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死婴,其实也不过巴掌般大小,光溜溜的勉强分辨出人形来;而从天而降一说,并没有人亲眼看见天上坠下此物,包括在主席台上就座的市长计分宏、政法委书记孔子余、妇联主席寇小巧、公丨安丨局长高胜寒在内。要说发现,也顶多有八九个前排靠左边的人注意过——但是,那时侯这物件已经僵硬在公丨安丨局长高胜寒就坐的桌子下边。也就是说,他的脚随时可能触到,也可能一下也碰不到,但是,如果他那个时候顺着下边那八九个人的异样眼神,往自己的桌下瞟一眼的话,就一定能看见。巧的是,公丨安丨局长高胜寒偏偏在那个时候走神了,而且走得很远很远。似乎他此刻不是坐在表彰大会的主席台上,而是在惨不忍睹的案发现场;不是大案告破的庆功会,而是疑团丛生的案情分析会……
与任何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的分心走神都会有隐藏的前因一样,公丨安丨局长高胜寒在这么隆重的大会上心猿意马,绝不是对市级领导的瞧不起,更不是麻木职业的纨绔情结,而是他对今天的大会失去了兴趣,准确说,是根本没有产生兴趣。与其身不由己地坐在台上熬时间,倒不如由着自己的思绪,信马由缰地想自己愿想的事。于是,他的大脑意识就在一个特定的时空隧道里,牵着他又重新进入了2.23凶杀案,第一站就是连夜突审的西监狱拘留所——
“不用审了我说你们。好汉做事好汉当,你们想象不到我杀得有多痛快!咱姓莫的今天就来个光腚啃西瓜,连皮带瓤一块溜,只要你们会写字就行!听说干公丨安丨的也有上过学的,是不是?”
这是高胜寒走进那间秘密审讯室里,凶犯莫如进送给他的第一句台词。当天晚上参加突审的一共三个人:局长高胜寒,大案队队长袁鲁,还有助手肖思维作记录。肖思维精明强干,心里有路,眼里有活,不仅字写得又快又好,同时还是大案队的刑侦骨干。但是,三个公丨安丨老手却无论如何也没想到,一场精心准备的突击审讯,竟碰上了一个如此痛快的凶残案犯,倒显得他们是小儿科了。
三个人都有些尴尬了,一时间谁也没说话。
三个人的沉默仿佛也在案犯的意料之中,他不但没显出心神不安,或者暴躁恼怒,反倒频频地向他们示意,脸上的表情是那种一部惊险故事片放映前的冲动,一桌好饭即将上席的贪恋,甚至于是除夕夜小孩子眼中凝视父母手中的压岁红包。口中说着:“问吧问吧,从哪儿开始都行……给我一支烟吸哥们,你们想好了再问也行。”
这是一块滚刀肉,并且有着坚强的心理底线,做下人命案,生死与他已无关紧要了。老公丨安丨人员都知道,对付这样的凶犯,无须多绕圈子,只要录上与案情相符的口供,就可以拍板定案了。所谓:程序上过过晌,刑场上听听响,就这么简单。高胜寒与袁鲁相互交换了一下眼色,示意他可以开始了。袁鲁点点头,强压着心中的厌恶,问过了姓名、年龄、籍贯等例行程序之后,突然话峰一转:
“莫如进,你是把被害人捂死的还是掐死的?”
“什么掐死捂死的?我是把她捅死的!你们别看我瘦,我手上的劲大着呢。我原来还计划用湿纸蒙面的方式……”
“这么说,你在入室之前就准备置被害人于死地?”
“对。我不知道你们看没看过刘晓庆演的电影《垂廉听政》?那上面就是用的湿纸蒙面法。先把人放平了,糊一层,再糊一层。糊到两三层的时候还能看到嘴动……后来我又放弃了,我想干脆捅死她算了!”
“为什么要采取极端手段?”
“我恨她,她毁了我的女朋友,不杀不足以解恨!我还有个第三种方案——先让她趴着支起腰来,胸口下边立起刀子,脚脖上手腕上套上手榴弹弦。往下趴,捅死;站起来,炸死。你们说,她会选择哪种方式……”
“你行凶时是站在被害人床边才吗?”
“我骑在她身上。”
“你平时拿东西喜欢用右手还是左手?”
“当然是右手。”
“你进屋之前被害人正在干什么?”
“睡觉。”
“你撬柜取钱时被害人醒了吗?”
“没有……醒了。”
“到底是醒了还是没有?”
“我翻另一个橱子时她醒了。”
“于是你就杀了她?”
“对……不。她醒不醒都一样,反正我得弄死她!”
“你是先杀的人还是先撬的保险柜?”
“当然是先弄死她!不过,我一开始曾经想过先把她的钱搜光,等她醒了再下手。我就是要让她看着……”
“随后你又奸了尸?”
“你说是奸尸也行,反正她那时候还没断气,我就骑在她身上干她。干她!往死里干她,一直把她干死!”
“你进去时她的狗叫了吗?”
“我没等它叫就先把它掐死了……。”
“是脚踏死的吧?”
“也许是掐死之后又加了一脚……嗨,你们知道人是我杀的就行了,问那么些不中用的干啥?”
“你是确认她已经死了之后马上离开的,没在里边停留?”
“没有。”
“为什么没把你的凶器带走,是忘了还是故意丢弃的?”
“是啊,没带。我觉着就那样插着比拔出来过瘾!我一开始还想把刀子捅到她的下部……”
作为一个老公丨安丨人员,高胜寒非常佩服大案队长袁鲁的审讯经验,这种跳跃式的提问,对一般案犯来说,常常会措手不及,应答无序,而一切蛛丝马迹也正是在这种看似杂乱无章的跳跃中显露出来的。所以他一直默默地吸着烟,一言不发地观察着凶犯的表情。一切迹象表明,今晚的审讯从开始到结束,不会再出现反复了,这使他既兴奋,又多多少少带一些失望,似乎案犯交待的越清楚,心里反倒越没底了。于是他拦住袁鲁,出奇不意地问了一句:“既然已经逃离了现场,为什么还要第二次进入?”
也许是突然换了人,也许是这问题问得实在不沾边,一直对答如流的莫如进脸上忽然闪出了一丝茫然,直至片刻的迟疑之后他才回答说:“不错,我是又去了一次,因为我发觉我有什么东西丢在那里了……”
“什么东西?凶器?”
“现在想不起来了,当时好像感到有个很重要的东西。好像是什么单据吧……”
“你发现丢失……距第一次逃离现场,这之间大约多长时间?”
“多长时间……半个多小时吧。也许多点,也许少点。”
“当时你走在什么地方?”
“外环路口。”
“从案发现场到外环路口只隔一条街,能用半个小时吗?”
“我不是说了吗,也许多点,也许少点……”
“也就是说,你走到外环路口时停了下来,然后在身上寻找有没有可能被公丨安丨人员顺藤摸瓜的线索遗留在现场——是不是这样?”
“我看你问得别扭!我想杀她,就找了个机会把她干了,就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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