胜,据俺妈咪说,俺出生之前,她有一天做梦,梦见一只太阳钻进她的肚子里去了。
  邻居们都说,这个梦伟大无比,也许俺妈将生出一个,很伟大的儿子。呃,可是后来我妈咪又说,虽然梦到一只太阳,但一片乌云忽然飘过来,遮住了天空,半个时辰之后,太阳消失,就只胜下一颗爬虫一样的小星星了。
  邻居们听完这话后,就做鸟兽散了。后来我爹地听说,从前的朝代,每当孕妇梦到什么色龙,啊,色太阳啊的什么钻进女人的肚子,必将生出帝王一般的儿子来。
  于是我爹狠狠心,卖了一年的收成,请了个高明的算卦先生给俺算了一卦。他是个愚昧的家伙,就像他的名字一样:白忙活。
  那一年,我为了我的名字,付出了代价,因为家里没有余粮,我只得去地主家里放羊混几个馍吃。我恨我的妈咪,一个不懂得见好就收的笨女人,做个梦也做那么久,如果他早点醒过来,我的人生轨迹可能就改变了。算命先生说,我应该是帝王之命,可是因为那乌云的出现,充其量只能是一颗妖星。

  真他妈的丧气,星星就星星吧,还妖星。
  为这破事我天天看夜空,发现长了这么大,星星还是那个星星,月亮还是那个月亮,我靠就连山都还是那座山哟,河也还是那条河。只有邻居家的骡子,意外的下了头小马驹,哇塞,由于它的失误,我有幸参加的降妖除魔的队伍,别人杀骡子的时候,我及时的递出了绳子,吃到了有生以来的第一次肉,一块洗的不怎么干净的大肠头子。

  那一晚,我流泪了,想不到,肉竟然会这么好吃,虽然那有点臭臭的。
  我发誓,有生之年,如果有机会,我一定要像村里的大地主黄老爷一样的活着,操,天天吃馒头,日日喝豆浆。黄老爷是个好人,我每次帮他物色村里谁家闺女长得俊的时候,只要他满意,一顿馒头豆浆是少不了的。事成了的时候,甚至还会有肉吃。
  在我成长的路上,黄老爷是真正让我尝到过肉是什么滋味的人。
  慢慢的我长大了,看着村里头有钱人家的孩子一个个的,有的靠老子当了官,猥猥琐琐的走了,风光无限的回来了。还有的小瘪三靠着家里有两个臭钱,出去做买卖,回来后财大气粗,小人得志的样子,让我很是羡慕。
  当然了,我虽然心里看不起他们,但在他们面前,还是点头哈腰的,因为他们一高兴,就会赏我顿酒喝。想日他祖宗,在心里日就是了。我靠自己的本事,在村里,也混得算是个有身价的人。
  有一日,我去偷看村里老王家小花美眉洗澡,结果被他家的大黄发现了,追了我二十多里地,妈的鞋都甩没了。

  这让我很是生气,妈的,这小花又不是什么好货,他爹妈不同意,他自己就跟着村里的文书胡混,她妈本来是想让她嫁黄老爷的,可惜,黄老爷一生气,不要她的了,把文书也弄进大狱去了。
  你说这样的坏女人,我看一眼,有罪吗?
  为了表示我的不满,我半夜里又溜了回来,本来想学黄老爷的儿子,对小花来个霸王硬上弓的。可是他家的墙上太高了,我爬上去,头一晕,又掉了下来,差点没摔死。妈的,我一生气,把我仅剩下的一只鞋扔进了她的窗子里,意淫着我已经把她睡了。真过瘾。
  由于生活不是很顺利,我喝了点小酒,回家后怎么看我那个无知的老爸都不顺眼,质问他为什么给我取这么个破名字:白剩。
  这个老东西,白江,白冲,白盖,白用,白小二,白小七,白俊义,白逵,白延灼,取哪一个也比这个倒霉的名字好听吧?

  可是我那老爸真是没人性,白着眼睛看了我半天,把一只鞋扔过来,打在我的脑袋上,叫道:“你个小王八崽子,你叫白胜,不是白剩,白是白胜的白,胜是白胜的胜。我怎么养你这么个败类,天啊,我可真是个白忙活啊。”
  我差点没气晕过去,这老家伙可能被我泡过乌龟壳的药酒喝出毛病了,反应真是慢。我还不是知道白是白剩的白,剩是白剩的剩?
  啊,世界是,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无知啊。如果上天给我重来一次的机会,我一定会选黄老爷当爹。

日期:2010-01-01 12:03:42

  节日乐一乐之偶是白胜————白胜(二)
  由于日子很无聊,我每天除了在村子晃,就是在村子里晃,骗过小孩子手上的油饼吃,人群里偷偷的摸过小花的屁股,再闲的时候,就是坐在酒馆里,看有没有蹭酒喝,嘿,这人啊,只要脸皮够厚,就没有喝不到的酒。
  只要那些大老爷们来了,你陪着笑脸,端茶倒水,提鞋挂衣的,很多时候,都会混到一顿丰盛的酒席。
  当然了,我这人是很文明的,一般都是他们走了后,看也不看我一眼,鼻子孔朝天的向我道:“白瘌子,把剩下的东西,打扫了吧,我家的狗吃过了。”
  操。
  人生啊。
  他们以为自己很牛逼,其实呢,还不是和我吃的一样。只不过有先有后而已。我吃的还被人用唾沫发酵过呢。这帮白痴,傻B,鄙视他们。

  日子平淡的就这么一晃就过去了,我的日子就像我妈咪梦里那太阳一样,出来,回去,出来,回去。这期间,我爹居然意外的给我骗了个老婆,我不喜欢,她没有小花好看,而且吃得很多,我家里的东西,本来就不够吃。
  妈的,要不是看在她从家里带来的嫁妆,够我赌一阵子的,我才不要她呢。
  直到有一天,一个人的出现,彻底的改变了我的人生。
  这个人叫无用。
  我很奇怪,他老妈是不是生他的时候也梦到过什么东西啊?无是无用的无,用是无用的用。
  我摸着自己吃过了饭的肚子,打着酒嗝,看着这个女里女气的家伙,一点都不爽。一个臭教书的,能有什么钱?我把“打包”回来的酒肉扔在了桌子上,豪爽的请他吃了一顿。
  可是这家伙似乎对我的酒肉并不感兴趣,我又很不爽的把抠脚丫子的手伸出来,把酒肉收了回来。妈的,不吃拉倒,我拿回去泡小花去。
  不过后来这家伙说得话,却让我吓了好大一跳,他居然问我,如果我可以得到一百两银子,让我去打劫,我会不会去?
  我操,干啊。我想也不想的就答应了。
  妈的,一百两银子啊,那得买多少馒头啊?喝多少小烧啊?
  这家伙走了的时候,我还扳着手指头数呢,数到半夜,我都没数明白,到底能买多少馒头。

  反正够我家吃半年的了吧?
  切,到时侯,我吃一个扔一个,让那些看不起我的人,都去吃屎去吧。
  呃,趁天还没亮,先排练一下无用交给我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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