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往天国的阶梯》
第24节

作者: 我是奔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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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大洪水泛滥之前的时日
  我能够理解那些在大洪水以前刻在岩石上的文字的意思。
  亚述国王亚述巴尼波曾经在颂扬自己的石碑上如此自许。确实,纵观古代美索不达米亚众多语言各异的文学作品,就可以发现,历史上真的曾经存在着一个关于一场横扫地球的巨大洪水的零散记录。当学者们见到这些记录的时候,不禁怀疑《圣经》中关于大洪水的故事可能不是神话或者预言,而是对真实事件的记录。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大洪水只存在于希伯来人的记忆中吗?

  现在看来,亚述巴尼波的碑文中的每一句话其实都充满了具有轰动性的科学成分。他不但确认了曾经有过的大洪水,而且还称神向他传授的内容中,包括如何去理解大洪水前的碑文,即“那些在大洪水以前刻在岩石上的文字。”这里面蕴含的意思只有一个,那就是在大洪水之前的遥远的日子里,地球上还存在过一个更古老的文明!
  有一点让人感到伤心的是,我们了解到,现代西方文明的根不是源于公元前的第一个1000年的希腊和犹地亚(Judea),也不是公元前第二个1000年的叙利亚和巴比伦,更不是公元前第三个1000年的埃及──而是公元前第四个1000年的苏美尔。所以,科学的可靠性还应该往后推,后推到甚至苏美尔人都认为是“古老的年代”;后推到“大洪水之前”的那个复杂的纪元。

  在地球和小行星带(《创世纪》中的天堂或Raki’a──无限空间)被上帝创造出来以后,地球就开始成形了;生命也出现了,亚当也被上帝创造出来安置在伊甸园里。然后通过一条聪明的蛇的阴谋,亚当和他的女伴夏娃就知道了一些他们不应该知道的东西……所有这些对于研读过《圣经》的人来说都是老生常谈了。之后上帝──还是对他的无名的同僚们交谈了一下──就开始担心了:既然亚当“已经变得和我们一样了”,那么他也许也还会擅自去摘取生命之树上的果子,“吃了(它们)而得到永生。”

  所以上帝把亚当
  逐出了伊甸园,
  在伊甸园的东边
  设置了基路伯和四面转动发火焰的剑,
  要他把守住通往生命之树的路口。
  就这样,亚当被逐出了上帝在伊甸园建立的漂亮的果园,从那以后他就得“吃田野里的草本植物”,并且得“靠他脸上的汗水”来得到他的食物以维持生计。“亚当‘知道了’他的妻子夏娃并且夏娃怀上了该隐……之后,她又怀上了该隐的兄弟亚伯;亚伯是一个牧羊人而该隐是一个耕田人。”

  《圣经》中所称的大洪水前的文明以两条线发展:该隐与赛特(参见《地球编年史》第一第十三章《众生的末日》中的相关内容)。其中,该隐这条线是开始。该隐谋杀了亚伯以后──并且有提示说原因与同性恋有关──就被驱逐到了东部以远一个叫“迁移之地”(Migrations of Land)的地方。在那里,他的妻子怀上了伊诺克──意思是“基石”;《圣经》解释说,当伊诺克出生的时候该隐正在“建造一座城市”,“所以他就把城市命名为伊诺克,和他的儿子的名字一样。”在古代近东的传统和风俗中,把一个城市命名为与它相联系的人的名字十分常见。

  此后,该隐这条线通过以拿(Irad)、米户雅利(Mehujael)、玛士撒利(Methushael)、拉麦(Lamech)继续下去。拉麦的第一个儿子叫雅八──在希伯来语里的意思是“鲁特琴(Lute)弹奏者。”就像《创世纪》所解释的一样,“雅八是竖琴(Harp)和里拉琴(Lyre)演奏者的鼻祖。”该隐的第二个儿子叫土八-该隐,他能“削尖所有的铜和铁做刀具。”是什么造就了迁移之地的这些非凡人物,我们不得而知;考虑到该隐的那条线已经被诅咒了,所以《旧约》也就没有再继续深究他们的家谱和命运。

  取而代之,《旧约》第五章又将注意力转到了亚当和他的另一个儿子塞特。我们知道,塞特出生的时候亚当已经130岁了,然后他又活了另外800年,总共活了930年。塞特的儿子以挪士出生的时候他是105岁,活到了902岁。以挪士在90岁的时候该南就快出生了,死的时候905岁。该南活到了910岁;他的儿子玛勒列活到了895岁;玛勒列的儿子雅列活了962岁。


日期:2010-01-05 13:53:00

  第六章 大洪水泛滥之前的时日(续)
  对于这些大洪水前的英雄们,《旧约全书》就只提供了一点点传记信息:他们的父亲是谁,他们的男继承人是什么时候出生的;他们什么时候死的。但是从下一个英雄的出生开始,他们都得到了特殊对待:
  雅列活到162岁时,生下了伊诺克……
  伊诺克活到65岁时,生下了玛士撒拉。
  伊诺克生下玛土撒拉以后就和上帝一起同行了300年并又生下了其他儿女。

  伊诺克总共活了365年。
  为什么偏偏就伊诺克独自一人得到了这么多的关注?我们都已知道,原因是有这样一个令人惊奇的解释:伊诺克并没有死:
  因为伊诺克已经与上帝同行了,消失了;因为上帝已经把他带走了。
  玛士撒拉活得最长,969岁,然后就生下了拉麦。拉麦活了777年,生下了大洪水的英雄──诺亚。这里接着又有一段简短的历史自传性介绍:“拉麦之所以给他的儿子取那个名字,是因为当时人类正在经历着一场巨大的灾难,地球变得荒芜而没有生机。‘诺亚’的意思是‘暂缓’,他希望通过这个名字来寄托能够‘暂缓’上帝在这片土地上的诅咒的愿望。”

  所以,经过了十代上帝赐福的英雄以后,就到了《圣经》中最关键的时刻了:大洪水。
  《旧约》把大洪水展示为上帝摧毁“他在地球上创造的人”的一个机会。古代的作者们发现,很有必要对这个意义深远的决定做出一个解释。我们被告知,这跟男性的性堕落有关;具体来说就是“众神的儿子们”和“人类的女儿们”之间的性关系。
  尽管《旧约》的编者和一神论者都试图努力在这个多神信仰的世界里去宣传一神论的信念,但是还是出现了许多失误,比如,《圣经》里有时在叙述神的时候用的是复数形式。对于一般的“神”(deity)的用词──当不是特指耶和华(Yahweb)神的时候──不应该是单数形式的埃尔(EL,迦南人信仰的神),而应该是复数形式的耶洛因(Elohim,古代犹太教曾以此名称其神)。当创造亚当的想法出现以后,《圣经》中的叙述就开始采用复数形式:“耶洛因(众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象形,按着我们的样子造人。’”当知识之树事件发生以后,耶洛因再一次以复数形式对他的同僚们交谈。

  现在,我们可以从《创世纪》第六章中的四句韵句中看出大洪水的前兆,那就是不仅神是用的复数形式,就连他们的儿子也是用的复数形式。这些神的儿子们由于与人类的女儿们做爱,生下罪恶的果子而惹恼了上帝,这是因为:
  当地球人开始在地球上繁衍和繁荣的时候──
  众神的儿子们看到亚当的女儿们,
  觉得他们都很好;于是就娶她们做妻子。
  《旧约》做了进一步的解释:

  那些时候及往后,纳菲力姆在地球上,
  那时神的儿子娶了亚当的女儿为妻,
  他们生了孩子。
  他们是永恒的强者──Shem中人。
  纳菲力姆──传统翻译为“巨人”──字面意思是“被放逐地球的人”。他们是“众神的儿子们”。而Shem──传统翻译为“闪族人”,但我们已经知道(参见《地球编年史》第一部第五章《纳菲力姆,火箭中的人》中的相关内容),Shem的真实原意是火箭或飞船,也就是说,众神之子Shem是一个飞船民族。
  现在让我们再回到苏美尔和丁-基尔,即“飞船的正义之士”。

  让我们再一次重新拾起苏美尔45000年前的记录。

日期:2010-01-05 14:04:38

  第六章 大洪水泛滥之前的时日(续)
  大约45000年前的苏美尔文本称,宇航员从马杜克来到地球寻找黄金。在他们眼中,黄金并不是像我们今天认为的那样是供人赏玩的珠宝,恰恰相反,他们寻找黄金是出于第十二个天体上事关生存的紧迫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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