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揭露南方混混生活——我不做小弟很多年》
第14节

作者: ximenfengs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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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有犹豫,一瓶接着一瓶的往里嘴里灌着。喝到第四瓶的时候,我感觉肚子要炸了,头晕晕乎乎的,整个大排档都在旋转,接着我仿佛来到了一个装满很多红百老的房间,我疯了似的拿着麻袋装钱,边装我变喊道:“我成富翁了,我成富翁了。然后我看见了我妹妹在对我笑,她穿了一件很好看的连衣裙,一个劲的对我说:哥,你真厉害。我爸妈站在巷子的门口,像邻居们“炫耀”道:我家的小风是多么多么的厉害。我家那台黑白电视换成了21寸的彩色电视,很多人都来我家看电视。忽然间,这一切都没有了,钱也没有了,我妹妹也不见了,我爸妈也从巷子走了,我家那台彩色大电视业没了。我看见了小浙江和七小,还有四海,他们满脸是血的像我呼喊着:小风,我被人砍了。赶紧告诉叶哥,让叶哥来救我们。我发疯似的跑着,跑着跑着我跑不动了,睁眼一看,我躺在了宾馆的房间里。七小和小浙江在我旁边,七小给我根烟后笑着说:“你喝多了。没想到你这小子这么能喝啊?你知道今天你喝了多少吗?”我恍惚的摇了摇头:“多少?”

  “我草,你就是个酒仙啊。你今天喝了10瓶啤酒啊。我都没你喝的多。”小浙江拿着遥控器喊道
  “呵,我也不知道我今天怎么能喝这么多。”
  “叶哥,很高兴啊。他说你就是个爷们,就是个汉子。看的出来他很欣赏你。”小浙江又得瑟道
  “草,你别拿我开心了。喝个酒就欣赏我?什么逻辑?”我歪着头看着他
  “反正,叶哥对你挺好的。从一开始就这样,你不了解他的脾气,他很少对人这样的。以后你就知道了。”七小拍了拍我说道
  我没有再说话,我只知道我现在成为了真正的混子,我不去管叶尚对我是什么样的态度。我对他们说道:“我困死了,你们去睡吧。”我把眼一蒙,晕晕呼呼的睡了过去。看来酒这东西真好,一沾枕头就着。


日期:2010-05-31 17:17:19

  混也是种态度之乡村古惑仔(五)
  小马哥和余四海事典型的乡村古惑仔的例子。现在没有乡村古惑仔这一说了,很多人取而代之的是非主流的称号,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统一的叫做非主流。比如他们嘴里像杀马特那样的,打扮的不人不鬼、用着廉价的化妆品、穿着地摊上的衣服、还在网吧摄像头上装13、用那些土到爆的火星文、脑袋、整的跟个火鸡似的、眼圈化的比大熊猫还黑、这就也许就是非主流文化,确切的说是中国的非主流文化。

  我并不赞同这样的说法,其实非主流的意思说白了就是:不是主流。和人们正常的生活轨迹偏离了,人们当然要对这样的现象进行批评和评论,于是乎一群所谓的砖家就起了个名字:非主流。我个人觉得 其实所谓的非主流更多的是一种文化精神的内涵,并不是靠外表打扮,那些都是辅助罢了。试想,一个乞丐穿着礼服能有那种高贵的气质么?除非他是犀利哥,如果现在的孩子们你问他几个问题比如:知道哥特是什么时候起源的么?知道巴洛克?知道洛可可?知道中世纪欧洲的文化么?如果能...就算他打扮的再不好,人家也是真正的非主流类型的,因为内涵很重要。这种文化我们可以统一归根为海外文化来袭。.

  其实所谓的非主流是强势的一方对弱势一方的贬低而已,很多人发表文章说,非主流都是农村的,非主流都是城市最底层的孩子们,我一听这话就来气了,凭什么这么说?弱势群体怎么了?穿地摊上的衣服怎么了?要有钱谁还穿廉价的呢?用廉价的化妆品怎么了?谁有钱不去买DIOR,谁不去买欧莱雅呢?网吧装摄像头装B怎么了?有钱谁买个摄像头装B啊?所以话说回来,这就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农村的孩子们也爱美,农村的孩子也有理想,农村的孩子也知道周杰伦,凭什么就不能把自己打扮的好看一点呢?打扮的好看点,那些强势的人就开始说了,你们是非主流。那我倒想问问,你们有就高尚点了?穿高贵衣服不代表你有气质,不用廉价化妆品不代表你有张曼玉好看。好了,不说了,不然引起公愤了。

  为什么说余四海和小马哥是典型的乡村古惑仔的例子呢?首先他们两都符合以下几点:
  一:他两都是贫苦家庭出身
  余四海和小马哥是同一个村的,而且还是在同一个学校上学,念完了初中以后,他们就再也没有上学。原因是家里确实很困难。四海和小马哥的父亲都是农民,天天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干着,一年到头也弄不了几个钱。据说,余四海的父亲为了让他和他弟弟上学,每天早上很早就起来进城去卖柴,卖一次是10元钱。直到四海上初二的那年,他父亲得了场大病,满脸痛苦的四海爹对四海说道:四海啊,爹没有能力供你上学。出去好好找个工作,爹对不起你。于是四海就从家出来了,出来以后遇见了叶哥,叶哥带他上了道,还给了他1000多元钱,让他爸去治病。四海从那以后就下定决心就跟着叶哥混了。

  小马哥的爸爸是他们那村委会的主任,在我们那,村委会大小也是个官。村主任没什么钱,有时候还得倒贴钱。但是大家都很尊敬他家,所以小马哥从小没人欺负他,父母也非常宠爱她。在2000年的时候,小马哥的姐姐到浙江去打工了,过年回来的时候,带了很多好看的衣服给小马哥穿,从那以后小马哥就穿着他姐姐给他买的衣服,到四海面前炫耀。那个时候四海已经跟叶哥混了,虽然穿的衣服不是最时尚的,但是比小马哥当时认为最吊的衣服要好的多。于是小马哥就问四海怎么会有这么好的衣服,四海一五一十的说了。在小马哥初中毕业后的第三天,他通过四海找到了叶尚,实现自己多年未实现的梦想:穿最时尚的衣服,再也不穿三代服(哥哥穿完给弟弟的那种)。

  二:永远走在时尚的最前面
  记得2002年的时候,在我们那手机才刚刚出来。四海和小马哥就一人搞了一个,那个时候的手机都是铃音的,并没有现在这么多的功能,白屏的。什么牌子我就不记得了,只记得当时四海在我们几个面前炫耀了一圈,有事没事的时候还在我们面前拿着电话煲电话粥,后来我们才发现,其实他永远是在自言自语。因为电话那头根本就没有人和他说话。有一次,四海又拿着电话在我和七小面前晃着,边晃还边打电话,用他那典型的南方口音普通话结巴的说道:喂,你(li)。。好。请问。。哪(la)位?我和七小当时就在想,这四海什么时候变的这么有文化了?于是我们上前假装羡慕道:“哟,四海!哪的电话啊?四海摆了摆手继续说着:好。。好。。你(li)。。是(si)。。深圳吧。。?结果呢,他把深圳读成了深cuan。我和七小捂着肚子笑了半天。s所以那个时候我们就发现,四海其实是很有时尚细胞的,如果现在让他去参加那快乐男剩,我估计都能拿个第一名。快乐男剩的口号是:没有不雷,只有最雷。四海就够雷的,也够时尚的,从他染了那一撮毛就可以看出来。他顶着乡村古惑仔的名头那是理所当然的。

  有一年的冬天,一场雪火遍了大江南北:2002年的第一场雪。记得那一年,满大街都是这首歌,歌词大致是这样的:2002年的第一场雪,然后是你的红唇粘住我的一切, 是你的体贴让我再次热烈. 是你的万种柔情融化冰雪, 是你的甜言蜜语改变季节(当然了,这是缩写)歌词的意思就是一个南方男人去了新疆,遇见了第一场雪,于是没有见过下雪的他随后歌性大发,创作了这一首红遍亚洲,红遍中国的每个角落,其中包括我们这样的小地方的每一乡,每一个村,甚至是每一户。这首歌也影响了小马哥。那时候的小马哥觉得在街上听这歌不过瘾,于是他买了个卡带式的录音机,放卡带的那种。每天他都会把这玩意斜插着放在腰间,故意露出卡带机。然后耳朵里塞着一个现在看来并不时尚的耳机.,一路走一路得瑟的唱到:2002年的第一场雪,比以往要来的晚一些。停靠在东门排档的的破三轮车,带走了昨晚上倒掉的最后一片烂菜叶。这样的装备在当时是很时尚的象征了,大街上就他一个是这么做的。所以说,小马哥一直在引领着当地的孩子走向时尚。后来的一年,满大街都是带卡带,插耳机的。听的歌却不是200年的第一场雪了,而是八里香和单节棍。边唱还边手舞足蹈着。所以,小马哥是我们那乡村古惑仔的鼻祖,这个称号当之无愧。更多关于鼻祖的事迹,后期会写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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