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是JS——告诉你电脑城里的真实生活》
第1节作者:
锋利的日光灯
日期:2006-12-24 19:16:00
0.
凡是看到这个帖子的朋友,不管您此刻以何种姿势身处何地,反正都无例外地在上网,对吧?这样的开头貌似脱裤子吹喇叭,但是,您既然要上网,就必定要有上网的设备,譬如台机,笔记本,手机,PDA等等。在我国的IT市场尚处于佛罗伊德宣称的“丨肛丨门时代”的今天,以上这些设备大多数还是从电脑城里购得的。没错吧?
基于此,我相信多数网友都曾到电脑城里和JS打过交道。所以,我们的生活轨道就曾有过交叉,有了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
我个人希望这种默契能延续至此小贴终结之日。
先做个名词解释:JS即“奸商”的拼音缩写,属中性词。此文中的“JS”泛指在电脑城里,以IT人士自诩,实则就是死卖电脑的那些家伙。
我曾经就是个JS,不大,不毒。虽不能像周天王一样,于“千里之外”取人钱财,但亦能基本做到杀狗不见血,吃鸡不吐骨。当时的我成天挂副笑脸,收起紫青色的獠牙,嘴唇抹遍猪油,装出一个大B样坐在店里的椅子上,用眼角的“膀胱”觊觎着每一个来往的生灵,胃里面正不断分泌出酸液,随时准备溶化这些生灵。
如果要按武侠小说中的江湖门派来分的话,我想我比较适合归依于南海剑派。
白驹那个过隙,光阴那个荏苒,岁月那个匆匆,我已不做JS很多年了,故诸多繁琐细节也随之湮灭。那些即将湮灭的,我就努力着写出来,算是抢救出一些自己的面孔罢了。
如果一定要为此文立个坐标的话,我希望是归于电脑城的生活而不止步于此种生活。每个人的生活都不一样,但每个人从生活中悟出的况味和对自我的强迫,却又是如此的似曾相识。
菩提非树镜非台,半生恩怨却徘徊。
尘世面孔模糊去,遥盼一人挂泪来。
——《写给陌生人》
如果您觉得还能看下去的话,麻烦您回个贴耳语小子一番。不胜感激。日期:2006-12-24 20:21:42
1.
先把JS生涯的首尾叙述清楚吧,然后我再慢慢的,如蚕儿吐丝慢刀割肉般,把中间的故事一点点叙述出来。
高考前,我打着反抗应试教育的旗号,疲塌不堪地在学校里混着。父亲对我极度失望,居然四处向人宣称,只要我考上农校,他就要到我家祖坟上去烧香,以感谢先人们的佑福。农校之前是一所破中专,随着教育的膨胀,中专没人读了.于是,牌子一换,摇身一舞,农校就成大专了。
我父亲就是农校出来的。他当年其实是想考北京大学哲学系。据他自己说是发挥失常,所以就没考上北大,而是考到农校来了,学的是农机专业。
我高考的时候也发挥失常,让父亲失望了,我没有能去农校学农机,而是去了一所牛X烘烘的重点大学读法律,因为我的成绩高出了重点线50多分。这就是哲学上的否定之否定等同于肯定。
进大学后,我经常去旁边的师范大学找钉哥玩。钉哥是我从小学到高中的同学。因为脑子不大好使,所以老师特封他以“钉哥”的尊号。他家颇有实力,高考后就买到师大来读酒店管理。
有一天,我在去师大的路上,无意中瞥见钉哥的女朋友和一个高大的男孩在路边一个暧昧的茶座里“礼尚往来”——你摸我一下我摸你一下。我立即就打了个电话给钉哥,告之地点与人物,要他速速前来法办。我则蹲在一旁等候。钉哥这人头脑简单于是就容易冲动,三两句话不对头就和那男孩干起来了。钉哥除开脾气大外,其他什么都小,连那玩意都小---和他并排嘘嘘时无意中瞥见的,别说我BT哦---很明显不是那男孩的对手,他像只小爬虫一样,一次次被男孩扔在地上甩在花坛里抛在树上。我怕钉哥吃大亏,冲上前去飞起一脚就踹在了那孙子的后背上,那孙子立仆。没等那孙子晃过神来,我摁着他的脑袋就往茶馆外的空调压缩机上撞。接下来的事情就不必多说,压缩机都瘪了一圈,上面布满班驳的血痕。
1天后,学工办就找我谈话了,说我居然趁着西风在校外斗殴,欲使生灵涂炭,江湖破裂,万物变性,红旗褪色云云。行为之恶劣程度,乃我校千余年来之状元。
最后我被开除了,不是什么保留学籍,留校察看,而是直接卷铺盖走人。每个教学楼的门口都贴上了对我的处罚告示。一个个红色的公章在炫耀着它们的威力。
请允许我用一种轻松调侃的笔调来叙述被开除这件事,这样我能抑制住心情来表述.当时真是痛苦无比。父母带着钱就张罗着保我,但这事已经捅到校长那去了,任何举措都无济于事。我不想哭哭啼啼地忏悔什么,虽然我知道这是我一辈子的耻辱.但,对于我而言,这已经是沉没成本。既然是沉没成本,管它作甚!
母亲问我,准备怎么办?我说,我先出去找份工作吧。我知道母亲的意思,如果我这样回家窝着,他们会淹死在别人的唾沫里和幸灾乐祸的眼光里.
父亲哆嗦着问我要多少钱。我咬咬牙,说1000块就够了。父亲说1000块肯定不够,拿了5000给我。我想了一想,从里面拿出了1500,其他的又退回给父亲了。
我们一家人在江边的一家饭店里吃了一锅鱼。然后父母回家,我带着东西直接去了火车站。坐在公车上的时候,隔着老远看见了父母矮小的身影还在那踟躇,第一次有了揪心的感觉。我发誓要混出个样子。不过,我从小到大发的誓言,一个都没能实现,这一次,也渐渐忘却于笑谈中。
日期:2006-12-24 21:05:11
2.
我去了X市,那是一个省会城市。离家976公里远。
我的女朋友X在那里读书。在学校行政楼里等最后的处罚决定时,我打了个电话给她。X先吃了一惊,然后问我准备怎么办。我说不知道,也许去广东打工吧。X说,那不就和民工没什么区别了么?我想了想,说好象没什么区别。其实我当时的打算就是试探一下,看她有没有要我过去的想法.X迟疑了一会后,突然变得温柔起来,问我来不来她那里。所以我就去X市了。
下火车走出通道时,我看见了X的笑脸。笑靥春风让人乱,长江何不一刀断。
我本想先找到工作,然后再找房子。所以暂时就先住到X学校的招待所里。X旷课陪我围着X市走了一圈又一圈。我们尽量堆满笑意给对方看。在大街上,风一阵阵地从天而降,呼啸而过,一点点掠夺走我身上的勇气。X把我的手越拽越紧。她怕一松手,我就活不下去了。
“你站在这繁华的街上,找不到你该去的方向;你站在这繁华的街上,感觉到从来没有的慌张”——许巍《那一年》
我每天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买一份晨报,看看上面有哪些工作信息。
我算很现实的那类人,没有到写字楼里去找工作,我知道自己没那个资历也没有那个文凭。所以我就去了街边的那些服务业里去找活干。我这样安慰自己:一切大企业家都是从基层做起的。就这种期望值,我却仍然失败得无地自容。
后来坐山吃空,形势逼人,我就决定先和X找房子住下来。X市租房子很奇怪,都是要一次付清半年的房租。后来我和房东说了半天好话,他才同意我先交500块押金加一个月房租,然后按月付租金。
火车票100块,加上租房子花掉的800块和半个月来的生活费。口袋里所剩无几。也许,我这篇帖子通篇都是假话,但是,我现在要说一句真话,那就是我和X整整吃了他妈的一个月方便面。
一个晚上,我独自在房子里饿着肚子。突然听见外面传来人声,好象是父亲在呼唤我。我一把摔开门就跑了出去,然后看见了一个陌生的男人惊恐地看着我。我对着他抱歉地笑笑,然后又慢慢关上门,躺下。
后来我和父亲打电话时,我骗他我已经找到工作了,在报社里作帮手,收入很高。父亲在那边不塌实地笑了一笑,没多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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