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不饿,听朵玛这么一说,王二的肚子居然真的咕噜了两声,他很不好意思的挠了挠脑袋,朵玛噗嗤一声笑出声来,把饭菜从盘子里端出来摆好,王二一下子觉得胃里有种温暖的感觉,很自然的伸手接过朵玛递过来的碗。
主食是米干,一碗新鲜的水香菜,一小盅牛肉酸,闻着那又酸又辣又香的味道王二便忍不住胃口大开,狼吞虎咽的样子惹得朵玛不停的笑。
“这饭是你做的么?真香。”王二咽下一大口菜,憨憨的笑着,揉了一下鼻子,正好对上朵玛的眼神,朵玛一下子愣住了,她的嘴唇有些颤抖,手也有些抖。“怎么了?”王二奇怪的停下筷子。
“你……你叫啥子?”朵玛颤抖着问。
“我是个孤儿,从小吃百家饭长大的,都叫我王二。”
朵玛还是愣愣得看着王二,仿佛丢了魂一样:“你家里还有啥子人么?”
“我是孤儿。”王二笑得有点涩,然后继续端起碗,突然,他的目光被一小碟奇怪的东西吸引住了——那东西看起来有点像小虫子,但是好像又没有脑袋。
“这叫竹蛆,我们平日里都拿来当菜吃的。”朵玛很勉强的笑笑,夹起一小筷子放在王二的碗里,“你来卡洞坪是干啥的?”
“送信,我就是个常年跑路给人送信的,风里来雨里去,也攒不了几个钱。”王二又习惯性的擦擦鼻子,却没注意到朵玛的眼睛里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噙满了泪水。“不过我家有个相好的丫头,这趟走完,我就能回去娶她了。”王二一边扒着饭一边含混不清的继续说着。
“别吃了!”朵玛突然大叫一声,把王二吓了一跳。“你……你咋了?”王二抬起头,却发现朵玛眼角带着泪痕。
“你来给哪家送信?”朵玛的声音抖得越来越厉害。
“垭栳寨邓家啊。”王二很诧异的回答,更诧异的是他发现,自己的身体一下子动不了了,紧接着是一阵剧烈的眩晕,王二的手一抖,碗掉在地上,摔碎了,紧接着是摔在地上的是他的身子。
朵玛愣愣得看着直直躺在地上的王二,一大颗泪珠滴下来。“为什么?为什么?”朵玛像丢了魂一样喃喃的念着,“别人不放过我,连你们也不放过我……为什么……为什么……”
日期:2008-9-29 5:01:00
六 他在等你
王二就这么倒下去了,很显然,碗里压根不是什么竹蛆,而是虱蛊。
“什么叫虱蛊?”小何打断老贾的讲述。
“苗蛊的一种,很常见的。”老贾不以为然地说道,“被下蛊的人五脏会慢慢的烂掉。”
“太狠了吧!”我惊叫道,苗蛊这种邪术一直让我心有戚戚,但是第一次听别人面对面的跟我讲这种东西,还是把我惊得不轻。
“这有什么?虱蛊是苗蛊里最普通的一种了,阴蛇蛊和金蚕蛊更毒呢,蛊术么,讲得不就是个以毒攻毒么。”老贾不以为然的抽了口烟。
“朵玛为什么要给王二下蛊?往日无怨近日无仇的,素不相识的两个人,她干嘛要取人家的命?”茶棚开到现在,至少我听过的鬼故事,都是冤有头债有主的,那这个朵玛又是为什么害一个过路人呢?
老贾端起面前的茶杯,茶是万花茶,当然没有一万朵花,但是盈盈间冒出的香味的确很有层次感,老贾就在这慢悠悠若有若无的茶香中冷不丁的冒出来一句话:“因为这是一个身体条件完全符合要求的过路人呐——”
是啊,这么年轻的男人,这么强壮的男人,真是不枉我像幽灵一样飘了这么多年,找了这么多年,等了这么多年。朵玛俯下身,靠近王二的脸,眼里却含着泪——太像了,他们太像了,眉眼间那种傻傻的模样。“他跟你一样,穿着露出脚趾头的烂鞋子,脚底板都比一般人大一截,那鞋底一看就不知道沾了多少里地的泥。吃饭的时候都会像饿死鬼投胎,连吃到高兴的时候揉鼻子的样子都跟你一模一样……”朵玛的眼泪终于夺眶而出,大颗大颗的砸在王二脸上,砸出一串透明的花。
“你心软了?”一个略带疲惫的声音在朵玛身后响起,是七叔,脸色灰白的七叔。只是此时此刻,他不再是那个眉眼里总带着三分凶光七分煞气的赶尸匠,而是个疲惫的连支点都找不到的男人,这么多年了,朵玛第一次看到这样的七叔,疲惫羸弱的像个孩子,找不到家找不到妈的孩子。
“你……你怎么了?”朵玛不敢看七叔,她怕看到他的眼睛,尤其是现在。
“别问我怎么了,我总算为你了了这桩心事……你怎么了?”老七苦笑一下,“命都是要拿命来换的。”
“可他也是苦命人,”朵玛终于忍不住哭出声来,“他也没爹没娘,他也是饥一顿饱一顿,深一脚浅一脚轧生计的苦命人,这……作孽啊!”
老七看着朵玛,扯了扯嘴角:“那我呢?我难道是享福人?这么多年了,你有没有问过我?”最后一句话,老七是吼出来的,那种压抑了很久之后一下子爆发的声音。
朵玛往后退了两步,那步子像踩在老七心尖儿上,老七苦笑一声,蹲下,呆呆地望着朵玛,抖了两下嘴角,问道:“今天是最后一个晚上了,听我说会儿话行么?反正他跑不了,阿四也跑不了,我们都跑不了。”老七没等朵玛回答,就自顾自地说起来,“朵玛,我晓得,你肯定心里一直知道我喜欢你,但是没办法,阿四那小子命比我好啊!活着的时候跟你是一条心,就连死了都能把你的这颗心拴着一起带走。如果能重新活一次,我真愿意和他换换……”
是啊,如果能重活一次,我真愿意和你换换,哪怕饿死穷死,也不再当这填得饱肚肠却填不饱心肝的赶尸匠。
说起来,赶尸匠这三个字还很有些说道。湘西地广人稀,人穷了就想往外奔活路,出去的人多了,自然也就经常有人客死异乡,湘西的地势奇特的很,很多地方,车马是万万不能通过的,只能靠人的两条腿轧出一条路来,这样一来,客死异乡的那些亡魂怎样叶落归根便成了个大麻烦,于是便有了赶尸匠这一湘西独有的行当。一具具真正的“行尸走肉”就这样被赶尸匠手中的竹鞭驱赶着,像活人一样一路长途跋涉回到心心念念牵肠挂肚死不瞑目的故乡,进了门,赶尸匠还得领着尸体先进灵堂,念一阵诀,好好的让他们躺下了,这个时候才会迎进苦主,亲人见了面,却已是生死两茫茫,痛洒几滴眼泪,入了殓,苦主再按时价给赶尸匠付了酬劳。这行当挣钱真是不少,因为凭心而论,这一行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行当,老七在路上遭遇的事便是个绝好的例子;所以赶尸匠都得两两成行,还得一路提防,提心吊胆;长途跋涉一个人的阳气和体力是无论如何也拼不下来的,即便拼下来,半条命也没了。给赶尸匠的钱袋子前面照例要缝进一把盐,赶尸匠拿了钱,便从此两不相欠,而赶尸匠和苦主之间也再无任何瓜葛,若是有人问起,彼此都要说互不认识——这也正是赶尸匠的悲哀,风餐露宿提心吊胆心弦大脑都绷到极限,却仍被所有人视作是不吉利的人,跟赶尸匠有什么走脚以外的来往,世世代代都要倒霉;所有谁家里若有孩子当了赶尸匠,所有亲戚朋友从此便与他形同陌路,连家谱里也要将他的名字一笔勾掉,当了赶尸匠,便意味着从此与人间的一切彻底断了来往。虽然还是活生生的人,但一辈子打交道的,只有尸,没有人。所以尽管挣钱不少,好人家的男孩子不到万不得已是绝对不会去当赶尸匠的,当了赶尸匠,除了还能呼出热气以外,和手中的竹杖驱赶着的行尸又有什么区别呢?总之是从此以后便和人间鲜活的一切没了瓜葛,而人间最鲜活的东西,说到底,不就是——一个“情”字么?
日期:2008-9-29 5:55:00
“情?”我皱起眉,“那看来就是这个朵玛喜欢上了那个似乎已经死了的阿四,而老七又喜欢朵玛?”很俗的二男一女三角恋,我这样想着。
老贾笑一笑,点点头:“嗯,对,猜得不错,只是有一点,阿四和老七都是赶尸匠,朵玛喜欢上谁,或者谁喜欢上朵玛,都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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