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之恋—爱说出已泪流满面》
第55节作者:
公园旁
日期:2009-1-9 23:26:06
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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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周六吧,我帮你们定下来了。具体时间你们自己约吧。他手机:138………..,你记下来吧。”
“哈?!这么快。我还没反应过来哪。”
“这件事说了很久了。好男人是要抢的,而且要出手快、狠、准。不然就是别人老公了。”
“咳咳,有道理。”“你知道我手机吧。”
“已经告诉他了。”
“他怎么称呼啊?”
“水哥,哈哈,我们都这样叫他。”
“不是吧。吹水大王?”
“不知道花名怎么来的。我要带BB到楼下放风了。抓住机会啊。”
“好。抓住机会实现突围,打个剩女翻身漂亮仗。”
“哈哈,不要只顾着贫,要上心啊。打扮漂亮点,表现迷人点,争取一举拿下他。”
“放心吧,冯宝宝出马一向所向披靡,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就怕你眼角高看不上他哪。别太挑剔了宝宝,讲真话他很不错的,我觉得你们挺般配。如果你们成不了我会觉得很遗憾的。”
“是不是啊?这么说我要非他不嫁了?”
“不过成不成还得看你们自己,反正我看着挺合适。这几天,我还特意去跟他周围的朋友求证了一下,都说他人挺好,没有什么花边新闻,清清白白的一个人。
“我要流口水了,一个硕大的熠熠生辉的华丽丽的钻石就要掉进我腰包里了。发达了,哈哈。”
她大笑,“等你好消息啊。”
“好的,成了的话封你一个大红包。”
”上心啊,别不当回事。”奶奶一见到我就是这句话,似乎我是个不谙世事的三岁顽童,不晓得其中利害。我当然上心了,我当然也希望逛公园的时候和别人一样有人依偎粉蝶成双黄莺成对;我当然也希望逛街的时候有取款机跟在身边有搬运工伺候左右;我当然也希望七夕晚上有人陪着看牛郎织女鹊桥会;我当然也希望生病的时候有个人嘘寒问暖陪着打点滴。
我有不珍惜过哪个机会吗?哪怕只有百分之零点几的可能性如敖翔,我也是用心去对待,希望能够打听到爱情的下落。这一次,希望这个玩神秘的男人不是另一个极品,希望他就是我感情的落脚处,希望这次我可以停下脚步,摘取一份爱情温暖这个严酷的冬季。
日期:2009-1-12 22:25:34
177
拿到‘水哥’的号码,我对着手机犹豫了很久,想着要不要打个电话给他,或者发个信息;但是又下不了决心。虽然说,现在女孩子越来越彪悍,男人越来越闷骚。女追男隔层纱,但是不到万不得已,我觉得还是不要把自己当食物送到男人嘴边。从心理学上讲,虽然没有任何一条狗会拒绝送到嘴边的骨头,但对于自己辛苦猎获的食物,一般会更加珍惜。
我的号码他也已经拿到了,但他也并没有任何动作。看来是个比较闷骚的男人,既然他想玩心理战术,那我陪他打场消耗战。
周五跑采访回来,脚几乎要僵了。广州的冷并不刺骨,但潮湿的空气给人冰窟里的那种弥漫性的寒意。如果说北方的寒冬像干将莫邪一剑封喉,顾不上难受就已经冻得七荤八素;广州的冬天就像唐门暗香,缓缓地将寒冷送进身体慢慢地折磨。
在抱着热水杯乱跺脚的功夫,听到有短信过来。拿出来一看,忍不住得意地撇嘴笑,是水哥。
“冯宝宝,我是...水哥,明天出来见见吧?”
哼哼,我觉得自己小小地赢了一局,摇头晃脑地想该怎么回他。
“好啊,我早上要睡个懒觉。”不能太热情,要让自己有足够的回旋余地,万一见到是个大青蛙,要让自己在转身逃跑的时候有面子有里子。
“晚上一起吃饭吧,白天我要去一下大学城。”
哎呦,他也深通此道嘛,看来遇上对手了。
“哦,可以。”
“你喜欢吃披萨对吧?我没吃过那玩意儿,你看哪里的喜欢。”
不喜欢披萨啊?看来是没有共同语言,这让我有点小小的丧气。去哪里吃哪?必胜客?还是不要了,那里容易见景思人。吃披萨我知道的地方除了必胜客就是棒约翰或者萨莉亚。萨莉亚会不会太便宜了点?第一次见面还是要考察一下他出手怎样的好。
“棒约翰吧,正佳有。”
“好。晚上6:30?”
“可以。”
我越老就越不喜欢发短信,懒得打字。几个来回手指已经有些发酸了。
“那就这么说定了,到了给我电话。晚见。”
万一到时认不出人怎么办?怎么也得交代下穿什么衣服,有什么接头暗号吧。我还意犹未尽哪,他就再见了。看来是个干脆利索的主儿。
日期:2009-01-13 2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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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本打算睡个大头觉,不知道为什么,却早早醒过来。蜷缩在大半已经凉透的被窝里不想起床,望着天花板想晚上的约见。会见到一个什么样的人?我在紧张吗?我在紧张!
四点多钟,就开始在穿衣镜前晃来晃去试衣服,希望自己能漂漂亮亮精精致致给对方留个好印象。我皮肤比较白,颜色鲜艳的衣服能让肤色看上去比较健康红润。挑了一件湖绿色的针织长毛衣配一条枚红色的围巾,看上去比较洋气。打扮停当想着要不要打个电话给他,告诉他我穿什么衣服,免得他认不出我来。矛盾了很久,还是决定装矜持。
到达正佳的时候竟然才5点40,预着路上会塞车却没有塞。一个人在大而不当的正佳里面溜达,为自己这么早到感到懊恼。约会的时候女孩子要迟到,这样似乎才符合常理,才显得比较矜贵,哪有像我这样按耐不住的。
什么叫相对论哪?就是你在等人的时候,时间过得很慢;别人在等你的时候,时间过得很快。
从一楼逛到七楼再从七楼逛到负楼,真后悔没让月月一起来。如果她来了可以帮我观察一下,还可以一起逛逛街。
终于到了6点20分,我在一楼了无生趣地找棒约翰的方位。在认真研究指示牌的功夫,有人拍了一下我的肩膀。
回头一看,看到一张带着一些欣喜又带着几分戏谑的脸。
日期:2009-01-13 2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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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蓝色羽绒服,黄色带图案的T恤衫,黑色长围巾,短短的小平头。我把他从头打量到脚,打扮的很有型。
没错了,就是那个超级臭屁的石围塘怪人,一如既往的臭美,不同的是这次发型要朴素很多。
“冯宝宝,研究什么哪?”
呃~~~还真是冤家路窄,又在这撞到他。看来正佳这地方我不能来。怎么回答他哪?总不能说我是来相亲的,还不被他笑话死?!
“呃~~~看看地图。”
“要找什么店啊?我帮你找。”
“呃~~”这人真是的,这么热情干嘛!“不用了啊,对了..外套加菲猫给你没有?”
“给了。”他摸了摸鼻头,自己呵呵笑了起来。
“笑什么?”我瞪大眼看着他,难道我的妆花了?要赶紧找个厕所补一下。
“没事啊。我约了人,再见吧。”他整整衣服,转身向楼梯走去。
“哦~~再见。”看着他的背影,我呆了一下。
看下表,已经快6点半了,赶紧找棒约翰的位置。正佳的布局给我一个感觉:乱。像我这样的路盲,进了正佳只有迷路的份儿,从来没有能一次到位找到目的地。而且越急越找不到地方,十分钟过去了,我还没找到棒约翰在哪个犄角旮旯。在没头苍蝇一样寻找的途中,电话响起来。
是水哥。
“喂~~”
“冯宝宝,我到了。”
“哦,不好意思啊,我到正佳了,还没找到棒约翰哪。”
“呵呵。”他笑起来,“坐手扶电梯上来,不远就看到了。”
“我再找找。”
“不急,你找个人问问。”
“好的。”
我有点不高兴,干嘛不出来给我带路哪!真是个懒家伙,电话里跟我说怎么走等于没说。
经过一番寻找,终于远远看到棒约翰的门头了。让自己停下脚步,站在栏杆边歇息一下,平静一下心绪。不能让他一眼就把我看穿。就算我注定要做玻璃人,也不能是透明玻璃,要用磨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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