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07-02 00:36:45
混混的美好生活之出院(一)
半个月后的一天,我出院了。终于从医院出来了,这回我爸爸没有来接我出院,我妈和我妹妹来了。收拾好东西,走出医院的门口,看着晴朗的天空,我神清气爽,不由的想起了黄家驹的一首歌:谁伴我闯荡。其实这首歌和我当时的心情没半毛钱的关系,但是这首歌能使我忘掉过去,遥想未来。
当天晚上11点多,七小和小浙江还有小马哥,余四海他们来到我家,七小告诉我,今天晚上叶哥在华百会夜总会为我去尘,其实我心里比谁都清楚,叶哥说是给我去尘,其实是为了表杨我,赞赏我而已,更多的是愧疚。(叶尚很重视自己的兄弟)
在去华百会的路上,我们几个一路高歌,唱着我们喜欢又自以为很好听的歌曲在街上大嚎着,这对我来说是种享受,因为我的心已经变了,我变的自大,高傲,恨不得要让全世界都知道我们是混混。其实当人们都进入梦乡的时候,也是我们开始新的一天生活的时候了。我们好比是猫头鹰,因为我们是在晚上行动,又好比是老鼠,人人喊打。其实我们什么都不是,我们只是一群别人眼里的不学无术,狼心狗肺的坏蛋,只是少数怀春少女心仪的对象。我们什么都没有,没有钱,没有关系,我们只有一条命,我们比别人多的也就是我们舍得这条命,我们年少轻狂,我们丧尽天良,但是我们还是我们。还是得那样过着颠倒黑白的生活,还是得过着砍打砍杀的生活,还是得过着六亲不认的生活。(8个混混8个都是六亲不认,后期会写到)
夜晚是很美的,每个城市的夜晚都不一样。北京的夜晚更美,表里如一。当忙完一天累的像狗一样的你卸下一身的负担,来到灯红酒绿的酒吧里,享受着音乐带给你的至高无上的感受。对面女孩那暧昧的眼光,舞池里狗男女们跳着谁也看不懂而只有自己懂的舞步,此刻彷佛世界都是他们的。如果您有足够的技巧,还能约上个美女,谈谈李白,杜甫,花前月下。如果你的技巧足够高超的话,还可以床前明月光,抱着你那个自认为心爱的人睡觉,这就是一YE情。一开始我一直搞不懂男人为什么能让女人在认识了短短的几个小时里,就可以和你缠绵到天亮。到最后我明白了,男人们所用的技巧就是钱。女人们看重的就是男人的钱,多年以后的今天,我不再是那个抱着幻想生活的人,也不再是街头的小混混,我升华了,当我明白过来以后我才发现那个时候的我是那么的无知,是那么的傻B,我知道了钱的重要。
北京的夜很美,北京的夜生活也很美。而在我们那偏远的地区,人们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简单充实的过着每一天。是那么的平静,是那样的美好。一般在我们那到了晚上10 点左右街上就没多少人了,偶尔有的也只是一些做完生意关门回家睡觉的人,一些背着老婆找小JIE的人,一些背着老婆找小三的人,剩下的就是我们这样自以为是的小混混。混混出来不会单走,往往是一大帮的,最少也得3-4个,因为不同的混混有不同的老大,不同的老大之间又有扯不清的仇恨,所以混的人晚上出来会很小心的,万一一个不小心就被当街砍翻,那你就只有去西天取经了。如果你在大街上看到这样的混混,千万不要以为他们是什么好东西,如果赶上心情不好,他们会无缘无故的揍你一顿的。混混就是这样,为什么叫混混呢?就是很混的意思。
那天夜晚我将体会到真正的灯红酒绿,真正体会到金钱的力量。而从这一夜开始,我将不再是我,这一夜,只是开始。。。。。。
日期:2010-07-02 14:55:32
混混的美好生活之出院(二)
华百会夜总会是当时我市最大的一个集KTV,洗浴,小姐三陪服务,嗑药跳舞一条龙的夜总会,也是我市当时唯一的一个夜总会。为什么会这样说了,因为在当时全省经济处于下游的时候,全省各地的老百姓都没有消费能力,更何况我们那么一个小小的县城,你要想让那些老头老太们去KTV里唱唱歌,那是不可能的事,去夜总会玩的都是我们这些小混混以及个别国家公务员。混混有时间,有钱没钱都能往里面走,公务员们就更别说了,一出手就是万儿八千的,有的时候夜总会的老板还要赠送点东西。就像春晚小沈阳说的:我送一个还得搭一个。因为来的这些公务员们个个都是和这个导那个导有关系的人,要是不招待好他们,明天你的KTV就得关门大吉,责令重新整顿。最近北京的天上人间就是个例子,对这件事情我的看法是那位老板没有招待好人家,就这么简单。
华百会夜总会的老大是当时本市最大的大哥二把成所开,二把成在当时可以说是呼风唤雨,除了省级领导搞不定,县级以及地区的大大小小的领导都能和他有点关系,所以二把成的事业做的很大,主要产业有KTV,木材,沙船(专门挖金子的船),洗浴中心,酒店等等。当然了此人手上的命案也是多了去了,此人也是我这个帖子中的主角(后期会写到)
一会我们就到了华百会的门口了,那时我们那的夜总会不像现在这样,门口没有人站岗,也没有吧台,更没有服务员。因为来这的人都是有头有脸的,平常的老百姓是进不来的,就像现在的天上人间。夜总会总共三层,第一层是洗浴中心,第二层是KTV,第三层是休息的客房。这样的设计在当时是很人性化的,第一层洗完澡以后去第二层唱歌,唱完歌带着小姐去第三层睡觉,不像现在的夜总会,唱完歌还得自己出去找房间睡觉。由这一点可以看来,我市华百会夜总会在当时已经走在了这个行业的前头了,后来的洗浴中心和酒店相结合都是仿照华百会做的。
爬上楼梯到了第二层,第二层全是KTV,第二层的情景和刚进来的情景不太一样,每一个门口都站着穿着黑西装,打着领带的服务员。华百会的服务员和现在的服务员也不一样,因为这些人全都是二把成的小弟,也就是内部中人。记得有一回一个小子喝多了酒,在里面大闹,结果被这些神秘人物抓走了,是死是活现在都不知道。据说二把成的小弟有500多人,这在当时是个很庞大的数字。当然了这不能和台湾的什么帮相比,因为这是在大陆。
我们几个来到203房,屋里坐着10来个人。其中有我熟悉的面孔也有我不熟悉的面孔。熟悉的面孔就是叶哥以及大头明和上次去景镇的那一帮小子,不熟悉的则是坐在最里面的那三个人,其中一个是个大胖子,另外两个小子分别坐在他的旁边,三个人都光着膀子,身上都有纹身,由于灯光的问题我没有看清楚纹的是蜡笔小新还是机器猫,从胖子的块头和面部表情看来,我觉得这几个人不简单。我正想仔细看清楚他们身上的纹身时,七小推了我一下,我看见叶哥在那张着嘴不说话,可能是音响声音太大了,我听不清楚他说什么。这时叶哥抢过华仔的话筒,喊了一嗓子:“把声音关了,听不到说话了。”接着招呼我过去。
日期:2010-07-02 16:32:14
混混的美好生活之出院(三)
其实到现在为止,我还是比较喜欢去夜店的。也不是说我不顾家也不是我说爱玩,我就是喜欢那种感觉。就像现在很多有钱人喜欢找小三那样,一般我去KTV不喜欢唱歌,因为唱歌确实不是我的专业,一首歌唱不到一半就蛋疼。但我唱歌别人能听懂,不像现在的孩子唱歌,国语都说不好,唱起歌来没人听的懂他在唱什么,也不知道在哪整的一大堆新鲜词,我有个表弟就是这样,每次和他去KTV,他都点一些我听不懂的歌比如什么菊花残啊,满地伤啊,你的笑容已泛黄啊。你说你能吐字清楚也行啊,他还故意这样唱:菊花颤,满地香,你的笑容已彷徨。还好我的辩字能力强,小学语文也不错,勉强能听懂他唱的是什么,要是换成我奶奶那样的,估计这几个词得够她琢磨一辈子了。然而这样的文化却成了现在的主流文化。
喜欢那种灯光,喜欢那种感觉。一杯芝华士,一帮好朋友,聊聊人生,谈谈理想,看着舞池里扭动着屁股和挥舞着的双手,那也是一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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