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巴比伦》
第49节

作者: 路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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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我还去参加了工会的卡拉OK比赛。厂里本来安排在大会之后举行这么一次比赛,后来大会闹成一锅粥,干部全都跑掉了,工会的人就很犹豫,打算取消比赛,但工人师傅不答应。工人师傅说,今儿个真高兴,卡拉OK助兴。工会的人说,不行啊,这是卡拉OK比赛啊,评委都跑光了还比个屁啊。工人问,评委是谁。工会的人说,当然是干部啦。这下工人师傅都不干了,说:上班要被他们管,唱他娘的卡拉OK也要他们管,简直狗屁,我们自己做评委。就有几个工人自告奋勇跑到主席台上去打分,后面有人把电视机混音器LCD全都搬了出来。当时我在楼下,望着白蓝的背影,心里很不是滋味,后来六根拽着我的袖子,拖我上去唱卡拉OK。

  倒退十多年,我所生活的戴城,满大街都是唱卡拉OK的,不但家里有卡拉OK,连饭馆、茶馆、澡堂里都有。那时候也不去包厢,包厢太贵,通常是在一个大厅里,两块钱唱一首歌,对着电视机轮流嚎叫。后来我也成了个卡拉OK迷,嚎叫谁不会啊?
  那天在大礼堂,别人把我推上去比赛,我唱了一首《吻别》,又唱了一首《风再起时》,下面的工人哗哗鼓掌,还有一些比较骚的师傅,拖着阿姨在人群中跳交谊舞。两曲唱毕,评委亮分,!工会的干部在一边直呲牙。我高举右手,挥动,又抚着胸口做鞠躬告别状。电工诗人路小路从此就要阔别白班舞台,去糖精车间上三班啦。比赛结束之后,我拿了个第二名。我还奇怪,怎么还是第二名?六根说有个小阿姨上台唱歌时,把裙子撩了撩,昂头挺胸噘屁股,评委师傅们都看傻啦,给了她10分,只能委屈我做第二名了,没胸没屁股的,第二名也该满足了。我想想也对,去拿奖品,第一名是电饭锅,第二名是热水瓶,我只能提着个热水瓶走了。出门的时候,天都快黑了,一群上中班的师傅们又闯进礼堂,对工会的人说:“不许收摊,我们还没唱呢。”工会的人都快昏过去了。据说一直搞到半夜,工人一茬接一茬地进来唱,后来把那片的电闸拉了,才算结束。这些场面我都没看见,我回家了。

  那次闹过之后,我知道自己说话得罪了白蓝,想请她吃饭。那天是我生日,她不知道。我摇了个电话去医务室,她说晚上有事,不能来。我独自在外面吃了一碗面,加了一块排骨和两个荷包蛋,吃饱之后,无处可去,就骑着自行车到新知新村去闲逛,那是秋天的夜晚,一些枯叶掉落在我头上,昼夜温差很大,我穿着一件薄夹克衫有点顶不住。我把自行车锁了,坐在她家楼下的台阶上抽烟。

  我想起自己已经二十周岁了,一事无成,坐在这里,不久之后就要去上三班造糖精。这种生活不是我要过的,但我应该有什么样的生活,自己也不知道。我只能说,混到哪里是哪 里吧,人活在世界上,无非是走一步看一步。后来我看见白蓝从那里过来,骑着自行车,边上还有一个男的。我没喊她,把香烟藏在身后,以免闪光的烟头暴露我的行藏。她和那男的交谈了几句,相互道别,然后男的就走了。她锁好自行车走进来,发现有个人坐那里,定睛一看是我,吓了一跳。

  她说:“怎么你在这里?”
  我说:“我等你。”
  她想了想说:“好吧,你上来,我跟你说。”
  我默不作声地跟她上楼,在拐弯的地方被一个破箱子磕中了膝盖,疼得要死,但我还是默不作声,瘸着腿走了上去。进了房间,她拉亮电灯,关上门,然后她说:“那个是我复习班的同学。”

第九章 我的伤感的情人(4)

  我问她:“什么复习班?”
  她说:“考研复习班。”然后她说:“不要到厂里去说。”
  那天,我看到了她的考研资料,厚厚的一摞,我全都看不懂。我问她,什么时候考试,她说是在一月,录取之后转档案,然后她就去读研究生。
  “去哪里?”
  “上海,或者北京。”
  那时候我本来可以问她,为什么以前不告诉我这些。但我忘记质问了,我在这种时候总是懵头懵脑,好像庄子梦里的蝴蝶,事后回忆起来,又觉得很羞惭。用我妈的话说,卡车迎头开过来也不知道躲一下。我什么话都没说,拉开门往外走,但她靠着门,不让我走。她歪过头问我:“还要再谈恋爱吗?”

  我说:“谈啊,为什么不谈?但我现在想回家睡觉。”我再次去拉那扇门,这次她没拦我。我下楼的时候觉得膝盖生疼,她以为我会像上次那样一溜烟蹿下去,但我其实是无声地走掉了。
  时光倒退到九三年秋天,我在车间里玩我的电工刀。那把刀是红色的塑料刀把,刀刃有十公分长,这刀是不开口的,后来我在钳工班的砂轮上把它打磨了一下,这就成了一把可以杀人的利器。我还想镗出两根血槽,但师傅们不肯帮我镗,说是会闯祸。这把刀陪我走过很多城市,揣在兜里,不算是管制刀具。天气潮湿的时候它会生锈,但蘸上水在砖头上磨一下,它就会恢复往日的锋利。

  那天我玩刀子,我用它练飞刀,我能把刀子抡圆了飞出去,也能把刀子缩在袖子里从肋下飞出去,五米之内必中靶心。我右手练完练左手,站着练完躺着练,还有犀牛望月、凤凰展翅、小鬼拍门、老鹰捉鸡等等姿势。我很想找个活人来练练,不是往他身上戳,而是像马戏团里一样,顶着个苹果,我一刀飞过去准能把苹果劈开,要是伤了他半根头发,我甘愿抵命。但别人看到这种被打磨过的电工刀就哆嗦,死活不肯让我试一下。后来我觉得无聊,把刀子收起来的时候,不小心在自己虎口上划了一下,起初没觉得疼,几秒钟后,血一下子涌了出来,把整只左手都染红了,伤口一跳一跳的剧痛。

  我看着自己的手,有一种不可思议的感觉。我能把电工刀玩得像马戏团一样,但我竟然把自己的手割破了。我扔下刀子,掐住手腕并且高举左手,去医务室找白蓝。一路上鲜血顺着胳膊淌到了腋窝里,路过的人都以为我是在振臂发飚,走近一看才知道又发生惨案了。出了这种事故是很糗的,但我无所谓,我马上就要去造糖精了。
  我在医务室包扎时候,大肥婆在白蓝身后站着,非常讨厌。我看着白蓝把纱布一层层缠绕在我手上,我问她,筋断了吗。她说没有,然后拿了一块毛巾替我把胳膊上的血迹擦干净。大肥婆说:“流好多血啊,真可惜,去献血多好。”白蓝就回过头去瞪着她。我说:“化工厂的人不能献血的,血里面全是毒。”
  白蓝对我说:“想自杀?”我说:“不是。不小心的。”她说:“这样子就像个亡命之徒了?”我说也不是,都不是。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
  博尔赫斯说,记忆总是固守着某一个点。我记忆中的二十岁,亡命之徒就是那个被固守的点。越是如此,它就越缺乏真实感,真正需要去亡命的时代早就过去了,我连献血都没人要,嫌脏。我在一个不必亡命的时代里既不会杀人也不会被杀,我会被送去造糖精,犯了错会被扣工资,如此而已。在这种时代我可以把自己杀掉,无论是故意的还是不小心的,我不会为了糖精和工资而自杀,也不会为了爱情,但是我可以毫无理由地去死,如此而已。

  那天在医务室里,我坐在体检床上,白蓝搬了一把椅子坐在我对面,大肥婆站在我们中间,一会儿看看我,一会儿看看她。我他妈也不知道这肥婆想干什么,后来我觉得很好笑,就对着白蓝笑起来。她平静地看着我。我忽然觉得大肥婆也不那么讨厌了,就让她在一边呆着吧,这样很好。我的神经分裂的爱人终于无声地站在了彼岸,与我遥遥对望。


第九章 我的伤感的情人(5)

  九三年秋天,闹了一次地震,是东海海啸引起的。晚上九点多钟,我在家里躺着,忽然觉得床架子发抖,我妈放在五斗橱上的花瓶哐当一声砸在地上,当时我妈在打毛衣,我从床上跳起来,拽着她就往外跑。到街上的时候,我爸爸也从楼上跑了下来,他在邻居家里打麻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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