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B君倒是叫我一个人去试试。但我感觉我这次表现这么好,全是B君之故,我现在的实力还谈不上入什么校队,说实在,相比和他们打,我可更想和B君打打。”大头成道
看来大头成似乎更在乎自己与B君之间的差距。
错过这么震撼的对决,我心中大感失望,其余的人跟我的心情大都一样。
“嘘,还在做思想工作呢,也许会有转机。”一旁的东海道,他想不到自己发掘的这个校足球队守门员,现在也成了校篮球队的香馍馍。
谈判要结束,我们都静下来去听。
只听B君说道:“花哥,你知道我为何会来H大的。”
“了解。”花哥叹口气。
“等我静下心来,想打球了,自然会去找你,而不是现在。”B君道。
综合B君之前出工不出力的表现,我终于明白,以前他只是不忍扫我们兴,和我们随便玩玩。
直到下午我被故意犯规,才终于激怒了他,而一旦他全力出击,便是翻江倒海山崩石裂了。
“好吧!不过,希望你还会喜欢上篮球。”马尾巴留下意味深长的话。
“。。。。。。”B君不语,是什么让B君对篮球失去激情,我困惑这一切,不禁想起他神秘的照片和那一对耐克红勾的黑色护臂。
吃饭时间到,我叫上马尾巴花哥同去,他们也不客气,一行人便向好再来饭店出发了。
酒桌上,马尾巴却不似我印象中的笑里藏刀两面三刀,甚是豪爽,大杯大杯的给每个人敬酒,颇为海量。
他反客为主,和大头成称兄道弟,相反,一向多话的花哥反倒是沉默寡言,与B君一道坐在角落,给人阴森森的感觉。
席间马尾巴大赞大头成B君二人的球技,还代表被人完爆的伪帮主给我倒了歉,弄得我倒不好意思。
席间,马尾巴还偷偷出去帮我买了单。
“阿三!”马尾巴口吐酒气道,我暗想,这人也太不懂得客套了吧,都开始叫我小名了。
“那200块是你的医药费,给你检查身体买补品,今天我高兴,我请客,单已经买了!”
“这样怎么好意思。”我客套道。
他又转向B君:“B君,阿花(就是花哥啦)每次都吹你,我不信,可今天,我信了。”
花哥一旁应了一句:“吹也没用,这小子已经废了。”脸上是失望的表情。
“我可真想和你比划比划啊,嘿嘿,还有你,大头成!”马尾巴打过好几次通关,酒已上头。
“算了吧,新生杀手同志,这次没让你得逞了。”花哥再应道。
“新生杀手?”我很好奇。
“操,你家伙天天拿着校队挑人的令箭,四处寻找新的篮球高手,然后迫不及待蹂躏一下,满足自己阴暗的心理。”
花哥的话让我想起上次同老毕讲起马尾巴时,老毕曾说过大头成被看上了,原来如此。
“我靠,这次可是认真的啊!再说,你哪次不是和我一样,屁颠屁颠的捏那些新生玩!”
我晕,这两个狼狈为奸,都不是什么好鸟。
“我只和真正强的打。”花哥道。
“我靠,哪次不是我们并肩子上,我捏过软柿子了吗!”果然是我们学校传说中的篮球四大恶人其中两个,花哥彪悍,马尾狡诈。
四大恶人是我们上次和院里三位师兄聊天时耳闻的,其中两个便是他们,其他两个我不认识,也没听他们说明恶在何处,而今看来,眼前这两个可是名副其实。
席间我与二女不饮酒,我们都对一些问题感到好奇。
比如B君说的,他为什么会来H大?难道他以前并不准备来?
再比如,大家期待的,如果B君大头成pk马尾巴花短裤,究竟谁能赢?
应该是现役校队成员吧,我们三人保守的达成一致,真不敢想象我们班两个会赢。
至10点多,众人已经酩酊大醉,东倒西歪。我负责先送林静李丽二人回宿舍,然后再次返回了好再来。
一进门,便见B君与大头成在拼酒,居然开始吹瓶了。
两人各执一瓶,咕噜咕噜的往喉咙里面灌酒。
大头成喝得极快,两下就见底,而B君喝的慢点,瓶中啤酒一截一截消失,也终不见。
“怎么回事,还拼酒吗?”我问同样醉的不清的康哥。
“大头成向B君挑战了。妈的,全喝疯了,”
“挑战酒量?”我问。
“不是,挑战篮球,向上次小鸡一样,一对一。”
哇,我惊道。
“答应没?”
“答应了。”
好家伙!
日期:2009-07-02 00:58:08
2.自行车总是美好的
扶烂醉诸君回寝已近一点,诸人横七竖八,宿舍酒气冲天,我一人难以成眠,便溜到宿舍楼不远的一方空地。
找一石板条躺下,仰望浩瀚星空,心中期待明天的“约会”,耳边尽是虫鸣。
我掏空心思琢磨着明天和林静交谈的台词,又要表现出自己大方幽默,又得博闻强记滔滔不绝,可真难啊。
脑袋一团糟,除了篮球,却想不出其他话题,便聊赖的坐起,煞有介事从口袋掏出B君处摸来的香烟,准备模仿列位文豪艺术家们,从烟雾缭绕中寻找一点灵感。
抽出一根过滤嘴牡丹,我故作深沉的叼着,打着火机,火苗在夜风中摇曳,好不容易点着,赶紧深吸一口。
“咳咳咳”,咳嗽声打破深夜的寂静,我靠,像电视电影里面的桥段,第一次吸烟,我例行公事一样的被呛到。幸亏四周无人,不然脸可就丢大了。
突然,远处惊起一束光柱,往我这里照射而来,有人大喊“是谁在那里!”
我一惊,不知是值夜的生管老师,还是狐假虎威的校卫队们。
不愿惹这麻烦,我不甘心的边溜边抽边呛,一路摸回宿舍了。
由于扎着绷带闻着酒臭,所以一晚没睡好,第二日起来,已是八点20分,离约定的八点半只有十分钟。
我大惊,从上铺飞下,操家伙刷牙洗脸撒尿总计只用了30秒。
完毕回到宿舍穿衣,发现诸位都在呼呼大睡,唯独对铺的睡神B君不知去向。
他神出鬼没,生活规律难以琢磨,我三更半夜起来尿尿,几次发现他夜不归寝去向不明。
但有在宿舍的时间,他基本都用作睡觉了,平时问他晚上干啥去,也是不说的。
我不去细想,套上自己最好的格子衬衫,笔直西裤,蹭亮皮鞋,飞也似的赶到车棚,用学生证租了一辆自行车,发力向女士宿舍楼蹬去。
满头大汗的赶到,林静已经在楼下等了,我看表,刚好八点30。
“不好意思啊,等很久了吗?”我喘着大气。
“没有,我也刚下来,看你满头大汗的,小心脑袋又要飚血了!”林静笑道,她今天一身雪白卡通T恤配黑色牛仔裤,青春活力,曲线迷人,而长发依旧用蓝色发夹扎起。
“哎,昨晚睡不好,一屋子的酒气,这脑袋也不知道放哪里好,所以起来晚了。”我指了指自己印度阿三的头饰。
“嘿嘿,老校医给你扎成这样很帅哦!可不能弄乱了呀!”林静开玩笑道。
“那是那是。”我装作得意,正了正绷带,把车打横,学绅士做了个请的姿势,林静侧身上了后座。
于是,出发吧。
这个清晨空气清新,阳光透过道路两旁的假槟榔树,射在我脸上,微风拂面而来,一切是如此惬意。
埋头骑车的我心中满载甜蜜,想几个月前,我还只是呆头青年一个,与美女班花之间,何止隔着几十道的鸿沟。
而现如今,一个橘色的篮球,使我和林静的生活有了交集,今天虽然不是约会,但我已心满意足。
感谢篮球,感谢B君,感谢所有的队友,我心中默想,嗯,最后可能还要感谢一下粗鲁的伪帮主。
1996年秋天的那个明媚早晨,单纯如杯清水般的我载着心仪的女生,幸福穿行在青春校园的林荫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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