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是JS——告诉你电脑城里的真实生活》
第36节

作者: 锋利的日光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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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曾经认为自己比谁都有成为那只最柔软的素食动物的潜质,现实却将我摔打成了一头嗜血到可以通过自残来填饱肚子坚定意志的狼。路遥说过:“男孩,就这么匆忙走上了人生舞台,不知不觉就成长为一个顽强的男人(大意,原文怎个卵样子老子记不太清了)。”
  我曾经读过大学,但是很遗憾,我没能毕业。这件事或许已经改变了我的一生。我没有机缘重回校园,所以也就再没欣赏过,冬季校园里那漂亮的女生和白发的先生。
  我曾经有过一个和我一起吃了一个月方便面加半年大白菜的女朋友,她的名字叫X。X现在在上海,日子既不过得匆忙,又不失优雅,一如她以前想要的那种生活。我们自分手后,就没有再联系过了。我已经记不太清X的模样了,X,你大概也如此吧?我们的面孔,就是画在纸上的两个符号,现在,这张纸业已沉入一个有水的玻璃杯中,我们的面孔就都模糊掉了。

  我曾经是一个JS,我在电脑城里工作过整整2年。我卖命地工作,我比谁都要努力,我比谁都要动脑袋,我如愿以偿地收到了回报。在那个电脑城里,永远留下了我的传说。一个叫却文的年轻人,是那个电脑城里最年轻也最有为的店长。
  我曾经在离家很远的地方,坚持着活了下来,活得很辛苦。随便一阵带尿骚味的风,都能把我熏倒在地,抽搐吐沫而死。
  我现在壮到发胖,由于年轻时的饥饿记忆,如今我每顿饭都格外虔诚地吃到撑起。
  我现在已经结婚了,妻子是东北妞,她虽然喜欢问我的陈年往事,但总的来说,是一个很有包容心的善良女性。
  我现在很少去电脑城了,里面的江湖我也不再涉足了。在别人的眼中,我也算得上功成名就的一个男人了。

  但是,我真的很想重来一次,更但是,这是不可能的。于是,就有了这篇涂鸦之作。
  我那最茂盛的光阴,最后就化做了这些文字,值得么?
  愿我JS岁月的每一天,都能化做一颗颗紫色的水晶,那是爱与恨的沉淀。不管今后多少眼泪来袭,无论今后多少鬼魂呼啸,我都要让它永远闪耀着人性的光芒。
  到目前为止,我没做错过什么,也没做对过什么;我不是好人,也不是坏人。
  这一场正剧,就此落幕吧。我们笑着笑着哭着哭着就此离开吧,天堂永在别处,在一个我们达不到的远方,我们所有的努力都只是一步步地接近天堂而已。我记得,上帝曾偷偷和我说过,自我强大,是他老人家最嘉许的行为。自我强大的人,能最早沐浴着天堂照射下来的光辉。

  我们还是服从上帝的旨意吧!
  谢谢天涯杂谈,谢谢那么多热心网友的支持,更要谢谢贾斑竹一次次帮我编辑斧正。没有你们,“却文”早就死于无形化为尿水洒到田间地头了。
  (全文完)
  本故事纯属真实
  如有雷同
  用狡辩,一定是您抄袭我的
  当心却文的“亚洲第一钻”戳过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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