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我都是多年之后才知道的,因为,第二天见到刚的时候, 他只是说, 他因为一点事没能去参加我的洗礼,但他的心一直和我在一起。那天之后,他每天晚上都会和我一起去吃中餐,十点多之后才回住的地方去。我内心好奇怪,他以前可是早九晚五,现在怎么会有时间天天和我去吃中餐。原来那是刚自己的抵触方式,他住的地方不允许他复活节的前夜去参加一个他一直想去的洗礼,但他天天都不回去吃晚饭,很晚才回去睡,却没有任何人会在意。他加入的是一个自诩为“家”的组织,一个由五湖四海的“兄弟们”为了共同的事业组成的大“家”;十几年中,他交出自己所赚的每一分钱,所有的业余时间,可是除了自己的学业,身上穿的衣服,他没有任何属于自己的东西,再小的花销都要象小孩一样去管”家“里“要”。如果说我的善良被一个FR利用了,刚的虔诚 却被那个”家“用上帝的名义欺骗了。我和FR也曾玩得不错,刚 在那个“家”里也度过了不少快乐时光。可是那种利用被利用的关系,终究不会长久,不管隐藏的多么深。我被FR抛弃之后还在念着他的好,刚 离开了那个组织七八年才偶尔从网上获得了有关那个组织的内幕,原来这世界上有很多人象他一样,在里面呆了许多年之后,从那个“家”里逃了出来,并把自己的经历写出来以诫后人。 所幸的是刚爱上了一个女孩,并且有一个不受那个“家”控制的工作,他的一生才没被那个”家“毁掉。
一个月的时间在美味的中餐中很快就过去了,刚 又要走了,我开车送他到机场。就要下车了,我想轻轻的给他个拥抱来告别,刚 却给了我一个轻吻。也许内心对那个吻已期待了太久,我并没有惊讶。只是稍微愣了一下,便下车帮他拿行李。那还是九一一之前,送机的人可以进入候机场。他把行李托运之后,我们便找个座位坐了下来。那个轻吻开了诫,整个机场仿佛只有我们两个人,除了傻傻的对看一会儿,便又轻轻地吻在了一起。
等隔开两个人的那层窗户纸被捅破之后,刚 便每天都打越洋电话过来,两人焖电话粥,一打就是几个小时。几个月后,刚 便电话求婚了。我问他,你知道FR离开我的理由是我不能生小孩,你不在意吗。刚 说 几个月前,还没想过会结婚,小孩子的事更是计划外了;我喜欢的是你,不是还没存在的小孩啊。
我不够漂亮,你不在意吗? 刚 说,你有一个美丽的灵魂,那比任何外在的美丽都重要,而且你在我的眼中是最漂亮的。
我不够聪明,你不在乎吗?很多人都渴望有你一半的聪明呢,我也没打算娶个居里夫人回来。
我以后得帮家里人的忙,得供我哥嫂的孩子上学,你心里能平衡吗?只要我们负担得起,生活上还过得去的话,你帮多少我都无所谓。
。
。
。
那轮到我了,刚说, 你为什么喜欢我呢? 我说, 你很可爱啊,又很绅士,身高一米八,人又那么帅,谁都会喜欢的,我爸妈也绝对会满意的
。。。
第二年, 我拿到博士学位之后便申请了到欧洲的博士后奖学金,到了 刚 所在的大学。
婚礼是在两个月后在当地的一个小教堂里举行的,我穿的是受洗时的旗袍,刚身上是已有的一套西装,我背着一身债务,刚一贫如洗,可亲戚朋友的份子钱倒是应付掉了婚宴和蜜月的花费。我们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便有了一个共同的家。
刚 出差了一个星期,昨天下午终于回来了。我说,好奇怪啊,这一星期我一个人在家,整个家里空荡荡的,等你一到家,这家马上不空了,你说怪不怪?刚 说,我没胖那么多吧! 我笑着说,没有, 但有你在家的感觉真好。
刚说,我们在一起的感觉真好!结婚快要九年了,我这个他乡异客在异国他乡也早已找到了家的感觉,和同学聚会时,他们说你们俩好有夫妻相啊,连长得都相象,我和刚都忍俊不禁。
和刚在一起了,才慢慢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爱。我不必时时刻刻以他为中心来赢得他的爱,他的爱会一直伴随我。我不必去照顾他的生活细节,他外出的时候我不用为他收拾行李,他到家了我也不必殷勤地去腾空他的行李箱,他会自己去做。在家在外,刚都是一个绅士,我不用象一个小女人一样围着他转,我们是两个平等的人,两个好朋友,享受着对方的陪伴和温馨。
第一次带刚回我们那个小村庄的时候,妈妈半身不遂已有好几年,话也说不清楚了,见过刚之后,只对我吐出一个“好”字,那神情仿佛她终于可以安心了,她的小女儿有归宿了, 我的内心好一阵翻腾,以前我总以为,家里人不喜欢FR是因为他的身高只有一米六,那种肤浅只是让我更认定了FR。想来好笑,其实真正肤浅的是我,他们多年的经历,直觉告诉他们FR不是我所想象的那样。。。如果妈妈当年说一句不同意的话,我也许会退一步,她的看法在我的心里才是最重要的,可她什么都没说。。。也许这一切都是注定要发生的?我和刚 似乎在阴差阳错中走到了一起,我们各自远渡重洋到同一个目的地,在那之前所发生的点点滴滴似乎都是为了我们能够最终走到一起。
我们所在的城市 雷市除掉一万多在校大学生,只有五万多常住人口,典型的大学城。城里大概有两百多中国人,大多来自温州,要么在开杂货店,要么是中餐馆的老板或雇员。初到雷市, 我和刚 手拉手出去散步的时候,回头率通常达到百分之三百,特别是街上的老太太,第一次回头看我,第二次回头看刚,第三次再看我,然后才继续走路。见到雷市的华人就更是好笑,他们往往会一直盯着我直到我问候一声“你好”,确认我是中国人了,才回声“你好”,然后才走自己的路。这样过了两三个月,回头率才慢慢降了下来,雷市人接受了他们小城里的第一对中西夫妇。
雷市是一个小城,我到了时候,刚 已教了两年书,在街上会经常遇到熟人。 刚便把我介绍给他的熟人,第一次很好对付,我用西语说声,很高兴认识你,就足够了。一两个月后就麻烦了,我一个人出去的时候,刚 的熟人都认识我,记得我的名字, 热情的给我打招呼;可是他们对我来说都长得都大同小异,名字总是一大串,而我又只会说“很高兴认识你”,看到他们的表情由
热情而变得尴尬,我都吓得不敢一个人出去了。
刚的哥哥和几个弟弟英语都说得不错,可他的父母却是一句都说不了的。公公是个很幽默的人,和我的交流都是通过手势进行的。婆婆呢,每每要告诉我什么事,便特意的提高嗓音。刚说,妈妈你说话的声音再高,她也一样的听不懂! 婆婆大笑,可直到现在,要跟我说话时,还是会特意的提高声音。
这个周日,刚 象往常一样打开电视看周日新闻。今天是教宗本第十六在英国宣圣 约翰 亨利 纽门 (John Henry Newman )的日子。
教宗是全世界罗马天主教徒的精神领袖。我虽然名义上已成为一个天主徒,但对欧式传统的“教宗热”一直不太感冒。前教宗是两千年来第一个迈出梵蒂冈,直接面对耶稣托付给他的羊群的教宗。所到之处,都有上百万的追随者。我在电视上看了几次直播之后,慢慢对那份“教宗热”有了些理解。然而我对现任教宗的“热”却是源于零三年的一次巧遇。那一年,我和刚 应他的 神父朋友的邀请,正是主持了我们的婚礼的那位神父,去罗马参加一个 ”教堂和大学“的国际会议。
【网站提示】 读者如发现作品内容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 非常感谢您对易读的支持!
举报
© CopyRight 2011 yiread.com 易读所有作品由自动化设备收集于互联网.作品各种权益与责任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