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婉约付红颜》
第2节

作者: 总是如此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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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爸爱逗他,因为他遗传了他妈的酒窝,一笑起来就可人得很。逗着逗着他爸自己乐了,便抱起来亲,胡子戳到小脸,他哇地不管青红皂白哭起来。一哭他妈便从外面跑进来,手里拿着晾衣杆,乱棍把爸打出去。
  在浩淼上学之前,都是被他妈限制了人生自由的。他妈在农场的会计处上班,没地方托管他,便像个物件一样随身带着,把他扔在办公室里,门口用一把椅子拦着,扔给他一个毛线团,或者一只洋娃娃,任他满地里爬去。他人生的前几年都荒废在那间屋子里面。一次他把妈妈桌子上的印章捣了下来,全身盖了个遍,妈妈看见了乐得抓起他屁股就打,还把他拉出去游街,那是浩淼第一次出风头,家里的檀木相框里的一张穿开裆裤的照片记录了当时的盛况。

  从小学一年级到六年级,浩淼的同桌包括周围坐的全都是女生,而且是班上最漂亮的。他现在想起来那些坐拥花丛的日子,不觉流口水。那时候光景好,一个班大部分都是女孩子,僧多粥少的,都围着他献殷勤,争着宠他。余浩淼每天都有吃不完的零食,削不完的铅笔,切不完的橡皮。那时女孩子都比同龄的男孩子高,要是浩淼被碰了一根毫毛,她们都争着给他做主。但是这种状况也有麻烦的时候,他上课时正听的入神,冷不丁地一只手来挠他的胳肢窝,害得他被老师罚站;两边的女生在上美术课的时候争着拉着他的手给他画手表,用彩笔给他化妆,画绿眉毛,黑眼眶,洋红的美人痣;偶尔也有发闷的女生,傻里傻气地扯过他的作业本,满格子抄满余浩淼大坏蛋。那些像蜜蜂,像蝴蝶一样一刻都不停的丫头们,吵得他就不能静下心来学习,到学期完了考试,女孩子们都能成功过关,考个九十一百的回家换压岁钱,但是浩淼抓耳挠腮地考完后,除了画画和体育得个及格,其他科目都高挂红灯。真是温柔乡是英雄冢啊。


日期:2009-11-23 14:26:22

  上初中后情况就来了一个180度大转弯,班上一大半都是男生。海拔差异也特别大,发育快的,都快顶到教室的门楣了,矮的就像浩淼这样,比讲台高一点。初二那年,浩淼一下子神速拔高了十公分。他突然发觉自己不用再搬凳子垫着就能直接够着立柜顶上的东西了,欣喜若狂地把妈妈叫过来证明给她看。
  他同桌叫何虎,初一的时候就一米六五的个头,手臂一个顶浩淼的两个粗,横眉竖眼的,嘴边长满了像冬小麦一样青幽幽的胡须子。
  浩淼长到一米六的时候,何虎的身高没有长,倒是脸上长出了许多豆豆。那时上课他基本上做三件事:1 挤痘痘。2 梳头发。3 叠情书。
  那时课桌是盖板式的,要开书桌拿东西,必须把桌面向上翻开去拿。他书桌里面有卫生纸,梳子,还把一个方形的镜子粘在课桌盖子的背面,一开桌子一边挡住了老师的视线,一边镜子刚好就露出来了。如果不是班主任的课,他每隔十分钟就要开一下桌子,首先定位一下痘痘的位置,然后合上桌盖,摆好纸巾,挤掉之后便迅速用纸敷住,等过十分钟找下一颗。

  那时候不管有没有长出胡须的男生都留长头发,要么五五分,要么三七分,二八分,大概是那个年代过来的人都应该有这个印象,翻开那时的集体照,男生的头型基本上统一,最多你偏左我偏右。他的头发在早上起来是打摩丝定型过的,硬邦邦的看起来像石膏塑成的一样,头发和额头,耳朵边界都是泾渭分明的,如果有一根头发散下来,他就觉得晃眼睛,要用梳子把它押回去。有时候不行,还得沾点口水。

  一节课下来,耳朵边就听见他开关桌子吱嘎的声音,老师经常朝他发飙,后面的女生也常去班主任那里打小报告。一天班主任在巡班时抓个正着,冲进来就揉乱了他的头发,连镜子也要抠走。

日期:2009-11-23 16:35:09

  他教浩淼叠一种心型的情书,浩淼把自己亲手叠的第一封情书送给了后排那个女孩。女孩叫张水墨,洁白清秀的脸,细弯而浅的眉,黑且长的睫毛,眼睛水灵忽闪,嘴在没有骂人的时候总是微微抿着,有些俏皮有些冰冷的让人着迷。水墨是班长,成绩和脸蛋都是全班第一,她发号施令,没有人不服的。她神通广大,你吃软就给你软,你吃硬就给你硬,基本上所向无敌。男生自然都是吃软的,能和她说上一两句话,感觉是几世的造化,能博得她一笑,扫一个礼拜的教室也心甘情愿;女生能被她团结的都当了大小的干部,团结不了的,既然是她的敌人,那自然是班男生唾弃的对象。当然,她还有一个大后台,就是当校长的老爸,老师都对她格外照顾。所以说基本上她在班上的地位,是一人之下,全班人之上,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那天上自习,老师没有来,水墨便煞有介事地拿着书本到讲台上去自习,不时抬头瞄一下哪些人在开小差,把名字记下来,等老师回来发落。
  浩淼那时正在专心地叠着计划下自习后偷偷塞到水墨桌子缝里的情书。
  他一周前因为值日没有做好和她吵了一架,她骄傲地昂着她的头,说话的时候嘴角翘得老高。浩淼的神智深陷在她明亮的眼睛里了,他呆呆地盯着她的眼睛看。她一口气把该教训的话都说完了,发现他像贼一样看着自己,还以为是自己这一番振聋发聩的道理让他顿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大彻大悟了。
  初恋的感觉如潮水般涌来,就是那一瞬间,突如其来的触电感让他从此神魂颠倒。在没有见到她的时候,朝思暮想,一闭上眼睛都是她的影子;见到了的时候,又语无伦次,手忙脚乱,紧张尴尬得喘不过气来,见到她和别人亲近的时候,惘然若失,心里痛苦不堪。不停地在找机会想在她面前表现出自己多么的优秀,多么值得她青睐,但是生怕看到她不屑一顾的眼神。像个小偷一样在背后欣赏她,发现她所有迷人之处,不断说服自己宽容她的坏脾气,把那理解成另一类的可爱之处,那是像雪上仙女一般的倨傲,凡人只能远远地膜拜的那种气质。在爱情面前,人总是显得这么不由自主,他许多次陷于幻想中,将来他们在一起的阳光灿烂的日子,她对别人还是那么凶,那么刁蛮,但是对自己,却又是另一般的体贴和温柔。他甚至做好了牺牲的准备,如果非要他失去什么来换那样的爱情,他可以考虑是左手还是右手。


日期:2009-11-23 17:40:11

  他完全是被这种迷狂之感挟持着倾注全部热情写完第一封情书的,写完之后自己读了三遍,查字典确保没有错别字也没有任何病句,字斟句酌地增删三次后才放心。接着他便开始叠那种心形的情书,在一处细节的处理问题上和何虎起了争执,吵闹的声音在本来鸦雀无声的教室里格外清晰。水墨的目光便敏锐地扫射过来,盯着浩淼手中的物品,有些自负地笑笑,随即起身走了过来。浩淼正准备把情书扔进抽屉,被何虎一把抢了过去。

  “让我看看是什么东西?神秘兮兮的。”
  他抢过去,展开来,有意看了水墨一眼,等所有学生都屏住呼吸,清了清嗓子大声念出来。
  “水墨,是你让我相信了宿命的论断,让我在这浩淼的红尘中与你如此温婉的相见,我从此不再迷恋那婵娟的姿容。你倾国的颜色让我千万次油然的回首,但是,千回百转,我望不尽你羞花的美丽,你落雁的温柔。
  我今生的责任,就是在生命途中默默地等你,携你一起走到凡尘的尽头。一路无怨无悔地为你分担,为你承受。这样的我是多么幸福,能够为了你无所保留。
  …….”

  何虎念到一半,突然停了下来。他原本以为水墨的脸色会突然黑下来,给浩淼劈头盖脸地狂骂,并把这封绝世经典的情书交给老师,罚浩淼扫一个礼拜的教室。但是,她没有,她抿着唇,真诚坦然地看着浩淼,逼着他把头埋到了胸口。似乎她眼里不合时宜的妩媚让全班上下脑袋短路,所有的眼镜都直勾勾地盯着她。她动了动唇,正要试图表达什么的时候,下课铃响了,她从何虎的手里拿过那封半成品的情书,踹进口袋,好戏就此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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