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在一旁看着,直到上场站到美纪男的旁边,才真正感受到那可怕的压迫感,好想变成樱木花道同学,用牛逼的力量干掉这加强版的美纪男。
可意外的登场让我紧张不已,脚未站定,心还跳个不停,那胖子却已经向内线挤压过来了,我只得勉强发力贴防上去。
顿觉一座黝黑的大山压迫而来,那浸透汗水有如抹过油脂的厚重肥膘向我排山倒海的涌将过来,普一接触,巨大的力量和紧迫感顿时让我无法呼吸,两腿站立不稳,便顺势坐了个马趴。
美纪男料不到我如此弱不禁风,他已是强弩之末,跟随着摔个满怀。
对于出丑,我已习以为常,何况是顶着绷带四仰八叉怀里还躺着个胖子的出丑。
哎,我很蛋腚的推开美纪男,在嬉笑谩骂声中站起,女裁判果然被我的从容所感动,奖励了美纪男一个无球撞人的犯规。
我摊手做无奈状,物理961忿忿不平的用两人才勉强从地面上拉起油尽灯枯生活不能自理的胖子,然后,美纪男心不甘情不愿的被架下场了。。。。。
上半场还剩下4分钟,虽然还落后8分,可我一登场便如愿以偿的消灭了胖子,所有的形势马上就会逆转了。
哈哈,也许,我,比樱木,还要天才吧!
果然,物理961换上来的一个180,瘦的像擀面杖的替补中锋,一上来就被大头成恩赐了一记重量级的火锅,然后,物理961的进攻就分崩离析了。
我们顿时精神大振,东海茶壶大头成宜将剩勇追穷寇,顺势蹂躏物理961本就搭建不起来的脆弱防守。
上半场比赛结束,我们只落后2分了。
老K一分未得,四次犯规,却应该和干掉美纪男的我并列上半场的最大英雄。
呵呵,我承认我有些得意了。
下半场,康哥换下东海,休息后的美纪男却仍像团死鱼般瘫在物理961的替补席上灌着矿泉水,啃着面包,暂时是无法上场了。
乘着这机会,我们越打越出色,随着我一记站桩的中投,34v33,已经反超了比分。
然后比分不可收拾的被拉开。
我不时的转头去看替补席上的美纪男,每每看见他眯缝眼里不甘的眼神,又不禁为他感到惋惜,试想,如果他还在场上,会是这样的情景吗?
可是,谁让你那么胖而跑不动呢?
当然,后来我知道了他胖的原因,并开始佩服他背着三四十公斤的肥肉也要满场飞奔的精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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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后的同学聚会,酒桌过后,我和肥胖的B君独自抽烟聊天,白净的B君胖脸渐红,酒意上心头,篮球的追思使他感慨难受。
“胖子, 还记得吗?” 我问B君。
“物理961,你们叫他美纪男,和我们斗了四年,怎会忘记了他。”B君苦笑道,说起胖子,总是能勾起他很多愉快的回忆。
“你现在好像比他那时候还要胖了。”我道,摸了摸他领导一镇的肚腩。
“怎能跟他比,他那时也不是真胖,是高考前,被他老妈强行关篮球禁闭,拼命补充营养才成那样的。”跟胖子亦敌亦友的关系,我们都清楚的知道胖子肥胖的悲剧。
“经常运动的人一旦失去了锻炼,反弹是可怕的。”我总结。
“话是如此,但他是半年时间突然成那样,与我这经年累月积攒的虚胖,没法比啊。哎,真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是不是还对篮球那么热血。。。。希望别像我这样啊!”B君也感慨的抚了抚自己的肚子。
“是啊。我也蛮想他的。”我道,却在想为何B君也沦落至此。
胖子的胖和B君的胖截然不同,胖子胖,依然有一颗火热的篮球之心,而B君这么多年废弃运动的积攒,不知是否将那满腔的热血都转化为肥肉了。
现实依旧残酷,可回忆却美好。
还是让我们时光流转,回想和胖子初次较量的美好时光吧。
日期:2009-10-13 01:48:54
第十八章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当然,这不是我说的
1.少年康哥的烦恼
和胖子的初次较量留给我很多记忆,如第一次碰到如此强悍的对手,拼死的老K,戏剧化的逆转,以及最后疯狂的死斗,那时双方血气方刚,汗水飞扬,除了美纪男的体力以及B君的无为略感遗憾外,也算是一场惊心动魄的比赛,最关键的是我们取得了胜利。
胜利总是让人感到激动,还有喜悦,但难免有些人,虽然激动了,但却不大喜悦,甚至有些烦恼。
缩手缩脚的大头成和经脉尽断的老K,因美纪男的蹂躏而烦恼,是情有可原的。
而康哥因我而烦恼,却出乎大家的预料。
康哥对于篮球的热情,在开学初是仅次于大头成的。
从高中,不,甚至是初中起,他就开始打篮球了,虽然他只是那种校园社区篮球场上随处可见的、仅限打个半场、跑跑龙套、自娱自乐、并完全不在乎自己球技高低的大众型球迷。
但对于我和茶壶这种球没怎么摸过的门外汉来说,他在心理上,是有一种油然而生的优越感的。
一种老球迷对新球迷的优越感,从他每晚舍谈,常与大头成笑谈飞人乔丹皮蓬公牛等,并等着无知的我们发出崇拜的惊叹时,那自豪的表情,便可得知。
当然,他高中连班队都没进过,打球也是半桶水,投篮动作也不规范,但对于他这种优越感,我可以理解。
因为这对读书、相貌、家庭以及其他太多事情都不优越,都不突出的康哥来说,是难得的慰藉。
和每个出入校园、宿舍食堂教室三点一线、苦闷度日、毫无才华的多数人一样,虽然秉承着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理念,但也总有不甘心平凡的时刻,诚如你我。
于是,开学初,在大头成的煽动下,康哥突然发现自己居然相对其他书虫们多了一个特长,那就是篮球,便像救命稻草一样,紧拽不放。
他欣然融入班队副队长(自封)的角色,投入大量精力,在前期,追随大头成招贤纳士,出谋献策,颇有贡献。
所以我可以理解,这屁点大的主力虚名,对他来说,却弥足珍贵,不容侵犯。
何况最近突然成了夺冠的大热门,连系里半生不熟的美眉们路上偶遇,也能主动向他打招呼了,这使他欣喜若狂,偶尔还有些漂亮的,更是飘飘然起来。
可美纪男一战,虽然胜了,但康哥却烦恼了。
记得那晚下自习,宿舍里只有康哥、大头成和我,康哥不停瞎转悠,满腹心事。
“老大,我对B君的敬仰也是如滔滔江水的,所以组织上让我做B君的替补,我没有意见,当然,你也知道,做替补是很痛苦的!” 不能做为准冠军队的主力,去风靡万千少女,有些情绪是应该的,康哥迂回的挑起话题。
“嗯,咋了?”大头成正在苦修《灌篮高手》,随意搭理一下。
“老大!”康哥突然激昂,大声道,“我虽然打的差,但毕竟打了多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怎么也比茶壶强吧?”
康哥对主力位置被只会来回跑的茶壶挤掉,已经很烦恼了。
“茶壶?你和他去操场跑圈,三千米,谁赢谁主力,ok不?”大头成不以为然的从漫画里抬抬头。
“妈的,会跑不一定会打,我技术意识强他许多!”康哥不服,他说的那些长处,如果打半场的话还算成立。
“咱打的是快攻,有体力才是王道,而且茶壶的防守也不差,这是B君鉴定完毕的。”大头成放下漫画,正儿八经的回答。
“干!这。。。好,兄弟我忍了,但。。。今天阿三他居然都排我前面出场。。。。我靠。。难道连个门外汉都不如了。。。。太欺负人了吧。”康哥摆手,满脸颓丧,幽怨的转头看我,眼泪都要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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