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黑社会老大的发迹与覆灭(混世)》
第39节作者:
天元猎英 我笑说:“娘娘冤枉!我不是奸细,我是你的忠臣,你放心,下次你打谁我也不拦了。”
她握紧拳头,呲着牙说:“可是这次你拦了。”
“那怎么办?拦都拦了。”
她突然叹了口气,低下了头。“盲流,你这个人其实心挺软的!”
“其他地方不软就行了!”
她啐了我一口小脸一红。“我有种感觉,你这人早晚要走黑道。”
“这你就说错了,第一,我不但心不软,而且心狠手辣的令人发指,三岁就会残杀马蜂,五岁就吊死过自己养的一头狼;第二,黑道我是不想走了,不然待在县上也不会跑来金城。”这些基本上都是实话,以前我在县上确实跟着三哥干混混,但后来觉得这样下去没意思没前途就脱离了组织,而且三哥是我哥我要跟他讲义气,义气是立身之本,但这义气一讲我就出不了头,做得再好也是人家手下的兵,所以我后来才上的金城。
“吊死过自己养的狼?什么狼?可不可爱?怎么没听你说过。”
“你没听过的事多了。”
她目露凶光。“快快从实招来,不然娘娘要用满清十大酷刑了。”
“它叫雪花,是我老爹子从山里捡回来的,他以为是条狗就送了给我。”
“为什么叫雪花?这名字像个姑娘!”
“因为它眉心有一撮白毛,你知道熬鹰吗?”
“驴皮熬了叫阿胶,鹰熬了叫什么不知道。”
她和我一本正经的装傻,我也懒得打击她。“那时我还小,一回家看见它的眼神就和它熬了两天一夜。”
“熬鹰的人都是英雄,那时你以为它是条狗去熬他,那是不是狗熊?”
我不理她继续说:“我爹和我妈也不拦反而在边上陪着,从那以后我和雪花形影不离。”
“我还以为你知道了它是狼才吊死它呢!”
“是因为我和素草在菩提树下玩,它咬了素草一口。”
“狼子野心,这东西是养不熟的。”
“它从小是我用馍馍稀饭养大的,素草的手背上划了个口子,可能是血流出来激起了它的天性。”
“严重吗?”
“手背上落了好大的一块疤,那一口下去它就知道错了,跑到了一边对着我使劲哀嚎,素草跑了我抓起绳头把它牵回家,取出麻绳套住甩到树上一拉一绑,然后就蹲在地上看着它断气。”
“哇塞!当时你有什么感觉?你还那么小!”
“感觉好极了!我爹我妈回来一看当场就懵了,问我为什么吊死它?我答不上来。黄大爷当天就因为这件事把我接到了山上,给我念了一段时间的《般若波罗蜜多心经》……”
“这是哪个门派的秘笈?厉不厉害?”
“这是少林派的,据说能消除人的戾气。”
“哦!”她想想说:“你黄大爷是信佛的。”
“笑话他信佛,他那境界在我心里比佛要高多了,他是不得已而为之,说这最起码能让我心静,后来我们聊起,他还说这世上最不可信的其实就是佛。”
她看我的样子不可思议,以为佛祖随时都可能把我打下十八层地狱。“佛都不可信?那还有什么可信的?”
“因为信佛的人大多都信命,不信命的人很少信佛。”
她和我抬杠。“信命又怎么了?不信命的话活着不是太累了?”
我想起她写的《蚊子》。“不信命活着太累,信命了活着没意思,你愿意活着累还是愿意活着没意思?”
“有道理。”她又说:“不说这个,这玩意扯不清楚,还是说你小时候,小时候你心硬,大了就软了,就好像有些人小时候漂亮,大了就变丑了,反正我能看出你是刀子嘴豆腐心。”
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韶华!我含笑看着她,手“不小心”搭在了她的腿上,她反手抓住我的手往外一甩,刚好打在了另一个姑娘的屁股上,那姑娘奇丑无比不敢吭声,我尴尬的笑笑,听韶华一字一句的说:“脏手不要挖蛋糕!”
我接着刚才的话头。“那要看对谁说,像你这么沙沙的姑娘谁心硬的起来?”
她摸摸脸蛋有些自恋。“那到是。”又说:“你天生的混混气质,我发现你特别爱招是非,为什么坏蛋都让你碰见了?你解释解释。”
这是个大问题,我仔细的想了想。“有句话叫异性相吸,我是好人,好人自然招坏蛋,就像咱俩一样,慢慢的就龙虎相济,阴阳和合了。”
“啊!”她在我大腿上掐了一把,这不公平,她的大腿我就动不得!她板着脸说:“不要在我面前用这么恶心的词汇,好像春药的广告一样,我是怕你将来会吃亏。”
她怕我吃亏就是在乎我了!“韶华,你今天到底怎么了?”
“没怎么,我就是心里不踏实。”
这么久了,她从没对我说过一句好话,我感动的不行,把脖子上的玉取下非要戴到她的脖子上,她左躲右闪,好像我拿刀子割她一样。“你这是干嘛呀!”我扳住她的肩膀在三路汽车之上,众目睽睽之下严肃的说:“是哥们就带上。”
她坐直一捋头发。“你费了这么大劲才要回来,何况这玉你和你媳妇一人一块。”
“我休了她,我现在只和你好!”
她“啐”了我一脸吐沫星子。“说正经的。”
“正经的就是她是她的,我是我的。”
“你不怕她以后看见会误会。”
“没事,我俩在一起我说了算,我让她躺着她不敢站着,我让她走左边她不敢往右边,我说月亮是方的,她说嗯,每个角都是九十度。”
“哈,你就吹吧!反正现在你媳妇不在,怎么说你都有理。”
我帮她戴上,然后深邃的目光看着窗外。“她在我也敢这样说。”
她用手摸着那晶莹的玉石。“你……你想她吗?”
老子现在*生活完全靠手!“废话,能不想吗。”
“唉,有时候我真搞不懂你们,好好的媳妇扔到家里非要往城里跑。跑什么呢?我要是你啊,在家当土驴也要守着她了。”
这问题我已经和她讨论过多次,但今天不知为什么她又有感而发。只听她接着说:“现在这世道你有文化没文凭没用,有本事没关系还是没用,像你这样的估计更没用,真不明白乱窜什么?帮我也是我的,你真指望着你能发财?”
“要是真走黑道当混混呢?”
“在金城是一流混混有权,二流混混有钱,三流混混是当丨警丨察的……”我忍不住插嘴。“丨警丨察怎么是混混?”
“没听说过有刀的都是哥吗?何况人家丨警丨察有枪!黑白两道他一边一脚,等于又有权又有钱。比方说以前这的厂矿保卫科里全都是混混出身,为什么呢?因为厂里收拾不住他们,只能把他们吸收进来给一份工资以暴制暴。就这样厂子才渐渐得以太平。”
“高明,堵不如疏,这叫招安。”
她接着说:“四流五流的赚够了,潇潇洒洒不干啦;六流混混是一霸,操枪拿炮打天下;七流混混带群鸡,再带群鸭更牛屄;八流混混不像话,抽烟喝酒打群架;九流混混半个贼,没事半夜也要起三回。你说你打算从第几流干起,又打算干到第几流?”
我淡淡一笑,老子要么不干,要干就干超一流的!我做人的格调就如同这本小说——黑白不分,对错不问,雅到极致,俗到恶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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