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11-14 13:50:00
这是御姐的江湖,御姐的战争
职场是一架桥,她在这头,她在那头,一个是职场女王,一个是全职太太,她高处不胜寒仍在冲刺人生的顶点,她相夫教子却不甘于平淡,闯进职场甘做试飞菜鸟。
婚姻是一座城,她在里头,她在外头,一个是大龄剩女,一个是中年丁克,她的心固若金汤终为爱沦陷,她的心如死水却为“三”疯狂。
情场、职场,智商、情商,明枪暗箭,刀光剑影,御姐江湖漂,哪能不挨刀?刀刀不见血,心如铜墙铁。
PS:一天,有人问虹影,这看了半天,男银女银出来了一大堆,到底谁才是女主?
于是,虹影被问住了,的确,我是想写四个奔三女人的较量,却又有些偏心眼,并没有一视同仁。可是,木有个风华绝代貌美如花的女主在门口迎风招展,好像又说不过去。
这样的吧,想看言情的估凉们可以把大龄剩女沈蔷当女主,看她和帅哥冷焰玩转姐弟恋——虹影一贯的后妈作风,你懂的。
想看职场的童鞋们,职场女王梅瑰当仁不让是女主,看她如何与老板&恩师陆尘斗法,看到底是如来的五指山厉害,还是悟空的金箍棒给力。
想看婚姻的盆友们,就看全职太太罗思思和花心绅士陆尘之间的办公室暧昧,看鸵鸟原配闵月季如何从怨妇变女王。
好吧,童鞋们各就各位,前排坐好,开始讲故事了。
日期:2011-11-14 13:53:41
蓝玫结婚了!确切的说,她是公开结婚了。
四年前,为了给即将出国留学的恋人夏天一个承诺,也为了给自己一个信念,她和夏天领了结婚证。结婚的事,她并没有告诉其他人,用时髦的说法,这叫隐婚。一开始只是因为初进职场不得不低调,后来则是为了职场斗争中的自保。因此,这个婚礼,只是找个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场合将已婚的事实公开而已。平心而论,蓝玫并不希望这么早公布自己已婚的消息,尽管这个消息已经迟到了四年。
在中国,结婚就是场累人的秀,一大早又是化妆又是整头发,折腾了两个多小时,蓝玫终于装扮完毕。今天的妆容很重,玫瑰色小烟熏妆配上金色闪粉,一双圆圆的杏眼立刻变得艳光四射。高高盘起的发髻上斜插着一顶小王冠,鬓角点缀着玫瑰和百合,显得格外妩媚。
蓝玫盯着镜中的美女,怎么看都不像自己,也难怪,身为炎城电视台脱口秀节目《三岔口》的主持人,她一向以端庄知性的形象示人,播音头,职业装,中规中矩,几时有过这样的妖娆?
正在这时,卧室的门被推开,一团粉红嗖的蹿到蓝玫面前,“妞,我来了!”
蓝玫被吓了一跳,定睛一看,原来是《三岔口》的编导,今天的伴娘沈蔷。她穿着粉红色花苞裙,性感的锁骨在细细的肩带中若隐若现,修长的美腿在白色高跟鞋的衬托下曲线毕露——这还是那个整天黑白灰三色调示人的假小子吗?
心里想着,赞美之词已脱口而出,“漂亮!就该这么打扮。这么好的身材,整天被你捂得严严实实,简直是暴殄天物。”
沈蔷不好意思地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还说呢,你这家伙,找这么一条粉嫩的裙子给我,不是存心让我别扭吗?”
这么一说,蓝玫也感觉有些不对劲,她上下打量着,身材部分堪称完美,利落的短发也无可挑剔。对了,眼镜,问题就出在这副黑框眼镜上,太杯具了,这么粉嫩的装扮,偏要戴副黑框眼镜,完全不搭嘛!
日期:2011-11-14 14:01:06
“亲爱的,把眼睛摘了吧。哪有人穿这么粉嫩的裙子,却戴个保守的黑框眼镜啊,I简直服了you。”蓝玫有些崩溃。
沈蔷嘻嘻笑着。“这不就是传说中的混搭吗?”
蓝玫白了她一眼。“屁,你这叫乱搭好不好!”
“可是,我摘了眼镜就什么也看不见了啊。”沈蔷试图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200度算什么近视?赶紧摘了吧,看着别扭。”蓝玫说着,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拿下眼镜,“不许戴了,这么漂亮的一双眼睛,非要藏着掖着不让人看,浪费!”
沈蔷下意识地看了看镜子,细长的眼睛,眼角弯弯,睫毛长长,如一片桃花瓣,可能是近视的原因,眼神有些迷离,更是摄人心魄。那时,他最迷恋的就是这双眼睛,喜欢凝视那对如葡萄般乌黑的深瞳,喜欢弹奏那排如竖琴般纤长的睫毛,喜欢亲吻那笑起来如月牙般的眼角。所谓女为悦己者容,即使被隐形眼镜磨得双眼发涩,眼角发红,她还是坚持不戴眼镜,把最漂亮的一面展现给他。
校园的爱情如童话般纯净,他们相约一同考大学,一同扎根炎城,一同为将来的幸福打拼。可是她的高考失利将两人生生分隔在两个城市,四年的等待却盼来他的移情别恋,那个曾将她视若珍宝的男孩开始为另一个女孩甜言蜜语。万念俱灰下,她重新戴上了眼镜——没了欣赏的人,再漂亮又有何用?
正想着,门铃声响,将她从片刻的哀怨中拉回现实——今天是个喜庆的日子,不应该被这些悲戚的往事所打搅。于是,她走向门口,隔着门同亲友团周旋,一番伶牙俐齿,逗得门外的新郎抓耳挠腮,急的团团转,这才开了门。
门开了,一帮大小伙子们只顾拥着新郎官往房里挤,险些将她推倒,幸好一只大手扶住了她,抬头一看,是个阳光帅气的小伙。这人也就二十五岁左右,粉色衬衣,黑色西裤,穿着很正式,应该是今天的伴郎。沈蔷打量着他,总觉得似乎在哪里见过,却又想不起来。
“没事吧。”男孩关切地问。
沈蔷微笑着摇摇头,谢过他,准备进屋,却被男孩叫住了。
“请问,我们是不是见过?”他歪着头,打量了她半天,突然雀跃道,“我想起来了,两年前,在零度沸点,你是那个长岛冰茶。”
日期:2011-11-14 14:06:16
沈蔷脸色大变,慌忙道,“我想,您可能认错人了,我从来没有去过什么酒吧,更没有见过您。”
男孩愣了一下,她又道,“不好意思,我是今天的伴娘,得寸步不离地跟着新娘,失陪了。”
男孩似乎明白了,尴尬地笑笑,“可能真的是我认错人了,那认识一下吧,我叫冷焰,是今天的伴郎,咱们一起走吧。”
沈蔷没说话,兀自加快了脚步。她的心里乱极了,没想到居然在蓝玫的婚礼上遇到这个人,让她不得不想起两年前那个屈辱的夜晚。
初恋的惨败令她对爱绝缘,一方面不敢爱,另一方面,她心里仍放不下初恋。两年前,她和他在人海中偶遇,埋藏心底的爱恋又被打捞上来,激起千层浪花。他们在咖啡厅坐了好几个小时,互诉衷肠,他道出了自己的苦衷,她原谅了他的背叛,逝去的感情死灰复燃,情到浓时,裸裎相见,她的生涩引起了他的警觉,他停下来,“你是第一次?”他问。
她羞涩地点点头,满心欢喜,却不料他迅速起身穿衣。“对不起,我不能这么不负责任,我已经结婚了,给不了你任何承诺。”
呆呆地看着他仓皇而逃,沈蔷在酒店的房间里泣不成声。她恨他的虚伪,想偷腥还畏首畏尾,裤子都脱了还谈什么责任?她更恨自己没出息,对这样卑劣的男人,为何就是念念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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