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想当时我有多难堪。幸好读古懂得周旋,他把鹏鹏带到一边,进行了一番思想上的教育,鹏鹏才回过头来对我说“对不起”。由此事我才开始思索到底怎样才能做好一个后妈?我和读古交流,读古说,往后批评鹏鹏的事情由他做,他唱红脸;表扬买东西之类的事情由我做,我唱白脸。
后来慢慢的,我又发现一个根本性的问题:鹏鹏只是把我当作了一个朋友,而不是“妈妈”来看待的!所以至今,我跟鹏鹏一直都是“朋友”关系。
在我们家里,读古一直扮演着多重角色:他明明深爱着鹏鹏,但有时候还要做出跟我是一伙儿的架势;他很多时候都是“孤立”的,他“孤军”与我和鹏鹏作战;而背地里,我们也会为了鹏鹏争执不已,这时候他又是鹏鹏的维权者,竭力与我争执。有时候我们争执的声音越来越大,不明所以的鹏鹏就会窜出来站在我身边,与他老爹大战三十个回合,气得读古直叹气:儿啊,老爹在为你维权那!鹏鹏可不管这些,拥着我说:“妈妈,不管他,到我床上睡觉去!......真的,遇到鹏鹏这样,你还怎能与他们父子纠结下去?
鹏鹏身上有很多缺点,我身上也有很多缺点,读古身上也有很多缺点,我们都不是圣人,三个有缺点的人凑一起,自然会起“战争”——很多时候还是为鹏鹏而战。为此,我和读古的争执也是不断的,争执厉害了,我就会“离家出走”,这是我的惯招。每每这时候,鹏鹏就会抱着我的腿哭,把着门框不让我出门,即使我去厕所,他也会在厕所门口把守——目的只有一个:不让我走!......这时候我就心软了,就点着读古的脑门说:你真养了一条忠实的好狗啊!
日期:2010-1-15 8:50:00
随着天气的转暖,我盯上了读古家,——不,我们家的小院和周边地带。我喜欢我们的小院,它是这个喧嚣城市里的世外桃源,我爱它就如爱读古一样,它有读古一样的色泽,一样的纯情,一样的脉搏,不可否认的是,当初爱上读古,其中也有他的小院一部分原因。小院在这个喧闹的钢筋水泥林立的城市里,独独形成一道亮丽的风景。
读古的世界没有我之前,小院的线条是硬冷的,没有一丝柔和,现在我在它的四周种上了笤帚草,粉豆花(很泼辣的花,成堆成片的长,朝气蓬勃的开,恣意的渲染这个世界),在院子里搭起架子,栽上了丝瓜,院子东面,我还开垦了一点菜园地,只有一点点,少的很,栽了两行葱,几棵茄子,几棵辣椒,几棵西红柿。为此,读古常笑话我说:要不要给你去农村包点地种啊?......
我完全不去理他,只管埋头忙活自己的,看到热热闹闹的农作物塞满院落四周,心里总感觉很受用,很舒服。
读古说我这样的女子很有占有欲,非把他的世界里浸满我的东西,就好象给人输液似的,把一切在无声无息中填满塞满,让他分不出这到底是谁的世界才算完。不过他还说,经过我的折腾,家里充满了生机,一切都在欣欣向荣,释——是一个播种希望的女子。
随着天气的转暖,我们的生意也越来越好,每日都可剩余上百了。攒钱有瘾,读古这么说我,呵呵,我使劲攒钱,都有些抠门了。读古自小在海边长大,他极喜欢吃海鲜,而我们又是海边小城,小海鲜便处都是,物美价廉,所以很容易满足读古的口欲;而鹏鹏是小孩子,吃东西一点点就够,也很容易满足;除此外,我们的主食就是青菜、馒头(米饭)、稀饭了。
有人说,这样的生活你不觉得苦吗?
——没有,相反,我觉得很有意义。试想一下:这个家里所有的一切,都是你和你爱的人一起创造的,每一件物品都有一段出处,都有一段来历,当我们白发苍苍坐着摇椅遥想往昔的时候,那不是两人最美的回忆么?
再说回来,我是70后,是吃地瓜和玉米饼子长大的,那时候我最大的理想就是能天天吃上白面饽饽,现在的生活不就是天天吃白面饽饽么?呵呵,怎么会苦呢?记得我周岁7岁那年,也就是1980年,我上小学一年级,我的同桌是个男孩,叫杨国波,他是家里老五,最小的孩子,因为他哥哥是发城变电所的职工,受过工伤,所以政府照顾,那时候杨国波就天天吃白面饽饽——那饽饽一掰两开,在中间的夹缝里夹上一块冒油的咸鱼......我的天!那简直就是无上美味啊!现在想来,我还都两颊生津,哈喇子直流呢,呵呵呵。不过现在要我去吃饽饽夹咸鱼,我还真吃不出那种滋味了呢。
日期:2010-1-16 10:28:00
天天青菜吃着,忽然我就想改善一下伙食——红烧鸡腿!那天正好我合计了一下,纯收入是112,过一百了,心里更是高兴,于是读古卸车的时候,我就开始拿出鸡腿来洗洗,剁。
这鸡腿是分好几种的,一种是鲜鸡腿,就是读古家以前自己屠宰时候的那种,为了分割方便,这种鸡腿都带半面身子,不是纯粹的鸡腿;另一种鸡腿是冷冻的,是冷藏厂来的货,这种鸡腿是精品鸡腿,完完全全就是鸡大腿那部分。
今天我要红烧的鸡腿,就是那种冷藏厂来的冷冻鸡腿。我嘴里哼着小调,乐滋滋的洗好鸡腿,就开始剁起来。一下,两下,三下......刚刚三下,刀就剁到了我的手指上!
——不怨刀快,不怨我手艺不好,怨只怨那鸡腿是冷冻的,打滚了,刀就落在了我的手指上!
当时我尖叫一声丢下菜刀,右手就握住了左手,只见鲜血从我的拇指和食指直喷出来,那指端已经被斜斜的剁掉一块,足有1厘米长。
读古听到我的尖叫,马上就冲了进来,捏住我的手指就带我往医疗室跑,那血,就滴滴答答地洒了一路......
海肠子是烟台的特产,味道很鲜美,我们都喜欢吃。平日里炒海肠子的时候,我都爱恶作剧,把海肠子段套在手指上,微露一点手指头,然后用另一只手握住套在手指上的海肠子,以防被看出破绽,然后咋咋呼呼地跑到读古眼前喊:“快看!我的手......”那套了海肠段的手指就像真被切去一块似的,一度吓得读古以为是真的......今天,我真被切着手指了,我却没有勇气去看被切的手指是什么样子......
来到医疗室,我们直接就进了处理间,医生开始用盐水给我冲洗伤口,然后碘酒......我没有哭,但是我不敢看我的手指,我使劲躲在读古身后,我要读古使劲捏住我的手......
——写这段文字的时候,我犹自心悸,特别是碘酒那词,我感觉我的心都在缩紧。
日期:2010-1-17 7:04:00
消完毒,上药,云南白药,粉末的,洒在上面,然后包扎。可是那喷涌的鲜血无论怎样都止不住,它一层层的浸湿纱布,无奈医生拆开,重新上药,重新包扎。这样反复了3次,才算完结。
回到家里,这饭是不用吃了,读古把菜刀和鸡腿,还有我那剁下来的一小截手指头,统统丢进了垃圾箱。读古痛心疾首:“你跟我这过的什么日子啊?好好的手还给剁了......”我说:“没事儿,是我自己不小心。”
话是这么说,十指连心啊,剁的时候没觉得痛,这完了的时候就钻心的痛啊。
我右手捧着左手腕满地转,转,转,转,一转就是两三个小时。医生说过,痛的实在受不了,可以吃止痛药,但是不支持常吃,影响伤口愈合。医生还说过,伤口在夜里会痛得最厉害......
一开始,读古陪着我熬夜,我满地转,他就在边上瞅着,干着急也分解不了我的疼痛。最后我要他睡觉,明天还要去市场呢。而我,继续满地转。
满地转的时候我就想起了关公,华佗为他刮骨疗伤,他肯定也是剧痛难忍,可是他怎么就忍过来了呢?对了!那就是注意力转移法!关公刮骨的时候,是一边喝酒一边下棋的。那么,我是不是也可以借鉴一下关公的做法呢?痛的时候就上网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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