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不想做老大(狱霸)》
第25节

作者: 强壮的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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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从案卷中得知,是死者赵勇在路中间绊了我一下。但案卷中称死者身高一米七六,绝对不是绊我的那个小个子。我坚信是活着的把罪责都推到了死者头上。)
  小个子见拉不动我,就来掰我的手,一边还连踢带打。我的手松开了,露出了水果刀的刀柄。当时我也奇怪前面的小刀刃去哪儿了。
  我痛苦地蹲了下来。

  杨梅跑过来。柔弱的她一反常态高声抗议:“你们要干什么!别打他了! ”
  “滚你妈的个×! ”一人粗暴地一掌把她推开。她一屁股跌坐到地上。
  “别打他! ”我愤怒地站起来。
  但回答我的又是几拳几脚。我又痛苦地蹲在地上。
  这时,几人才骂骂咧咧地离开了。
  “我讲完了。”我说。

  “还有呢! ”胖检面如止水。
  我被杨梅搀回宿舍。同学、好友、老乡们闻讯赶来。我躺在床上浑身疼痛,越想越气。我在学校里没惹谁啊!哦对了!几天前我和仝平吵过架,但吵几句就值得叫人来打我?不至于呀!那还会有谁呢?怒火中烧的我从铺下摸出一把小斧头(只有半个巴掌大,很精致,当然也能砍死人)。我来到仝平的宿舍,推开门,但仝平不在。我又回到宿舍躺到了床上。

  同学们把我的手套、书本、眼镜、收音机等全捡回来了。
  这时郭老师也来了。她关切地问:“怎么样?要不要紧?咱先到派出所报个案,再到医院看看?”
  于是,我们一行人来到学院派出所。值班的丨警丨察接待了我们。他问我有没有伤着我。我想了想,自己确实动了刀子,但确实不知有没有伤着人。丨警丨察让我回去写个材料明天送到派出所。
  我们回到宿舍,满身疼痛的我又躺到了床上。
  当我满身疼痛躺在宿舍床上时,门被推开了,进来一个陌生的年轻人,后面跟着的是贾力.年轻人用一种特别的眼光看着我:"起来!跟我们走!你把人家捅死了!"我一激灵,从床上坐起来,诧异地问:"捅死了?"不会吧!我根本就没有捅住人的感觉,但我还是站起来,跟着他们往外走.正围在我旁边的同学们愣住了,交头接耳,不知如何是好.(这就是本文开头的一幕)

  胖检又问了问我具体细节,如我到底知不知道是怎么捅死的人等,之后,他们便离开了。
  动静结束了。
  我又被老于带回五院。
  进了号子,我又开始坐下来拆棉纱。
  下一步,就该是等着法院的来给我下起诉书了。

  动静,你来吧!
日期:2006-2-17  22:23:12
  四  十  一后  来  我  才  知  道……
  后来我才知道,死者的伯父是太同市公丨安丨局局长(?或是副局长?或是书记?反正就这个级别的)。太同市做为山西的能源大市,开发较早,为全省乃至全国的煤炭生产做出了卓越贡献。于是太同人官容易出政绩也容易被提拨,于是省里的现任及前任省委书记都是从太同起来的,于是省里重要岗位上的领导都是太同那一片的人,于是公检法司的一把手也基本上是太同人,于是死者的伯父作为太同市局领导在太原市是很有影响力的。

  后来我才知道,死者的伯父叔父家全是女孩子,他自己也是独生子,也就是说这一大家就靠这一根独苗传宗接代。独苗没了理所当然所有的愤怒只能冲着凶手我来发泄。再加上活着的那几个一致强调我是多么可恶而他们自己是多么、热心地去帮助朋友。结果只能是火上浇油。死者家属强烈要求血债血偿,一定要我抵命。
  后来我才知道,我和仝平吵过架后,仝平于案发当天下午,和死者等几人在一起喝酒,说起了我的狂妄和抢风头。(在太原市的学校里太同人由于人多势众总是觉得自己了不起哪能轮得着其他地区的人出风头连太原本地学生都要让三分的!但生性原本活泼爱运动善交际的我无意之中抢了他们的风头也招来了忌恨!)觥筹交错间,死者说我竟然敢和他的女朋友跳舞!(冤枉!学院里为新生举办的交谊舞培训班上,我们新生害羞,分男女站开,老师鼓励我们男女搭配时我第一个走过去找了个女的跳,但那是我老乡呀!要说和他的女朋友跳也可能是以后的哪一次吧?天哪!随便找个女的学学三步四步就能说明我有不轨企图吗!你要不满意我和你女朋友跳那你早说呀!我哪怕去和老母猪跳也不和你女朋友跳呀!)

  后来我才知道,那几人聊着聊着,借着酒兴就觉得很有必要教训教训我。于是,打电话叫来外校两人(怕我认出来),也就是最初拦住我打掉我眼镜的二人。“商量好后,上宿舍找白,白不在,便决定在其回宿舍的路上拦住白打白。”(以上为起诉书中认定的事实的原话。)
  后来我才知道,他们打完我后,发现同伴中有一个倒地,又打了我一阵后,者抬着同伴往外走。学院外是三路电车的总站,他们好象在半路上(?)发现情况不对同伴不行了,慌了手脚。反正不知怎么耽误了近一个小时。到了离学院最近的医院武警医院后,医生一看,说,送太平间吧。
  后来我才知道,93年上半年时时任省委书记王茂林和省领导卢功勋有批示“严惩凶手! ”
  后来我才知道,死者父母为替儿报仇,每天住在太原,四处奔波。住的是十元钱一晚的简陋旅馆,吃的也很不好。(我对捅死人丝毫不感到后悔,但为二老的奔波操劳而内疚。)
  后来我才知道,死者的父母每年都要到学院餐厅前的空地上他儿子死的地方烧些纸。死者的母亲在几年后疯了。(再次深深内疚!但是,我的母亲因我而病情加重而去世了,可曾有人为我内疚!老天!你瞎了眼了!)

  后来我才知道,我小时候为了上学父母曾把我的年龄改大一岁(不过后来又纠正了),但死者父母也知道未成年犯不可以判死刑,便几次去到我家乡,调查我的真实年龄。(我个子高大,脸黑眼小,加上在号子里住得满脸菜色,很显老相,在法庭上不少人也怀疑我在案发时是否真的未成年。但事实毕竟是事实。)
  后来我才知道,死者家属动用关系,在光明日报上发表文章在黄河电视台的观众来信栏目中发表“一个母亲的心声”抨击法院没有如他们所愿那样严惩我不死也应该判个无期。(在媒介上发表类似的文章是需要特批的。我后来在南看遇见了省司法厅宣教处的胡干事,他因经济问题而来到了我们身边。他见了我惊讶地说:“前两天死者父亲还拿着省里领导的批条去找我们,要求我们给他录节目呢! ”)

  后来我才知道,这件案子的审判基本上是法律与权力的斗争。凡是直接办案人员如提审我的检察员和审判我的审判长审判员等,都是倾向于我的。最初他们估计这防卫过当顶多判个缓刑,我还能出去回学院读书。但中国的司法制度是有社会主义特色的,检察院起诉科说了不算因为还有个检察长可以改变案件的定性由防卫过当改为故意伤害,直接开庭审判我的审判长说了不算因为还有个以法院院长为主任的审判委员会可以改变合议庭的判决。

  后来我才知道,我在看守所住了三年三个月,我父亲从家乡往省城跑了五十多趟!每一趟都是千里迢迢啊!他不求法院能从轻发落他的儿子,他只希望能依法审判公正审判!但是他的希望破灭了。我由南看转到上马街,案子也由南城区转到中院(怕城区没资格判重了)。起诉书的定性也由防卫过当变为故意伤害。一审判了我十年!上诉至高院后,维持原判!认命吧!无奈的父亲鼓励我在劳改队里多学习:“世事洞察皆学问,人情炼达皆文章。”父亲送给我这两句话。

  后来我才知道,我不该知道的太多,知道的越多,就越对  不满,我就越发变得暴戾、偏激、极端……
日期:2006-2-17  22:25:27
  四  十  二小  孙(上)
  在三院时我只洗了半个月的马桶,但到了五院就没那么好运了,我足足洗了一个半月的马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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