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来写写那个埋在我心里十年的女人》
第17节

作者: wodeaibubian2012
收藏本书TXT下载
日期:2012-02-19 15:15:03

  正牌楼主已经弃楼了,按说我也该撤了,但楼上实在太龌鹾,让我来画画像吧!见过大街上骂街的男人了吗?没本事了就脏话上来了。你不说马甲我倒忘了,你和人在天涯是一个人吗?你说你不是也行,你是不是有目共睹。
  说说你的不靠谱吧!老公怎么死的,是公丨安丨机关鉴定的,敢情你厉害,想在“天尽头等你”这个故事后再来个“一级谋杀”故事?你在不在人类?人家同丨居丨之后当然要尽快结婚,这是在人类的人的共同看法,只有不在人类的人才会认为只要同丨居丨了就不用结婚。敢情阁下要是有女儿跟人同丨居丨了,女婿要和你女儿结婚,阁下会对女婿说:既然已经同丨居丨,还急于那些形式干什么?向全天下的人炫耀你对我女儿的占有吗?

  我怎么知道杨那些事的?怪不得你不在人类,你是不是没上过班啊?这种大规模的围攻事件不是每天都有好不好?虽然不至于让头版头条,但做为一个集团公司,这样的事情也是新闻一件了。休公休假这种事更不是什么秘密,当然在非人类环境里不好说。
日期:2012-02-19 19:46:57

  真是I服了U,正牌楼主弃楼,是因为他觉得他的故事写完了,OK?用他的话来说,高丨潮丨已经过去,剩下的该平平淡淡过日子了。
  他是我的朋友和长辈,是我姑父的莫逆之交。这个你明白?当然你如果没有朋友,那肯定不能理解这种感情。所以你说他不好就是在说我,你不知道真正的感情是什么样子,所以你会说出那么恶心的话来。你是不是人在天涯都没关系,你们是一类人。就是没有感情,只知道用所谓道德来约束别人的人。晚点结婚就是尊重死者?这是儒家思想的残余,民国时期立法要求女子(注意只要求女子)必须服完夫丧才能再婚,民国时期纳妾合法。所以有位长辈说女人必须感谢***,因为没有***,就没有妇女解放。

  我说D养好几个小蜜的事情,阁下是自动屏蔽了,还是觉得不是个事?这样的人,会因为感情的事情喝出心脏病?那是他自己酒色过度而已。死者为大,对他,我不想多说。他家父母不想给金她的儿子,这是长辈所为吗?她姐姐去了好说歹说,才把孩子接来,那时候已经闹翻了。这些你是不是也说没看见?那你看见什么了?看见床戏?你和你老婆不上床吗?你可以说不上,那我表示同情。我懒得和你这种人吵,没劲。

  好了,正牌楼主说了,他们不是明星,让我这未来娱记找明星爆料去,他们只想平平安安过日子。
日期:2012-02-20 00:56:44

  回楼上美女:你害的我跑去找了一大圈,才找到那个2月13号的回贴,那不是人家说心疼她所以她感谢吗?怎么会“茫然无知”?照美女的意思,天涯要停工抓贼了,这样随便串号可能吗?
  怪不得人家不写了,写了半天没人仔细看就骂人的骂人,怀疑的怀疑,这位美女最强,直接把涯叔灭了。
  这是我身边发生的故事,当事人一再强调不是什么坚贞的爱情童话,只是一般的办公室恋情,双方在发贴时谁也不知道会有后面的变故,无非想上天涯吐嘈而已。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谁也不知道他们前边的一段,所以也没觉得有什么奇怪的,无非是离婚男和丧夫女再婚的事,他们条件相当,再婚也往往比初婚速度快,唯一可议论的,最多就是女比男大的多了点。所以大家该随礼的随礼,该祝贺的祝贺,一片和谐。人家明天就要领证了,后天就要旅行结婚拍婚纱照了,这里还在争论不休,天涯是个奇怪的地方,任何好事在这里都没人信。杨算是领教了,说我迷天涯是不是自虐啊。让我以后不要再写他们的事,今天看有人质疑这事不是真的,还是忍不住回贴。

日期:2012-02-20 01:31:59

  在我们周围,是怎么衡量这一对呢?我来扒一扒:两人在工作单位和相貌上相当,男方年龄小,职位、收入均比女方高,但家庭条件太差,我们这里一听是农村的父母还跟着住,没人愿找。女方虽年纪大了点(不知道的也看不出来,她会保养,杨长的老相)但家庭条件好很多,对杨这样能干又没背景的人来说很合适。加上前夫留下不少财产(具体不知道,只知道仅房产就有好几处,里面还有商铺)不折不扣小富婆(当然他们财产公证的事情没人知道,要是钱少也没人会去公证)。所以大家见惯不怪,觉得再正常不过了。另外人家的故事也写完了,以后也不会再来了,大家没什么事散了吧!另找贴子看吧。

请按 Ctrl+D 将本页加入书签
提意见或您需要哪些图书的全集整理?
上一节目录下一节
【网站提示】 读者如发现作品内容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 非常感谢您对易读的支持!举报
© CopyRight 2011 yiread.com 易读所有作品由自动化设备收集于互联网.作品各种权益与责任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