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媳妇与农村婆婆:婆婆来了》
第3节

作者: 阑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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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琳老实地回答:“不经常,离那里有些距离。”但声音太小,别人没听清。传志就热心地给众人解释,说她家在什么地方,离天安门有多远,倒几次车,花多少时间,语气中有点小小的不耐烦,同时也有点小小的炫耀成分。不过何琳不以为意,大家对她感兴趣呗。
  “干净,瘦,漂亮!”

  “瘦?在婆家吃仨月的红薯就不瘦了。”
  第一次听到邻居对她的评价和调侃,然后接过未来婆婆递过来的鸡蛋汤,喝了一口,咸。喝两口,太咸。刚放下碗,那只一直游荡在外围的哈巴狗又蹿过来了,不是贪吃,而是亲热地将前爪搭在她膝盖上,狂蹭不已,很激情兴奋的那种。
  何琳吓死了,窘迫地想找个地缝钻进去,这么骚包的狗狗呀!公然——好在桌子一角挡住了众人的视线,她用一只手悄无声息地拨开了它。
  忽然门外骚动,一个矮壮的黑脸膛男人笑咧咧地走进来。传志叫了声:“哥!”
  婆婆马上介绍:“俺大儿子,王传祥,老实得很,不会说话。”

  何琳不知该怎么招呼,只是忙点头示意了一下。
  未来大伯哥嘴巴咧得更开了,“嘿嘿。”
  老太太梗着语气问他:“你家里呢?赶紧过来搭把手做饭啊,没眼色劲的!”
  “这就去找她。”王传志的大哥嘀咕了一声转身出去了。
  邻居们朝未来婆婆起哄:“传志的娘,有了城里媳妇感觉就不一样了,腰板直了腿也壮了,将来还不跟着儿子享福去啊!”

  老太太的脸像一朵雏菊绽放开来,“还不赶紧攒钱让你孙子念大学,念出来也有福了!”
  “孙子念中啥用?人家疼他娘去了,到头哪有咱老妈子什么事!隔一辈,远了,只有咱疼他,等到他能想到咱,黄土早掩到头顶了。”
  半杯茶水下去,何琳想去厕所的念头更强烈了,但不知卫生间在哪里,不好意思开口,脸上憋不住了。王传志会意,和他母亲低语了几句,老太太便站起来赶人了:“坐了一夜火车累了,各位也回家歇歇吧,明后天我请大伙吃喜糖,散了吧散了吧。”
  众人嘻嘻哈哈往外走,“传志娘,攀上了大城市里的亲家,得请喜酒啊!”
  “新媳妇脸皮薄,不然现在就要酒喝!”
  “这么喜庆的事,不能捂着呀,捂也捂不住啊!”
  “把心放回肚子里吧,有摆桌子让你们掏份子的那一天!”
  院子里逐渐安静了。何琳走进传志指向的茅房,露天的,到肩部的围墙,刚进去,喝的茶水和蛋汤差点全吐出来,由砖头砌成的四四方方的小凹坑里,挤挤压压蠕动着巨大的蛆虫。十月的天气还不太冷,这些小生物爬出粪坑,背着脊椎似的东西四处活动,仔细看看,周围土里树叶上全是!

  何琳给吓跑了,一会儿又回去了,憋不住臭气熏天都是小菜了,顾不得蹲位了,随便找了个插脚不伤蝼蚁命的地方,闭着眼,转过身,半蹲半就稀里哗啦解决完,连滚带爬跑出来了。长舒一口气,下定决心:少喝、少喝,一定少喝水!
  三间正房,有一道墙把东边一间隔开,中间开了一个小门。老太太把儿子和未来儿媳当成了贵宾,让进了这个小单间。何琳刚转身就看到带来的礼物都打开了,保暖内衣扯成一团,茶叶盒也开了条缝,茶叶撒了一地,一瓶巧克力好像被抓走了少半。
  老太太开口大骂:“都是饿死鬼托生的,不能见人来,比狗鼻子都尖!到处翻、翻、翻!狗窝里可能搁得住油饼!什么都给你打开,不知她娘怎么教的!”
  不知她娘怎么教的,大概是指不知她娘如何教养的吧。火车上一夜未睡好,何琳渐感周身疲乏,踢掉鞋子,爬到简陋的大床上,被子软软的还行。
  “知道你们要来,俺晒了三天了,反过来正过来晒!”未来婆婆站在床前絮叨。这话让何琳感觉温暖,不得不说被人重视和呵护的感觉很好。

  “哎呀,那上面是什么?”何琳忽然发现幽暗的墙上有一只大黑虫子在爬。
  “夜狼蛛子。”未来婆婆不经意地说,“谁家没有几个夜狼蛛子啊,益虫,旮旯神。”
  传志还是上去用塑料袋套着手把它抓了下来,是一只何琳这一辈子都没见过的硕大蜘蛛。在传志捏死之前被他妈妈要走了,要放生到东厢房旮旯角去,说是夜郎神,弄死它会有报应的。
  未来婆婆关门离开时,何琳发现男友留了下来,在陌生环境中有个熟人陪着固然不错,但还有点不对劲——在大四那年一个令人兴奋的夏夜他们已经发生关系了,那时彼此都是处子之身,但两人以后还是规矩了许多,再没在一起。尤其是何琳,当教授的妈妈没少耳提面命大讲未婚同丨居丨的坏处,都是拿她的学生这种活生生的例子,一时快活,流产,心情抑郁,身心受伤害,尤其是女生,要自尊、自爱!

  “你再找个床吧。”
  传志还真听话,出去了。不过在外面和他母亲嘀咕了几句,没过三分钟又回来了,“没地方了,这就是我以前睡过的床。”然后嬉皮涎脸地爬了上来。
  何琳突然想起姨对她说过的,睡觉之前锁上门,便要传志去锁门。传志乐颠颠地把木门闩上了。
  3.
  这一觉睡到天崩地裂,从混沌初到混沌末。再次睁开眼睛时,窗外的阳光强烈地刺激着眼球,耳朵轰轰作响,吸了吸鼻子,天啊,感冒了。刚探起头来,就看到一双黑黑的眸子正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看,是传志大哥的女儿,招弟。招弟扎着两只朝天辫,小脸红扑扑的,像看仙女一样盯着何琳看。
  “花婶婶。”小姑娘忽然怯生生地叫了一声,露出缺齿的小乳牙。
  “你几岁了?”
  “八岁。”

  “为什么叫我花婶婶?”
  “奶奶叫叫的。”
  “你为什么叫招弟?”
  “要个弟弟来。”
  “怎么招?”
  “添。”

  “花婶婶漂亮吗?”
  “漂亮——衣裳好看……”
  “人好看还是衣裳好看?”
  “衣裳好看。”
  “你花叔叔呢?”
  “不知道——喝酒去了。”
  “奶奶在干吗?”
  “做饭,杀鸡呢。俺家的鸡。”

  看着自己穿戴整齐,腰带都没动过,何琳知道昨晚传志没怎么着她。一看表快十一点了,不由羞愧,“懒媳妇”恐怕要落头上了,想想在火车上传志还求她,让她到家后勤快点,多少表现一下,给他面子。一想到这儿,这个城市姑娘赶紧下床,突然脚抽了回来,右鞋里怎么黏黏糊糊的?提起来一看,差点没恶心倒,两根狗屎棍正躺在鞋洞里。她连忙反过来磕地板,总算抖落出去了,掏出纸巾狠狠地擦!这才心不甘情不愿地穿上了,一天心情的基调就定下了,对那只京巴的成见算是刻骨铭心了,不仅是“色狼”,还邋遢得要命。

  “哪来的这狗?”
  “二叔过寒假从北京抱回来的。”
  “偷的?”
  “偷抱人家的。”
  哼,看不出来呀。

  招弟这孩子赶紧跑出去把新发现报告给正用热水冲洗脸盆上鸡毛的奶奶:“狗狗把粑粑拉到花婶婶的鞋里了!”一连说了两遍,她奶奶才反应过来,回了一句:“小狗见了生人新鲜!”
  见何琳起了床,未来婆婆叫了声:“开饭!”掀开黑乎乎的大铁锅,热气腾腾盛了一大盘肉,递给一直在厨房洗涮的中年女子,“去,给他们当下酒菜。”
  那女子估计是大嫂,蓬着头发,通红的脸颊,倔犟中不太安分的低眉顺目。听传志说过,很老实勤快的一个人,就是生不出男孩,让婆婆夜不能寐。大嫂端着盘子踢了一下狗,转身出去,不知道送到哪里去了。
  老太太又盛了一大盘,全是上等好肉,端到何琳面前,“吃吧,家里没啥好菜,自家养的鸡,不下蛋就吃肉。这就是家了,别腼腆,吃饱为原则(则:zei,轻声)。”
  招弟这小姑娘很馋,马上拿筷子,但被老太太摁住了,非让何琳先夹第一块再放行。何琳心怀感激——所谓大户小户人家,也不过鸡头牛后的差别——夹了一小块放进嘴巴里,差点没扔掉筷子,不是一般咸!按照她姨的话说:把卖盐的打死了。但还是硬着头皮往下咽。一会儿嫂子回来了,老太太又在锅里盛了一碗,白菜胡萝卜鸡头鸡爪鸡腚鸡脖子,往大媳妇面前一放,“骨头吐给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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