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无边的欲望再次被点燃,我该不该继续放纵?》
第12节

作者: 我的幸福与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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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0-09-17 13:51:52

  我失望于,他只是在身体需要我时才想到我,这点是让我感到最遗憾的地方。我希望他能从内心喜欢我整个人,接受我的全部,而不单单只是需要我的身体和我的叫床声。
  但后来的发展让情况有了转机。
  在我知道他有个幸福和谐的家庭后,我更加对他增加了一层好感。我不希望听到他说老婆不好,因为说老婆不好,意味着他讨厌那个家,讨厌那个家他就不想回家,不想回家就会把更多的时间泡在外面,经常泡在外面就会接触社会上更多类型的人,遇到更多的事;我不想他那样,因为我已经喜欢上他了,我怕他会遇到别的女人,被人家拐跑(说的真心话)。
  还好,让我放心的是,他说他的老婆大人是位很精明的人,如果被她发现他苗头不对,她立刻就会审查他。为此,我从心里很谢谢他老婆大人,我也绝不在他八小时之外发信或电话给他,甚至周末我也从不打扰,除非他主动联系我。
  在我们相处了大约两个月后,第一次他说要请我吃饭。那天,接到他的电话,我甭提多高兴了。因为自从和他正式相处以来,他从未跟我电话闲聊过一次,更不要说请吃饭了;记得还是没有正式交往前,想拉拢关系请过我一次,但我想,那次可能是带着目的性的,跟这次的性质根本不一样。
  我开心得不知怎么样好,心想,他终于迈出了第一步,终于不再是只在性需要时才想到我了,最起码在感情上我感觉这是跨出了第一步。
日期:2010-09-17 13:54:17

  我想,男女的关系,如果仅存在于性接触,那么不要多久就会因乏味而分手,最起码有一方能付出感情,最好是双方都能付出,这样才会长久些,最起码比单纯的性关系要来的长久。当然,肉体愉悦也是维系男女关系不可缺少的主要部分。

  所以说:没有感情的那叫:性交,有感情的那才叫:做爱。
日期:2010-09-17 14:01:04

  我神采飞扬的找出一件我感觉还可以的裙式风衣,在镜子前左照右照,直到最后自己看上去还顺眼才罢休。
  按照预约的地点,我来到一家僻静的饭店,他跟他的一位朋友已经等在那里。这是他第一次把我带出,带到他朋友面前。
  我们点了菜,我有点拘束的吃着饭,在他朋友面前,我不能太随便,怕影响形象。
  他们俩轻松愉快的交谈着,很客气的对我谦让着;看着他们那么客气自然,渐渐的,我也不再那么的紧张了。
  吃好饭后,他们提出去唱歌,我很开心的答应了;唱歌是我的强项,可我已经记不得是哪年哪月去过歌厅了,我正巴望着能一展歌喉哩。

  来到一家歌厅,我们开了个小包间,男小待调试好音响,搬来赠送的啤酒小吃之类的东西,我们开心的坐定,正式开唱。
  他的朋友首当其冲,第一个抓起麦克风,唱好后,我们热烈鼓掌。然后他让我唱一曲,我稍微谦虚一下,唱了一首旧的爱情歌曲。
  听了我的歌声,他俩都直夸我唱的好,真的唱的好;他们这样说着,我自然开心的不得了,感觉很自豪,脸上很有光。
  这一晚,我们一首接一首,唱的全是欢乐的歌曲,没有唱一首悲伤的歌,感觉伤感的歌与当时的愉快氛围不对。

  我们都很开心,我特别特别开心极了,跟他们在一起,我感觉,我又回到了十年前,那青春的时光!
日期:2010-09-17 14:04:25

  整个一晚上,尽管我们玩的很开心,但我跟他,自始至终连手都没拉过,更不要说身体碰触,纯粹的规矩得就算是哥们姐们在一起也不会这样。
  在他朋友唱歌时,我们俩就坐在沙发座上,有的是机会接触,可当时我俩各坐一边,不要说是偷偷拥抱或亲吻一下,就连坐得靠近一点都没有,他坐在那儿,就没有挪动的意思,当时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
  看他这样,其实我心里还是有点感觉不自然的。心想,在床上两人都翻云覆雨得那样,到这儿何必要正经得这样,让人有种窒息的感觉,就算拉拉手,说点悄悄话总不为过吧。

  但想归想,总得要尊重人家,也尊重自己;总不能我一个女人家,不顾面子,自己跑过去,硬要亲人家吧,这样也一点面子没有了。说不定还被人家当花痴哩。
  这只是一个小小的遗憾,总的来说,这一晚,我真的是很开心很开心。
  到了该回家的时间了,我们才悻悻离去。
日期:2010-09-17 14:08:38

  后来没过多久,一次晚上九点钟左右,我正在加班,突然接到他电话,他问我有没时间出来,我以为他又要约去宾馆了,可他说,他正在歌厅唱歌哩,问我来不来,我当然愿意去了。我问他和谁,他说就他还有另外两个朋友,有一个我认识的;我问他我去没事吧(我怕被外人看到我和他在一起,怕传到他家人耳朵里,这样对我们的关系不利),他说没事的。我就告诉他那我马上就到。我丢下手中的活,以最快的速度来到歌厅。

  进到歌厅包间,看到他和另外两个朋友在这儿哩,一个女的没有。那个和我一起吃过饭的朋友跟我微笑着,算是打招呼,另外一个,我也没顾着朝他看,就径直找个空位坐下了。
  这一晚也是玩的很开心,在唱完歌准备回家时,他的两个朋友建议一起去吃宵夜,我拒绝了,不是我不愿意跟他们一起去,而是我怕这深更半夜的跟他们在一起宵夜,如果被他的熟人或家人看到不好。
  我总是很小心的注意这些的,我也当然是很愿意跟他在一起了,多好,多开心,哪怕一天二十四小时粘一起都行,可问题是,两人都是有家庭的,如果一不注意,被家人发现,到时候乐极生悲,后悔可就来不及了。
  最后我一人回家,而他们三人去宵夜了。

  从此后,我们的关系渐渐有了进步,后来的发展也越来越好。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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