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纽约街头拾到爱》
第20节

作者: 悠悠冬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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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眼睛就处于开开合合的状态。幸好明天周5大家都有课,8点没过多久,朋友们就陆续回去了。大家临走时,我一人给了他们一个大大的拥抱,今晚,我真的好开心,想把我所有的快乐分享给朋友们。我喜欢拥抱的感觉,那是一种对人充分信任的表达,记得曾上过一堂心理学讲座,内容就是讨论 “拥抱”的好处,拥抱可以分享感受,表达情感,放松心情。。。老教授的结束语就是:今天你拥抱过了吗?

  抱到某个1米9多的男生,我只能说,“老兄,麻烦你弯个腰。”我的话逗得朋友们哈哈大笑,更是确定我喝醉了。借着酒气,抱Zack的时候,我一点都没有觉得尴尬。他比Sam更壮一点,抱住他的时候,我能明显感觉到他厚实的肌肉。不过和给Sam的拥抱不同,我不会揽着他的背轻轻抚摸,拍着Zack的背,我更像是兄弟,“啪啪”大力拍个几下。

  Grace在一旁揶揄,“遥,你喝多了,力气也大了。”我晕头转向地放开Zack ,还嘀咕了一句,“把我手都拍痛了。”他扬着眉,哈哈大笑。
  我照样把Grace托给了Zack ,让他把她给载回去。
  Grace看到我满脸通红,又不断傻笑的我,很不客气地拍拍我的肩,“老兄,你还真是传说中的一杯倒啊!”
  我实在倦的厉害,“好了好了,你和Zack快回去吧,我困死了,要睡了。”
  Grace 和Zack收拾着餐桌上的狼藉,扎肉还探了个头望着我,“你快去睡吧,我帮你把没吃完的东西放到冰箱里就走。”

  我室友也很好地帮我收拾着桌子,当时她已经怀孕一个多月了,虽然按她的话,孩子的事情是个意外,但我看得出,她很珍惜肚子里的宝宝。
  “你们放着就好,早点回去。”我晃着脑袋,钻入了卧室。

日期:2009-06-11 09:05:01

  周五一放学,就在纪念堂门口见到Sam。太阳底下,他居然穿了套很“时尚”的灰色西装,配浅蓝色的衬衫,外加深紫色的领带。
  我过去,一个大拥抱,“你怎么穿成这样?”我像打量动物园里的大猩猩一样看着他。
  Sam 一脸受挫的望着我,我估计他曾经靠这副“德性”迷倒过很多年轻的姑娘。“你怎么老泼我冷水?”
  我特别好奇那些穿西装衬衫还打领带的男人,每天把领子口得死死的,还打个“蝴蝶结”,会不会闷死?
  再看我穿什么,上面长袖T恤,下面宽松运动裤,不雅观的是,我那脚丫子上还踩着人字拖。天气虽然转凉,我却还不想这么早套上运动鞋。曾看过一个广告,说女人的鞋柜里永远少了一双合适自己的皮鞋。我倒好,整个鞋柜里只有两双,一双还是在以前高中规定配校服穿的,运动鞋大概3双,人字拖一大把。都说世界上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很不幸,我就是那种懒女人。好不好看,不重要,但穿着打扮一定要舒服,自己穿着自在,才是最好的时尚。

  他把我塞到车里,“你回去先洗个澡,然后换上正式点的衣服。”
  我扭头看他,“我们晚上干什么去?”
  “带你吃饭,庆祝生日。”Sam 说得简单,但看他那行头,我就觉得大有问题在。
  “穿裤子行吗?”每次去参加正式舞会什么的,总得穿裙子。害得我往往是坐着一动不敢动,深怕动作一大就给走光了。
  “不行!”人回答得斩钉截铁,“要正式的,像你去参加学校舞会一样的。”他郑重重申。

  “你别吓我啊,搞成这样。岂不是要我晚饭食不下咽?”
  “听话,我喜欢你穿成那样,很漂亮的。”
  这句话中听,我不再出声,心里却猜着,Sam又在玩着什么花样呢?
  在西方生活,即使你只是个高中生,衣柜里至少也得准备个一两套晚装。至今为止,我一共有3套礼服。一套是以前在加拿大穿过的,不算很”成人”的,比较保守的礼服。一套是有段时间很流行的,“百变”礼服,就是那种肩带,胸前薄纱可以随心折叠,变化不同风格的裙子。这两套都是纯黑色,毕竟黑和白石两种永恒的颜色,大场合下穿着也显庄重。最后一套是玫瑰红色的,是我衣柜里为数不多的红色系衣服。说得俗气点,挺性感,吊带脖子,露背的式样,贴合胸型的款式,而且还有很多亮亮的小珠子点缀。像这一类的,通常只是去PARTY才会穿。

  Sam 很喜欢我那间吊带的“百变”小礼服,因为我每次随意一整,他就觉得是一个新的造型。
  穿这这套礼服,脚踩无跟皮鞋,虽然可能有点头重脚轻的样子,但也是真的没有办法。我不会穿高跟鞋,是真的不会,到现在,我都没有勇气尝试。
  去的是我很喜欢也很出名的一家意大利餐厅-橄榄园,怎么样,名字也很有意境的吧。
  周末的晚上橄榄园灯光柔和而幽暗,不似我平时中午去的那般嘈杂。Sam 订了一个很角落的位置,不过靠窗,我们透过玻璃,看见Z 城美丽多姿的夜景。
  “祝贺我的生日女孩,终于20岁了!”柔美的光线下,Sam的帅气令人窒息。平时很少见他穿西装,但他这么一打扮,我不得不承认,他的璀璨夺目,叫人无法忽视。小酒窝浅浅的,恰到好处地点缀着他的笑容,如果说今生有让我情愿醉死其中的一样东西,我会选择Sam 的笑容。Sam 显然是和侍应生说过今天我们的来意,当点餐的帅哥过来时,向我很礼貌地祝贺,“美丽的女士,生日快乐!”

  说起喜欢橄榄园,我不仅仅是中意它的菜色,更是乐于欣赏那里的帅哥服务生。在F城相邻的那个城里,也有一家橄榄园,偶尔一次和Grace 去参加朋友的生日聚会,就发现了这家餐厅,当然也发现了这家餐厅中帅气的服务生。Grace说我们大学里,只有充满汗臭的男人,但没有帅哥。我就打趣,以后要是想识“美色”,那么就去橄榄园搓一顿。当然了,这都是打趣的话,毕竟像橄榄园这样稍微正式一点的餐厅,价格在我看来也都是不便宜的,绝不是我们学生族可以经常光临的。

  不过相对的,点餐也成了麻烦,必须得按照程序,开胃,面包,色拉,汤,主食,甜品,餐后饮料。我出去吃饭基本就是自助或是快餐,方便实惠又能填饱肚子。
  搞定食物后,Sam 的甜言蜜语开始攻击我的耳朵。我一个晚上傻傻地笑,呆呆地望着他。他说,他很幸运,27年的人生中遇见了我,他说他很幸福,因为努力过后,得到了真爱。我忍住不掉眼泪,因为我那劣质的睫毛膏经不起眼泪的洗礼,所以我不断抽着鼻子,紧紧地握住双手。
  “宝贝,生日快乐!”他递给我一个盒子,黑色丝绒的,没有什么包装,看起来却特别珍贵。
  我打开,一枚西方人特别喜欢的夸张式样的戒指展现在我眼前。那个戒指面是一个很大的圆形,琥珀的颜色,幽暗中却闪闪发亮。
  “我帮你带上。”他接过我的右手,戴上了食指。

  “谢谢,”
  Sam 说我的黑色眼睛在那一晚犹如天上的星星,照亮了Z城的整个夜晚。
  吃完饭,我们手牵手一起走回他的住处。我问他为什么不送简单些的戒指给我,那样我就可以每天戴在手上,好像感觉他时刻在我身旁一样。
  他说,这是他们的传统,20岁的生日 ,家里的亲人总会给生日的女孩一个如此夸张的戒指,庆祝她翻开人生崭新的一页。
  “家里的亲人,”那些甜言蜜语或许会让人一时迷乱不清,但我更喜欢如此朴实又温暖的字眼。虽然Sam 不曾给过我任何承诺,但这几个字却让我觉得我们会有未来,或许会是一个幸福的家庭吧。

  晚上回到Sam的小屋,他让我先洗澡,我站在浴室门口,看着他默默地去卧室拿出毯子,放到那张不能折叠的沙发上。
  关门,洗澡。我开始挣扎,这样对他不公平,每次我一去Z 城,他只能睡在那么小的一张沙发上,而我在里面那张大床上又如何睡得安稳。我们在一起快半年了,从来没有争吵过,不过我自认为自己是个不容易挑起战火的女人。不过话说回来,一旦战火点燃,我也是丝毫不会手软的。
  客厅里,Sam 正整理着沙发,我擦着头发过去。坐在沙发上,我不知道该怎么浇灭心中的愧疚,觉得在这段感情上我欠他的实在是太多了。
  “Sam,”我望着他。
  他停下手中的活,“你想早点睡呢,还是看看电视?”
  我拉他坐下,湿漉漉的头发往他怀里钻,“我想睡了。”我闭上眼睛,他的气息立刻萦绕在我身旁。

  “功课很累吗?”
  “生物学得好辛苦,我觉得很难,马上又要月考了。”我仍然闭着眼睛,一动不动。
  “可怜的小东西。” 他轻抚我的背,“ 那就早点休息吧,明天我们还有节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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