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岁我当了二奶》
第5节

作者: 骑扫帚的巫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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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网看见一个帖子,喜欢这样一段:我会选择与狼共舞,虽然我知道这样很危险,但是刺激。喜欢刺激的感觉。与狼共舞好比一个高度近视眼不带眼睛在飚车;与狼共舞好比前面有个高压电线,却非要用手尝试一下有没有电;与狼共舞好比面对着凶猛的虎,却要把头伸入它的嘴巴里,看它的牙长没长全,与狼共舞好比对着狼唱着情意绵绵的歌儿,想把狼打动。但是,这些都不足以抵御我对它的精神上的诱惑,虽然,这样有可能会焚身。但,我依然会选择与狼共舞,虽然,我知道我可能命丧黄泉。

  狐狸既然是狼追逐的猎物,会有葬身的结果,可是却不悔。既然爱了,便是无悔无怨,有一种爱叫做在劫难逃,习惯于这种追逐的快乐,在广阔的草原中奔跑,自由、放松,无拘无束。
  这样的追逐,无边无际,没有目标,没有结果。
  而我甘愿做那只狐狸,那只与狼共舞的狐狸。
  4.
  “你很漂亮。来和我一起玩吧,”王子建议道,“我很苦恼……,”“我是来找朋友的。”
  狐狸说:“世界上没有购买朋友的商店,如果你想要一个朋友,那就驯服我吧!”

  于是,耐心的开始了追逐,追逐了十年。“就这样,小王子驯服了狐狸。”
  他说,有机会带你回老家,但是家谱上永远不会有你的名字。
  我知道,那朵玫瑰花在那颗遥远的小星球上孤独的枯萎着,可仍然占据着那颗星球,不会有第二朵玫瑰花生存的空间。我是一只狐狸,不是玫瑰花,我有广阔的草原,拥有可以让我驰骋的草原,心已是满满的幸福。
  “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有相聚便有分离。缘使我们相聚,却不能永远的相守。
  当分开的时刻就快要来时,狐狸说“我一定会哭的。”
  “这是你的过错,”小王子说,“我本来并不想给你任何痛苦,可你却要我驯服你……。驯服你,你什么好处也没有得到。”

  狐狸说:“由于麦子颜色的缘故,我还是得到了好处。”“看到麦子的黄色,我便会想起你……”
  爱情之深,无法束缚住一只狼要征服草原的野心。天地之大,无法挽留住一只狼要回归故里的责任。
  只要爱过,便会渴望那份爱情的永恒,只要爱过,便会有分离后深深的思念。
  我的眼前又出现了,在黄昏里,远去的人儿失落在夕阳余晖的影子。一双眼睛,恋恋不舍的注视着,蓝蓝的荧光,在黑幕的笼罩下,已分不清是狐狸还是狼的眼泪。
  我的心常常会因思念而疼痛,但是我发现了幸福的价值,狐狸看到麦子的颜色会想起小王子,而我只要在夜晚仰望星空,就会感受到在繁星后面的思念。
  我守望着这一片爱情的麦田。
  我便是那只等爱的狐狸。


日期:2010-10-04 13:47:14

  《十一》
  爱情是不分年龄的,那种爱情带来的感觉,每个人都会不一样,每一个人感受都不一样。但是幸福都是同样的。我也为这样的爱情留下很多文字,散散落落的,都不知道存到了何处。偶尔在某处捡到,看过,还会自问,这都是我写的吗。
  没有想到六六的《蜗居》能够引起如此大的轰动,当年看初稿时,我就说,我喜欢市长秘书,这才是我喜欢的男人,喜欢的不是他的权势,而是他的真爱。她们就说我一直有出轨倾向。其实,每个女人都希望成为海藻,被一个男人宠爱着,我也希望,所不同的是,我希望被我爱着的男人宠爱着。
  爱是需要两情相悦的,只有彼此都感觉到爱的暖意才会真正的幸福。
  一直向往着一见钟情的爱,就像是看多了童话,总期望白雪公主一定要遇到白马王子一样。

  而最终他所给予我的爱,也不是一见钟情,而是在长久的时间里慢慢堆积出来的。
  张爱玲的《色·戒》很多年就看过,而让我能够真正能够感动的,却是看了电影后,才去看小说的时候。那种感情的发展和延续,每次想到都让你的心怦然而动。那几场床戏被评论人过多的用来渲染肉体的色情,而忽略了情在性中的韵味。
  小说中的情节很短,导演或者是演员能够把这样的情节拍成这样,是一个伟大的壮举。那性和情的交融,只有亲身经历过,被情打动过的人才会真正感悟到。
  在我眼里牛同学有着和梁朝伟同样的冷峻和霸气,总喜欢仰望着他,让他在我心中是那么的高大,时而让我有些畏惧,这是男人威严的一面。而他内心的温存,善良,单纯,又让我可以对他毫无戒心,坦然的放纵自我。就像看着一个男人**,威猛和温柔都占据你的时候,高丨潮丨才会连绵起伏。
  我抄袭着张爱玲,可惜实在是没有她那文字的功利,在我心里很美的故事,却成了一个直白的叙述。

  《孽·缘》
  1.我对钻石不感兴趣。只想看它戴在你手上。
  玉器店里,挂件、摆设、镯子,琳琅满目。
  她是按照他的短信来到这家玉器店的。他说要送她一个手镯,作为新年的礼物,也算是对他们真情的纪念。
  天阴雨,有些寒冷。她穿着灰色短裙、黄色中空棉短上衣、直发,被柜台上强烈的光线照着脸,不施粉黛,有些苍白,与走进这店铺的其他人很不相同。老板是个年近五十的女人,坐在角落里喝茶,只有一小姑娘接待她,拿出两只柜台里最便宜的手镯,她没有接,不语,只是专心的搜索心怡的。都说玉讲眼缘的,她要选第一眼喜欢的,就像她每看到他就心动那样。

  她用手指了一只,小姑娘说,很贵的,不过新年打折,2万2,卖八千。她还不语,又点了下柜台。玉镯穿过纤纤手指,戴在细腕上,用右手转动着镯子,玉面反射着柔柔的光。
  老板娘看见有生意,放下茶碗,走入柜台,“姑娘,如果喜欢,就卖你六千。”她仍是不语,眼睛又开始巡视其他的。老板从身后拿出两只新的镯子,一只白皙通透,带着一段圆润的新绿,那绿色那么的妖娆鲜亮;一只通体翠绿,光润透着华贵。她眼睛一亮,摘下原来的那只,把有点翠绿的戴上。看了一下价格,12万。问最低老板卖多少钱?

  老板娘沉默了一下,说,如果喜欢,到年底了,就卖个人情,五万。
  老板娘又拿出几只,她比较了一下,戴在手上侧过来侧过去地看,不论贵贱,还是喜欢自己看中的那两只。心里虽然最中意那只白中带绿的,价钱实在有些贵,如果是自己买,可能狠狠心便买下了,但他说要送她的,礼物太贵重了,怕生多事。虽然她明白他不吝啬,可不愿意让感情有金钱的味道,这样她会心不安。
  她拿着两只镯子,左看看,右看看,一时无主意。老板娘开口,姑娘自己带就买只便宜的,贵的是要当作传家宝的。她笑了,老板娘和其他陌生人一样,都把她当成年轻人,其实她比老板娘年轻不了几岁,只是外表看着比实际年龄年轻了许多。
  可我真的是很喜欢这只贵的。她自言自语着。
  老板娘看着她真的为这只镯子动心,眼睛里都充满着眷恋。姑娘,算我们也有缘,就卖四万五。
  她又笑了笑,还是买只便宜的吧。

  老板娘让小姑娘拿盒子装起来。
  电话响,是他,选好了吗。她答是,就要买下。他说等,马上到。
  约十分钟,门响,他来了。看了一下她选的,是这只吗?她点头。
  老板娘毕竟是个精明的生意人,马上插嘴,她最喜欢这只,但价格贵些。
  他拿起镯子,给她戴上,还是这只好。就这只吧。
  她慌忙去摘,太贵了。

  只要你喜欢,可以戴一辈子。
  2.再深沉的人,有时候也会得意忘形起来。
  他喜欢眼前的这个女人。20年前他认识她的时候就喜欢。
  那时,他是大一的学生,从偏僻的小城来到省城读书,而她是大四的学姐,一个活泼纯净得让男生都喜欢的女孩。系里的各种活动,她几乎都是焦点人物,而他只是默默无闻的旁观者。
  但他绝对没有想到,三年后他毕业,竟然分配和她一个办公室,虽然师姐,师姐的叫着,她理所当然的就成了他工作上的师傅。

  他单身,她早已结婚。她经常从家里带些爸爸烧的可口的菜给他做午餐,也会在周末邀请他和其他同事去家里吃饭。他从小就没有母亲,喜欢她这样的母爱,心里就象对亲姐姐那样对她,而有时,他会想,如果他成为她的男人会怎样?这样的想法只是一个意淫,但从来没有自责过自己,男人如此,也是常理。
  他们同事十年,在这十年里,他恋爱、结婚、生子,象其他男人一样过平常的日子。每遇到事情,他总会和她商量,他是个有主见也很自负的人,不太相信别人,他信任她,她所说的他都相信,而且也选择她认为应该做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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