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脸死相》
第13节

作者: 在坟头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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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0-06-13 19:14:40

  第十一章
  我的前女友叫安蕾,我跟她的相遇像一部偶像剧。我第一次去复古专卖店买衣服就碰到了她。她长长的卷发,青涩的脸孔,不太光滑,却透着一股妩媚,我想当时是迷恋上了她的眼睛,一眨一个主意,古灵精怪。她穿着双马靴站在镜子前试衣服,试了七八件,然后问女店员漂亮不漂亮?女店员恭维了几句,她还是不满意,然后又换了一件。我一向不愿在买衣服上浪费时间。除了黑白,所有的颜色对我来说都是多余。那天我买了一身行头,衣服裤子打包付了钱,等着店员给我开票。安蕾忽然转过身问我:“我穿这身好看吗?”我托着下巴仔细看了一眼点头说:“可以。”她翘起嘴唇会心一笑。

  结账时,店员要给我办一张会员卡,凡一次购买一千块钱以上的服装都可以获得会员卡一张,下次买衣服只要七五折,有新款店里还会短信通知顾客。我留了号码办了张卡。安蕾在旁边嚷着说不公平,她买这么多回的衣服店员也不给她办会员卡。店员为难的对她笑,说下次可以带男朋友一起来买,凑齐一千块就可以办理,两人可以共同使用一张卡。
  安蕾装可怜的双手抱拳的搓着眼睛一副哭相说:“我还没男朋友。”
  我收了票,店员将一个小篮子递到我面前,说凡购买超出规定金额的顾客可以挑选一样小礼物。篮子里都是耳丁耳环发夹珍珠项链还有手链,我拿起一对大耳环说这个也不适合我带呀。
  尖尖瘦瘦的女店员快人快语的说:“可以送你女朋友呀?你有女朋友没有?没有就送给我吧?”
  面对她的炮发连珠,我一时哑口无言。年纪一把没个正式女朋友实在不是件光彩的事,有时候想送别人一样东西都不知道送给谁。
  女孩一多,她们跟着起哄,争当想要。个个都是活泼可爱。安蕾站在旁边拉着我的衣服说:“我好喜欢这个耳环,我带上一定很漂亮,送给我吧。”

  我看了眼店员,再看了眼她,从审美上看,安蕾的确比店员更合适拥有这对耳环。我当时拿起那对耳环就递到了她手中。她谢谢个不停,还要让我为她戴上。这也是我第一次送礼物给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似乎跟她的感情增进了不少,看着很亲切。
  我说我不会,你让店员帮你戴吧。转身我要出门,她在后面喊住我,让我等她一起走。
  那是个阳光温暖的午后,我和她肩并肩从热闹的步行街人流中挤了出来。她咬着嘴唇说:“以后你会员卡能不能借我使使?”
  我掏出来像拿着银行卡给劫匪说:“你要就拿去吧。”
  这次她却变得很客气,说受之有愧。让我保存着,有需要就打我电话联系我。就那样要了我的电话号码。

  我送她到了车站,然后一个人游荡在街,走到肯德基门前,在外面餐桌的长凳坐下抽了支烟。忽儿有点孤单感。那一秒,我想要是表姐坐在我对面该多好呀。
  去徐风的超市逛了一圈,看了看他灌溉的那些花朵,如芙蓉出水、性感成熟。谁能想到这些热情好客的促销员都跟他有一腿?逛了两圈没见到他的踪影,给他打了个电话。徐大经理公事繁忙又跟着上头去巡店了。落得我扫兴而归。
  街上浪潮起伏如千军万马轰响不绝,看着这些激情澎湃搂搂抱抱的人群我唯有羞涩与退却。渺小感只要抬头望一眼高处便知。四处都是高楼大厦,衣着光鲜的人群,奔驰而过的名车。而我赵有才算得了什么?没有一栋楼是我的,没有一个女子是我的。
  上帝没有赋予我普渡众生的使命,连保护女人的权利和义务都没赋予我。上帝只给了我一个生存准则,活在这个圈子里,不许杀人,不许放火,不许做法律以外的事。安安稳稳的活着,一直到死,这就是我的一生,活着给世界做一个衬托。我死了就是一堆灰烬,或许没人能记得这世界我来过?如果我长得丑的话还要被别人说成影响市容,如果我再穷一点还要忍受蔑视和嘲讽。我简值不懂别人活着哪有那么多伟大的意义。

日期:2010-06-13 19:24:53

  安蕾的到来,让我觉得是上帝对我愤怒的弥补。那天晚上她就给我发了短信,而且一发就发个没完,当初怎么没意识到她是一个这么喜欢闲聊扯蛋的人。我以为她会像我心目中的女子一样,静静的享受寂寞,那是一种高贵。
  她一开始问我吃饭没有,然后问我的工作,然后问我的爱好。我说我爱好睡觉和陪女人睡觉。她说我是个大流氓。她说人生总得有点追求吧,理想志愿什么的?我说没有,一概没有。吃喝玩乐安度此生。她问我座右铭。我想了半天,发了六个字:不拒绝,不主动。
  后来她大呼上当,她说我比谁都主动,不止主动,那是相当的暴动。
  我很少主动与女人搭讪,第一,不稳重,第二,不自重。第三,与不熟的女人搭讪不礼貌。

  但如果哪个女人先找我聊,我会很高兴。谁先开口,谁就暴露了心机。想聊喜欢聊,才会找他聊。
  对于主动找我的,在捅破那层窗户纸时,我是很主动的。总不能让女人熬到心痒痒了对你说:我们上床吧。
  我的暴动是节省了时间,而且维护了女性矜持的形象,很大程度上是对女性极度的尊重。
  人生若只如初见,那是我觉得最有道理的话之一。刚开始我们的感觉都很好,悸动,兴奋。如果每个人每件事都保持在刚开始的阶段,每天都会保持一份新鲜感。一件事如果玩腻了,就是悲哀,人生会少样东西或者少个朋友。
  她每晚都要跟我聊到深夜,每天她都能找到话题。聊了半个月,她说想买衣服了,让我陪她去,借我会员卡用用。我想她陪那个理发店的小伙子大概也是这样聊上的吧。
  那天我陪她买了衣服,她付钱时说衣服太贵,看了我一眼。我假装没看见。出门时我也感觉到自己太小气了。但我是真心的喜欢她的活泼,不愿意用这些惯用于许多女孩的老招术使在她身上,我尊重她,可能在她心里是我的忽略。我陪她到麦当劳去消费了58元。这是我人生中干得最得意的一件事,只花了58元就泡了个女人。我问过我妈,用58元追到手的女孩能不能当咱赵家的媳妇?我妈说只要300以下的都算。我心里一惊,难道我老妈也知道现在市场小姐价格。

  我说这58元中还有我吃的那一份,实际花掉的只有30块。我妈说我孬儿子终于拐到一个老婆了,苍天有眼,菩萨保佑,甚至都扯到了她上辈子积的德和我们赵家祖上的恩典。正当我准备好好过日子,年底带回去拜望她老人家时,安蕾就弃我而去了。
  那天分手时她给了我一个深切不怀好意的微笑,让我改天到她家里吃饭,她请我。这种信息我非常熟悉,这是我的启蒙老师萍姐传授给我的。她第一次就是说:明天你到我家来,我烧饭给你吃。
  一旦女人说了这句话,基本上就是拍板了。明天老娘是你的了。
  安蕾每天都会跟我分享她的事,我甚至有点烦她,一个小破公司,整天勾心斗角,不是领导欺负她,就是同事们欺负她。她几乎怨恨我不能像小流氓一样拿着刀带着一伙人去帮她砍架。女人不像男人,她们罗嗦,鸡毛蒜皮的事你一句我一句能骂成深仇大恨。男人有事要么打一架,要么忍了,回家喝甁酒,第二天烟消云散。
  我劝导,用短信帮她一起骂这社会总会有这么多的傻比。她解恨了,开心了,突然说了句喜欢我。
  我说是哪种形式的喜欢?不能随随便便一句喜欢就敷衍了事,那是对双方的不负责任。理由说清楚了,有利于咱们以后的交往。
  她说喜欢就是喜欢,还分种类吗?
  我说当然分。便举了几个例子,动物园中那么多的动物,我最喜欢猴子。从第一眼见到那个男人时,我便喜欢上他了。我喜欢陪妈妈一起买菜。诸如此类,种种,你属于那一种。

  她说应该属于喜欢猴子的那一种。她问我喜不喜欢她?我说你问猴子去。
  她请我到她家吃饭的那天,是她买的菜,饭菜都做好了家里收拾得干净利索才一个电话通知我。厨艺比我稍差一点,她后来与我同丨居丨时一直不承认,却总是让我烧菜,吃得津津有味。
  三菜一汤都是家常菜,小女人很会过日子。如果心灵上距离拉近了,哪怕是没见过面。也如同相知一样,这就是那些网恋数日的人为什么一见面便炙热如火。她的小屋布置得优雅充实,温馨舒适。锅是锅,瓢是瓢。客厅里一台电视机,两旁放着小音箱和一些碟片,她的无聊时间几乎都是看碟片和发短信。她给我的印象是这辈子发短信都没发够。
  那天我们喝了一点酒,是我建议的。她家里没酒,我下楼去买,然后在她的推辞下给她倒了一小杯,在不影响她醉的情况下,我喜欢这种情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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