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人的天堂——谁误会了深圳?》
第19节作者:
深圳女蛙 接着,我们开始讲小时候所做的各种事情。虽然他家在湖北大别山区,我家在湖南农村,但我们所干的事情都非常相似,比如放牛,比如扯猪草。
老哥说他小时候干的事情主要是打柴,而我们老家产煤,不用打柴,但我也要用刀,我要用刀割牛草。
老哥说他不太会打柴,打得很慢,用柴刀也不顺。他十多岁时有一次砍柴,他拿刀的手一挥,不小心砍到自己的手背。他抬起受伤的手一看,白骨赫然醒目,赶紧往家里跑,才跑几步远,血喷射出来,他赶紧在草地上抓了一把泥土按住伤口。
跑到家的时候,按在伤口上的泥土都被血冲走了。
他说完把手给我看,现在还有一条三厘米长的伤疤。后来我每次摸他的手,都会不由自主地摸摸他的那道伤疤,为十多岁的老哥心痛。
那个晚上我们一直在讲我们小时候的事,开始坐在沙发上讲,后来一边洗澡一边讲,最后躺到床上讲,一直讲到凌晨三点多,最后得出结论:我们是绝对的门当户对。
我颇有感触地说,先辈们真是英明,总结出了“门当户对”这个婚姻标准。其实这个标准在运行了几千年后,依然应该成为择偶最科学的标准。老哥后来惊奇地发现朋友当中那些不幸福的婚姻,根源都是因为门不当户不对。
当然,说婚姻要“门当户对”,当然不是看重门第,更不是有什么阶级等级观念。而是我们发现,只有“门当户对”,两个人才会有类似的经历,才有可以被理解的过去,有可以畅谈的往事,有继往开来的基础,有像我和老哥那样,可以比着吹牛的各种骄傲,无论是比穷,还是比富,无论是比砍柴,还是比打猪草。
日期:2007-8-7 10: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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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多年的师生恋
用今天的话来说,“门当户对”的婚姻,能使两个人有类似的知识结构,有可以兼容的资讯,能资讯轻松地对接,形成两个人从过去到现在的了解和理解。
令人称奇的是,我们发现,我和老哥在认识之后的知识结构也几乎一模一样。
我读本科时,学的是中文,而老哥对文学向来很感兴趣,他看的文学类书籍一点不比我这读中文系的少。读中学时,他曾梦想当作家,我们在一起讲文学作品里的人物时,我一不小心会遭到他的取笑。
老哥本科读的法律专业,他后来又让我也读完了所有法律专业本科生必读的书,并且让我成为我们学校第一个跨专业考上的经济法学研究生,我们还师从同一个导师,直到今天,他老人家作为我们俩最老的义务品牌宣传员,让我们俩在母校的名声如同学校门口的那两棵梧桐,茁壮成长。
我毕业分配到深圳后,“投身”新闻事业,而老哥高考时填报的第一志愿就是人民大学新闻系。他对新闻的敏感性和判断力,比我这正宗报人要厉害得多,他常以一个刁难的读者的立场,对我的稿件提出各种蛮横的问题,使我不得不在发稿前一改再改。
至于我所就职的第一家报社,他在我去这家报社投递简历前,就已经自费订阅一年。老哥对这份报纸的热爱,比我们为这份报纸工作过的人多得多。
我到现在就职的报社负责金融板块时,老哥已经在银行工作了五年,我在他的正面引导以及旁敲侧击下,又学习了另一个专业——金融。
在我们多年的师徒生涯中,除了感受我们的“师生恋”,我还无数次被又爱又恨地骂成“笨蛋”、“傻瓜”,自尊心常常遭遇“重创”。
直到后来我在家革命性地建立“模拟法庭”,老哥接到案件,在正式开庭前,我作为本案对方当事人,在家模拟开庭。
老哥开完庭回来后,常大笑着打趣我:“对方当事人请的律师如果有你一半厉害,我就完蛋了。”我这时就会得意:“哼,知道本律师的厉害了吧?哈哈!”我常以这样的一声大笑,来刷新我所有“笨蛋”之类的负面称谓。
十多年的互相渗透,我和老哥的知识结构变得惊人的相似。只是,这家伙几乎总比我高明,每当这时候,我就非常讨好地说:“我是小女人嘛。”、“谁叫你是我老哥呢?”而当我真的以非常佩服的语气,问老哥怎么那么厉害时,他会在我面前做难得一见的谦虚状:“我是你哥嘛。”
知识结构的惊人相似,使得我和老哥几乎无话不谈,十多年来,一直无话不谈。无论工作还是生活,无论房地产还是金融,无论投资理财还是女儿教育,无论国家大事还是鸡毛蒜皮,无论司法制度还是新闻自由,无论音乐还是影碟。
总之,一切的一切。我能说的话,老哥都能懂,老哥关心的话题,我都明白。有时,我们越聊越兴奋,到半夜一、两点还睡不着。
当然,我和老哥最喜欢的,还是情话,我们俩都喜欢表达爱,喜欢自酿蜂蜜,把彼此淹死。
日期:2007-8-8 8:4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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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好的朋友
老哥不是个很主动的人,特别是在交往上。所以他的朋友不多,更准确地说,他的朋友很少。当我跟他说到这一点时,他毫不在意地说:“我有你啊,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老哥也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门当户对”,我们的知识结构惊人的相似,我们无话不谈,所以我们沟通最充分,最了解彼此,最懂得欣赏对方,我们成了最好的朋友。
我们俩有时不知不觉地说着互相崇拜的话,像两个喝醉了酒的哥们,极其认真地说着“我这辈子最佩服的人就是你”之类的话。
正是这种“最好的朋友”关系,成了我们婚姻的肥沃土壤。九年来,我们在这块土壤里变着各种戏法耕种,让它开各种花,结各种果。
在“最好的朋友”里加进浪漫,我们就变成情人。在马尔代夫海边的月光里共眠,在新疆的白桦林里自拍“儿童不宜”的照片,在土耳其古旧的老街扮演思想者。
在“最好的朋友”里加进责任,我们就变成夫妻。我要变着法子为老哥做5块钱的美味佳肴,要让老哥尽可能地感觉舒服。而老哥要把一个男人的好,尽量让他身边的女人知道。
在“最好的朋友”里加进耍赖、任性、撒娇,我们就变成父女。我会骑在老哥的脖子上让他气喘如牛地走在草原里。
老哥在“最好的朋友”里加进耍赖、任性、撒娇,我们就变成母子。他会在我要求他起床时提出无理要求,比如亲十个。
九年来,我们的婚姻以“最好的朋友”为营养,象万花筒似地变换着各种角色,结果,就像老哥说的,我的感觉就像从来没有结婚。
我那些80年代出生的朋友们,总是急急忙忙地找着结婚对象,慌慌忙忙地同丨居丨、分手、再同丨居丨、再分手,当他们问起我的建议时,我总是很认真地对他们说:“最好找到一个好朋友,然后跟他结婚。”
日期:2007-8-8 8: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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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离婚,完全有可能?
那是1999年,我们领证才不到一年,有一天老哥突然问我:“妹,你觉得有一天我们会离婚吗?”我当时一听这话,完全懵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当时我们还算新婚期。老哥突然这样发问,我完全不知道他想表达什么,更不知道当时他在想什么,当然也不知道是什么促动他问这话。
我完全没有准备,我无法回答。我像个正宗傻瓜一样呆了,就在那一瞬间,我觉得我们那温暖无比的房间,突然没有了色彩,突然变得冰冷。
过了一会,我只好化被动为主动:“你说呢?”他头也不抬、极其平淡地说:“我觉得不会的。”
原来他正在看一本杂志,其中有一篇就讲一个离婚的故事,他想到我们,于是就这样问我。
我气得不行,当我把听到这话的感觉告诉他时,他听了哈哈大笑,说“你怎么这么敏感呢?”我正告他:“以后你没有想好要和我离婚,不许在我面前说这两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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