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影——死刑犯临刑前的不眠夜》
第24节

作者: 二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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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罪恶的念头在喜全的脑海中浮现。他想到自己刚才去的那家网吧规模很小,里面有一间单独的办公室。刚才出来的时候看到那间房子里没有人在,而且既然是办公室,就算是没有钱在里面,偷一些CPU、内存条之类的东西也是可以赚钱的。
  想到这里,他转身向刚才去的那家网吧走去,路过一家五金产品店时,他买了一把大水果刀带在身上。他想,一旦自己被抓,那么就可以用这把刀防身。
  到了网吧,喜全强压住心中的紧张办了一张临时会员卡,并坐在了离办公室很近的一个机位前。一直等到晚上,喜全打算开始行动了。
  看到没有人在看这边,他小心翼翼的推开了虚掩的办公室门。他已经想好了,一旦里面有人,就说把这里当成厕所了。但是当他推开门的时候发现,这里空无一人。

  喜全赶紧四处的寻找钱和值钱的东西,但是找了半天,他什么都没有发现。只看到地上有五台准备维修的电脑主机。他赶紧拿起桌子上的一把螺丝刀,打算撬几个CPU和内存就跑。当他撬到第三台机器的时候,门打开了,一个女人走了进来。喜全慌了,一把抽出兜里的水果刀,架在这个女人的脖子上,低声吼:“我只要钱,把身上的钱拿出来,我就不杀你!”女人吓坏了,乖乖的掏出身上的四十多块钱。喜全拿起刚才拆下的两个CPU和四个内存条,以及女人的几十块钱转身就要跑。但是他没有想到的是,就在这个时候女人开始大叫起来:“救命啊!抢劫!”

  喜全慌了,转身就刺了这个女人三刀,丢下水果刀就跑。当然,他还没有出网吧门就被几个身强力壮的男人压在地下。
  “那女人死了吗?”我看着喜全。
  他摇摇头:“没有,法医鉴定是重伤,但是命是保住了。”他看看我,满脸期待的说:“人没死,而且金额不多,不会判我死吧?”
  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因为从我在投案前几天看的刑法来看,抢劫和盗窃不一样,抢劫打性质,盗窃才打金额。喜全的性质已经是持刀入室抢劫了。但是我还是故作轻松的说:“没事的,放心吧!”
  一夜无话,第二天早上喜全就被带走开庭。临近中午的时候,他回来了。四哥赶紧迎上去问:“怎么样了?几下?”

  喜全看了看四哥,转身坐在了铺上。就在我打算上前安慰他时,忽然,他开始放声大哭:“我要上诉啊!给我判死了!”

日期:2009-09-15 16:03:59

  13、
  喜全被判死刑,有些人想到了,比如我,比如四哥;有些人没有想到,比如邢耀祖,比如小林和刀疤,更比如——喜全。
  接判的那天下午寇队入监探视。四哥告诉我,一般如果有判了极刑的,或者马上就要执行的,队里管教都会入监和大家呆上几个小时。一方面是聊一些无关的事让接判的人心绪稍微平静一些,另外一方面是担心接判的人“炸翅”,出现意外。
  寇队进来的时候我们一群人正坐在风场里分析喜全的起诉书和判决书。寇队看了看喜全,皱着眉头劝:“怎么能判这么重呢?就算捅了人也没到死刑的罪过啊!”喜全抬头看了看寇队,苦笑着摇头:“寇队,您别劝我了,我这罪过就是打性质的,跟死不死人没关系。谁让我一时糊涂动了刀子,要是单纯盗窃,这个金额最多也就三五年。”四哥扔了一支烟给喜全:“你少放屁了,你压根儿就不应该犯罪!喜全,不是我说你,你虽然来石铺山这么长时间了,但你根本就不是属于这儿的人!你骨子里没犯罪那根筋,知道不?你就和小虎子一路,你俩一个是读书读傻了,一个是玩儿游戏玩傻了!我看你还是别在这儿唉声叹气了,赶紧想办法上诉吧!保命要紧!”喜全点了点头,忽然想到他的上诉期只有十天时间,赶紧对寇队说:“寇队,你能不能给我几张稿纸,顺便给我一本新的刑法?”

  寇队起身离开,临走时他忽然想起什么,回头对我说:“对了张毅虎。吴二柱那件事今天检察院的着手调查了,可能到时候会提讯你,你要考虑好怎么回答。”
  我慌忙站起来:“寇队,你不是说看了监控了,跟我没什么关系吗?”他点点头:“嗯,是没什么关系,就是询问一下当天晚上的情况。吴二柱已经被送到精神病院了,治疗之后他还得回来。”
  “那他没事吧?”
  “没事,大夫说他这个属于间歇性的,只要没有极端的精神刺激不会发病。可能过几天就得回来。”说着,他又看看四哥和肖鹏飞,嘿嘿一笑:“回头把这个宝贝送给你们啊?”
  “不要!”两个人异口同声的拒绝。

  喜全分析起诉书和判决书的时候是跟我一起的,他认为我学历比较高,在文字分析上会更胜一筹。因为四哥告诉他,一定要找出实际的案情和起诉书上的区别,才能找出最好的理由,有时候一个字都能确定一个人的生死。
  “大学生你看。”喜全指着起诉书上的一行字:“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刘喜全于2003年12月6日在L市城南区卓越网吧上网时,趁网吧管理人员松懈之机,潜入该网吧办公室进行盗窃。在盗窃过程中,被网吧管理员范某发现。被告人刘喜全看到盗窃事实暴露,当即拿出事先准备好的一把16厘米长的水果刀,胁迫范某拿出身上的现金42.1元。得手后,又因为被害人喊叫,在被害人范某的左腿、腹沟部连刺三刀,造成被害人髂外动脉破裂……导致重伤……。本院认为,被告人刘喜全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持刀抢劫财物,并在被被害人发现后,刺伤被害人。情节恶劣。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在案发后,被告人家属对被害人和网吧进行了相关的赔偿,被告人认罪态度积极。……,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我觉得这儿他们写的不对劲。”喜全递给我一支烟,“首先,我的目的是盗窃,伤害只是因为她喊了。”
  “可你确实是问她要钱了啊!这就已经是抢劫的性质了。”我抱歉的看看他,“而且你现在已经伤了人,就算把这三样罪咱们分开,一个盗窃,一个抢劫,一个故意伤害,那也轻不了的。”
  “那我怎么上诉嘛!”喜全有些绝望。
  我拍拍他的肩膀:“你先别着急,让我先想想。”沉吟了一阵,我又问他:“你判决的时候是按入户抢劫判的?”
  “是。”喜全点点头。(注释:最高人民法院于2005年6月8日发布的关于抢劫罪的司法解释中明确说明:入户抢劫是指住所,而不是商户。并且在“解释”中特别说明:“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不属于‘入户抢劫’。”虽然网吧属于商户,但是喜全的案件发生在2003年底。喜全的原型在案件二审时引起了很大的争议,对于该“解释”的发布起到了重要作用。二瘦子注。)

  “这就不对了。”我看了看喜全,“你抢的不是人住的地方吧?”
  “不是。”
  我低下头,想了很久才说:“喜全,我觉得你这个案子有救,你赶紧让家里人请律师吧!”喜全眼睛一亮:“大学生,你赶紧跟我说说!”
  我拿起起诉书给他看:“首先,我觉得你这个入户抢劫的定性就有问题。第一你抢的不是住家的‘户’,这一条就很难构成入户抢劫了。其次,你进去之前是想盗窃,后来忽然情况发生变化才抢劫的,我觉得完全可以是普通抢劫,而不是预谋入户,这样至少能保住脑袋的!。”
  喜全一下子蹦起来:“太好了大学生!要是我这案子翻案,等你出去我让我家里人请你好好吃一顿!”
  我摇摇头:“先别着急,你让我想想你这上诉书应该怎么写。”
  正说着话,忽然外面喊了一声:“张毅虎!准备提审!”是寇队的声音。

  四哥脸色一变,看着我:“做好心理准备,保不齐是那个疯子的事儿。”

日期:2009-09-16 10: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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