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纽约街头拾到爱》
第2节

作者: 悠悠冬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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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恩,也可以说是吧。”我不否认,“那让我猜猜你是,”我手撑着一边的脸,“法国的?” 我想挑欧洲重要国家猜,概率总会大一点吧。
  他轻轻摇头,
  “德国?”
  他“恩”着又摇了摇头。
  我抿了抿嘴,“意大利的?”

  “呵呵,为什么?”看他笑着的表情,我就知道,这下还不让我猜着了。
  “因为你的头发不是金色的,你的眼睛是灰色的,还有你的肤色,”不知道为什么,说到他的皮肤颜色,我居然该死的脸红了,“因为你不是那种很白的。”我的声音很小,但我知道他一定听到了。
  不知不觉,我惊讶自己对这个才见了第二次面的人,竟然会留意他的长相,还看得那么仔细。他说自己是来美念电脑安全方面的PHD,上年9月过来的,在美国也算个新人。巧合的是,虽然我们的大学不在一个州,但两个学校相距并不远。而且他的大学拥有的医学院,甚至是我考虑过本科以后要申请的。我也告诉他,自己刚到这10天,是来念本科的,最大的愿望是想做个医生。听到我以后要做个医生,他显得很感兴趣,说什么,念医的女孩子都特别的聪明,当然代价也很大。我说,是呀,这条路好长呢,至少也得7,8年的。他很吃惊,说女孩子要坚持念书这么久是很辛苦的。我给他一记很有信心的笑容,“那是我的梦想。”

  很快天色就暗了,他知道这是我在纽约的最后一天了。说很可惜,不能再碰面一起旅行了。不知道为什么,听见他的这句话,我觉得有些好笑,感觉这是一个典型的PLAYBOY钓女孩子的手法。
  “遥,你能留下联系方式吗?”我情愿把他当作独自旅行途中的一个过客,而非他这么一句话,令我想到“玩客”二字。
  “我还没去学校,电话地址都不确定。”一半实话一半假话,学校我的确是还没去过,但因为我申请宿舍的回信已经收到,宿舍地址,电话我当然也就知道了。他没出声,但看得出有点失望。
  “那你用MSN吗?”他好象又想到了个好办法,期待的笑容再次爬上脸旁。
  “很久没用了。”这一次,我完全说谎了。MSN已经是我生活中牢不可缺的联系方式,休息的时候,我总会用MSN和家人,朋友联系。他没说话,但我却觉得自己有点过分。留个邮件地址,就当交个朋友又有什么关系呢。
  就在我心软的当下,他从包里拿出个记事本,“我给你我的MSN吧,如果你什么时候想到用,就加我吧。”看他已经把纸撕下,递给我,我也就只能接手,淡淡地说,

  “好。” 最后礼貌下,我在他本子上留下了我的名字,还有学校的名字。

日期:2009-05-21 06:55:12

  坐了27个小时的火车,浑身疲惫的我终于来到了学校所在的小镇。这个镇没有什么产业,说是为了我们大学而形成的大学城更为贴切。因为在纽约旅行耽误了一天,去大学报道的时候,我已经迟到了。于是,我必须要全心投入,正式开始了在“象牙塔”的生活。这个地方比我先前的加拿大高中所在的城市更加“荒芜,”甚至连小小的DOWNTOWN都没有,整个城市只有2家大超市,没有任何的百货商店,仅此而已。而天气却是一样的寒冷,1月份的F城积着厚厚的雪,足以到我一半小腿的地方。我住的是学生公寓式宿舍,2人一间,布局像是单身公寓,一个大房间,上下铺的床,带开放式厨房,衣帽间和一个浴室。

  正式上课的前几天,学校为新生举办了很多欢迎PARTY,晚餐等活动。我不是太喜欢参加PARTY,而且也还没交上什么朋友,一个人去岂不是很傻?考量了半天,决定参加一场晚餐聚会,其中很大的原因是,我当时唯一熟悉点的一个朋友也去这个聚会。曲艺是个南京来的姑娘,样子很文静,因为我们两人的家乡很近,现在她又住我对面的一幢楼,就这样我们成了朋友。以我的审美观评判,曲艺绝对称得上是个美女了。皮肤很白,细眉,不大的眼睛很有“东方神韵”,最叫我羡慕的是,她长得很高,有165以上了。为什么会用“很”字呢?不好意思地说一句,我长得很矮,凑凑和和才160。另外,我皮肤也偏黄,整个脸上出彩一点的也就只剩下一双眼睛了。

  我唯一去参加的是中国同学会专为欢迎新生而举行的晚餐聚会。参加的除了新生外,还有学生会里的一些“领导们”。学校里有一座华人校友捐钱造的“中国学生教堂”。聚会正是在那儿举行。因为不是什么正式的见面会或是舞会,所以我想也不用刻意打扮吧。于是,我还是穿着那条OLD NAVY的牛仔裤,上面一件GAP的休闲服,外面再裹着一件厚羽绒。秉承着我将“随性”进行到底的风格,直到我看见曲艺来找我。

  “天,要化妆的吗?”只见曲艺婀娜的身材套着一条很漂亮的深紫色毛线连衣裙,下面是一双及小腿的黑色皮靴子,手臂上还挂着一件看上去就质地很好的米色大衣。在那个我还不知道烟熏妆为何物的年代,她的眼影就已经是那种深深的颜色了。看到我的反应,她面带羞涩地微微一笑,真的好美。突然想到一句诗,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曲艺就宛如山水画中走出来的江南美人。我宿舍的地上还摊着一堆未来得及整理的衣物,人也是累得不成样子。化装,不好意思,本人太懒,这个习惯尚未养成。不管了,拉着曲艺,我们两个就按着地图,去了教堂。


日期:2009-05-21 08:49:35

  新生对任何活动总是激情万丈的,特别是还没正式上课,学校连食堂都没开门。有免费的晚餐吃,大家当然都来凑热闹啦。教堂里熙熙攘攘的挤着很多中国学生,后来才知道,这个欢迎会不单是给大一新生准备的,硕士新生,博士新生也都是邀请的对象。室内空调开得超热,有些没经验的新生,外套里面还穿着几件羊毛衫,这下已经热得满头大汗,狼狈不堪。不出所料,曲艺的确是那种男孩一见,就容易喜欢上的女孩子。和我才坐下没一会儿,就被几个北京来的男生给“拐走”了。当时的本科留学还没今天整得那么火热,按一些学哥的话来说,大一的新生妹妹是最抢手的,不乘早在欢迎会上“定”下,开学后不多久,就会被人“一抢而空”。我一个人坐在那里,默默地叹了口气,美女,行情就是不一样。正无聊地想着,是不是再去添点热汤什么的,我就看见门口进来一个黄发的大个子,和热情地和迎宾的学生们打招呼。之所以我特别留心了一下这个大个子是因为,他是今晚现场为一,为二的外国人。

  这个外国人据我看“相”的那套理论,应该是个美国人。棕黄色的头发,深棕色眉毛,凹陷得很厉害的淡兰色的眼睛,高高的鼻子。关键是,他的肤色是典型的“美国白,”说得普通点,即是白里透红。他一进门就脱掉了防雨外套,上身穿着件绿色的,写有我们学校名字的戴帽衫。还有,他的那个超大的摄影背包也吸引了我的注意。
  “喂,看那个美国帅哥啊!” 不知什么时候,曲艺转了一圈又回到我旁边,手上还多了一盘水果。从认识她开始,她就一个劲地说要减肥,所以晚饭绝对不碰肉类。
  “哪来的什么帅哥,你见色忘义,死东西!” 我的面前倒是有很多肉类,什么烤香肠啊,烤肋排的满满堆着,我从来都不否认自己是个食肉动物。
  “长得很帅吧。”曲艺眼光瞄了瞄他。客观来说,他的外型的确是可以迷倒一批“亚洲”女孩。因为我所认识的华人通常认为蓝眼睛,金头发外加白皮肤就是“美”的象征。而眼前的这个男人,的确是符合了这三大条件。不过,我对这种皮肤过“白”的男人不感冒。我总觉得,一个大男人弄得白白静静的,显得特别“虚弱”。
  “他太白了,”对于我的直言不讳,曲艺当然不敢苟同。正聊着,那个男的转身,朝我们旁边的一个桌子走来。我很好奇,他到底来这儿是干什么的?看他一路和学生会的领导们热乎,看来他和中国学生会颇有渊源。

  “你别这么眨巴着双大黑眼珠子盯着别人,小心吓到帅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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