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三国风云》
第34节

作者: 赵王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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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家中一贫如洗,但高欢在经营家业上与其父却如出一辙,轻财重士,四处交友。这种慷慨使得高欢更加贫穷,他连匹马都买不起,本可投身军队,混个一官半职的仕途之路就这么断了。但高欢却长得仪表堂堂,长头高颧,齿白如玉,而且少年老成,正是这种与生俱来的男性魅力才使得他被娄大小姐在万千人中一眼相中。
  怀朔乃胡人聚居之地,没有繁文缛节的束缚,男女之间的风气也较为开放。娄大小姐在感情的主动开放上当然也是巾帼不让须眉,选择了主动出击:她先让婢女表达自己的爱慕之意。当时的高欢正苦于无出头之日,现在竟有富家小姐主动投怀送抱,哪有不愿之理?一来二去,郎情妾意过后,两人便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高欢两手空空的,哪有钱财娶亲?关键时刻又是娄大小姐慷慨解囊,将多年积攒的私房钱数次送与高欢,置办聘礼,将自己迎取过门。如此一桩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便在娄大小姐的一手操办下办成了。


南北朝时的三国时代――后三国风云 84

  群雄并起的年代
  高欢除了抱得美人归外,还得了一大堆嫁妆,赚得钵满盆满。这位穷小子终于能买得起马了,由此也混成了军镇的一名小头目。不久,他又被提拔为函吏(军队的邮递员),终年在洛阳和怀朔两地之间奔波送信。
  函吏这工作虽并不起眼,但对高欢的成长却非常有用,从此他不再是那边镇小城的井底之蛙,变得眼界开阔,心怀天下。在洛阳城,那里的达官贵人过着醉生梦死的糜烂生活,宛如天堂;可一回到怀朔,边镇穷苦军民却在生与死之间苦苦挣扎,如同地域。而高欢的生活就是在这天堂和地域间摇荡,这一干就是风雨无阻的六年。每进京一次,高欢对这两地间贫富差距的体会便越深,心里头那种不祥的预感越来越强:人不患寡而患不均,这边境的怒火迟早会酿成巨祸的。

  不安归不安,此时高欢的小日子还是非常滋润的:老婆带来的家业虽不能富甲一方,但也算殷实;函吏这份职业虽算不上出人头地,但毕竟是一份铁饭碗,而且还能向人吹嘘点洛阳城的趣闻轶事,让大家羡慕。这天下虽动荡不安,但还没到山崩地裂的地步,过着小康日子的高欢用不着铤而走险。
  若不是洛阳之行里这两件事接连的刺激,可能高欢依然还会欢天喜地守着函吏这份很有前途的职业。第一件是大事,绝对的国家大事。京城的羽林卫士因待遇问题去围攻尚书省,火烧朝廷大员张彝府第,可朝廷却对如此大逆不道之事最后竟不了了之。这让高欢彻底明白了:这天要塌下来了,朝廷已经撑不住了。
  而第二件是小事,绝对芝麻大的小事,可这小事给高欢带来的震撼却比那件大事要深得多。与高欢在洛阳接头的上司是令史麻祥。麻祥一日用餐时突然兴起,便赏了块肉给高欢。高欢本来就不习惯站着用餐,一时得意忘形,竟然也上前坐在凳子上啃了起来。这可伤害了麻祥的自尊心:本是好意让你沾点油水,你却得寸进尺,敢与我同桌而食,这不是明摆着瞧不起我这个长官嘛?为了这块肉,高欢竟被抽得皮开肉绽,挨了麻祥的四十大板。

  洛阳的那把火,让高欢彻底清醒了:天下乱了,这财产家业守得再牢,最终也只能拱手让人。而麻祥的那顿板子,让高欢更加刻骨铭心:依靠别人的恩赐,永远只能任人宰割;唯有成为人上之人,一切便由自己生杀予夺!
  一回洛阳,高欢便散尽家财,结交各路好友。云中的司马子如、秀容的刘贵、怀朔的孙腾、侯景这些基层的小官员都成为了高欢的莫逆之交,加上姐夫尉景、段荣、小舅子娄昭等亲戚在一旁张罗,小公务员高欢已建立了自己的小圈子,怀有澄清天下的大志。虽然在杜洛周、葛荣的叛军中高欢接连碰壁,但在尔朱荣的赏识下,高欢的仕途之路便一路顺风顺水,最终混到了晋州刺史的位置。如果尔朱荣不死,高欢自然不会轻举妄动。可现在,尔朱荣被刺,元子攸被弑,天下再次无主,这时的高欢怎还会安心地当他的一方刺史?而这时,不可一世的尔朱兆却向他伸出了求援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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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雄并起的年代
  这已是尔朱兆第二次向高欢发出邀请了,而上一次他的好意却被高欢婉拒了。那次尔朱兆要去攻打洛阳,要高欢一同前去谋取富贵,因为尔朱兆认为高欢是叔叔尔朱荣一手提拔的,又是义薄云天的好汉,肯定会给叔叔报仇的。可高欢却拒绝了,以家门口山贼未平的理由推辞了。尔朱兆很懊恼,本是觉得此趟买卖把握大,把你高欢当成兄弟,才想让你分一杯羹的,没想到你这样推三阻四的,你以为我那个吉梦是白做的?

  山贼未平当然只是托辞,老谋深算的高欢之所以选择静观其变,是因为他觉得此趟攻打洛阳风险过大,一旦失手,就是家破人亡的后果。一般目光短浅的人做决定的时候只会想到要是失败后会付出什么代价,但高瞻远瞩的人还会考虑一旦成功后自己还会失去什么。而正是这种长远的考虑,才是高欢真正按兵不动的原因。是的,即使成功打下都城,废掉天子又如何呢?此时的高欢已不像三年前河阴之难时那样冲动了:当时他为了取悦尔朱荣,竟然劝其称帝,没想到局势突变,他自己也险些被贺拔岳的谗言害死。

  经过了三年的磨炼,他明白了政治声誉的清白对一个想成就霸业的人来说有多么重要!的确,尔朱兆此次攻打洛阳胜算很大,自己跟着去肯定能加官晋爵。但是元子攸已经即位三年,是天下公认的君王,他谋杀权臣也算名正言顺;而尔朱兆虽师出有名,但终究是以下犯上。且尔朱兆有勇无谋,就算一时得志,终是秋后蚂蚱,蹦不了多久的。成功了,也就是眼前这一点蝇头小利,却为此要一辈子背负谋逆造反的恶名,值得吗?孰重孰轻,高欢心里一目了然!

  当然高欢也不是那种以死报效君王的纯臣,可他更不会贸然做出以下犯上的蠢事,这从以后他跟几位北魏君主的恩怨情仇中可以看得更加清楚。他对君主的态度要比曹操温和一些,不会把曹操那种咄咄逼人的霸气时刻写在脸上,但在本质上却与其如出一辙:虽不赶尽杀绝,但绝对要为我所用!
  这是尔朱兆第二次示好了,还是拒绝嘛?虽与上一次才相隔了一个多月,但天下的局势已经全然不同了:元子攸已死,新即位的皇帝元朗只是个摆设,天下即将四分五裂,又到浑水摸鱼的好时机了。
  高欢的幕僚都盼着尔朱兆被陵步蕃攻垮,这样起码自己地盘里能少一个劲敌,所以都劝高欢不要救援。高欢当然喜欢坐山观虎斗的感觉,但他权衡再三,决定还是帮尔朱兆一把。他明白现在天下尽是尔朱氏的势力,山西这一带更是尔朱氏起家之地,自己虽据有晋州一地,但终究势单力薄,寄人篱下,日后还得靠尔朱兆关照。虽然尔朱兆此次凶多吉少,但一旦风云突变,挺过此次凶险,见自己见死不救,肯定会恼羞成怒,那么后果将不堪设想。但高欢考虑的不只是“害”的问题,还有“利”的关系!因为尔朱兆手上有着一座让高欢垂涎三尺的金山,可那宝藏捏在尔朱兆手里却连废铜烂铁都不如。高欢知道要想横行天下,非得把这堆废铜烂铁搬出来“变废为宝”不可!但这需要尔朱兆点头才行,所以他门口这把火一定要帮他灭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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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见过救火,但救火却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的方式。心地单纯的人一看到刚起了点火苗,便奋不顾身地扑过去,把火灭了;而居心叵测的人却不这样,他非要等到那火势冲天,直到主人绝望的时候,才慢腾腾出手相救。而主人对这两种结果的报答方式更让人大跌眼镜:第一种至多是几块点心,再加几句不痛不痒的感谢话,如同打发叫化子一样,因为在主人眼里――火这么小,自然会灭的,这点报酬够意思了。而第二种明明是居心险恶,可主人不但大鱼大肉地伺候,还要感激涕零地谢个不停,因为他认为,要不是你出手相救的话,他就完了。

  这世道就这么混账,所以高欢要么不出手,要么非得等到那被救的人绝望至哭爹喊娘的时候再出手,这样他才会记住自己一辈子。他力排众议,带兵出发了,可行军的速度却如同蜗牛。尔朱兆日日派人催高欢尽早赶来救援,可高欢虽满口答应,却又装作很无奈:不是兄弟不卖力,是这天公不作美,汾河上这桥没了,我这军队渡不过来啊!而这时,尔朱兆早已窘迫得火烧眉毛了,屡屡落败,被步蕃的军队揍得鼻青脸肿,只得向南逃窜。

  这时高欢游山玩水地也差不多了,觉得这火也已经旺到尔朱兆要感激自己一辈子的势头了,便率兵赶到与失魂落魄的尔朱兆会师了。高欢用兵老谋深算,尔朱兆打仗勇猛无敌,两人这一次合作算是珠联璧合,在石鼓山一带打得贼军丢盔弃甲,大败而逃,而贼帅步蕃本人也临阵被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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