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今夜我将沉沦》
第5节

作者: 司马康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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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成了一次买卖,我喜笑颜开善心大发,想打电话叫老张出来吃宵夜。但是一看手表,已经差不多十一点,料想那小子此时已在约会周公,于是只好作罢。
  走到外面,准备打的回家,不料在原地等了半个小时,鬼影也没一个。这家药品公司前不着村,后不挨店的,街上竟然连个路灯也欠奉。难道造药的都选这种人烟罕至的地方?不得不佩服,真是造假有方啊。
  此时,一个男人骑着一辆摩托经过,我把他叫停,问回广州大道南多少钱?没想到这厮狮子大开口,说五十块。我跟他砍价不成,眼看四周已无其他交通工具出现的可能,只能认宰。
  摩托车司机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男子,手长臂粗,胡子拉碴,满脸横肉。摩托车开出不到十米之后,他扭头问我要车费。
  我说:“不是到目的地才给钱么?”

  “怕赖账,以前被诓过,先给吧。”
  “我向来是坐到目的地再给钱。”
  “不给请下车。”
  我极其不情愿地把钱递给他,不一会,他把五十块又递回来给我,说是假的。
  我觉得不妙,一看这钱,纸质都不同了,知道是被调包了。心想,我操你X,骗到老子头上了。
  我极其愤怒:“我明明给的是真钱,怎么一到你手上就成假的了?”

  “你的意思是说,我换了你的钱?”
  我向他瞪眼:“难道还有别的可能吗?”
  “还有别的钱吗?另给一张。”这厮无视我的质问,加紧催促。
  “没钱,我现在一分钱没有。你得给我交代清楚,刚才那张钱是不是你掉包的。”
  “你给我少来这套!想坐霸王车是不?你这号人,我一年碰到过几十次。”

  “停车,他妈的,我要报警!”我咆哮道。
  司机把车停在桥边,也下车了。他把头盔取下,说:“小子,我载了你一路了,你得给我十元。”
  “好,我给你十元!”我恨恨道,同时拨响了老张的电话,“喂,张大哥吗,这里有个开摩托车的骗了我钱,还敲诈。你叫几个兄弟过来。”
  打完电话,我其实有些后怕,料定自己不是这厮的对手。他看起来没有一米八十也有一米七十八,块头是我的一倍,敌我力量,对比悬殊。
  此时,这厮向我走来,他把我的眼镜拽了下来,扔到了对面。恶狠狠地说:“你他妈的威胁我是吧,我让你威胁!”说完一拳向我的鼻子方向挥过来,我灵活一闪,一脚踢向这厮的左腰。这一脚仿佛踢在沙包上,发出沉闷的响声。这厮显然没感觉到疼,他又向我挥出了第二拳。我再次躲开,并且跑到摩托车旁边,飞起一脚,把车踢翻了。

  这厮赶紧往回扶车,我的手机突然响了。
  “你小子刚才讲的什么啊?我在睡觉没听清楚——”老张一副没睡醒的声音。
  我对着手机吼:“张大哥,到啦!”
  司机一听不妙,立马扶起摩托车,踩响油门,呼啸而去。
  “什么到啦,你小子抽的什么疯?”
  “老张,没事,你睡吧,明天再说——”我挂断电话,长出一口怨气。心想自己真见鬼了,损失了五十元不说,还赔了一副新眼镜。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其实,想想就知道,广州都禁摩了,但是仍有人顶风作案。这些是什么人?可想而知!
  天桥上,车辆逐渐少了,路灯照着路面,像是涂了一层颜料。夜晚仿佛抽空了人声,只有机器还在轰鸣。城市的夜晚处处是高丨潮丨。潮湿的高丨潮丨。阴暗的高丨潮丨。狂欢的高丨潮丨。灯火通明。昏天暗地。亦歌亦舞。亦正亦邪。

  我回到宿舍,已是零晨两点。我感到十分疲惫,两条腿仿佛注了铁铅一样,无比沉重。我澡也懒得洗了,坐到电脑桌前,打开自己的笔记本,准备放点音乐吵吵耳朵。于是打开千千静听,音乐响起——
  对这个世界如果你有太多的抱怨
  跌倒了就不敢继续往前走
  为什么人要这么的脆弱 堕落
  请你打开电视看看

  多少人为生命在努力勇敢的走下去
  我们是不是该知足
  珍惜一切就算没有拥有
  还记得你说家是唯一的城堡
  随着稻香河流继续奔跑

  微微笑小时候的梦我知道
  不要哭让萤火虫带著你逃跑
  乡间的歌谣永远的依靠
  回家吧回到最初的美好……
  这歌恍如催化剂,竟将我满肚子的不快一扫而光。我从椅子上站起来,跺到走廊上,望着天上一轮明月,心情舒畅不少。想广州这么浑浊的空气,竟然能够看到月亮,实属罕有。可惜,明月此时有,佳人无处觅。心想陶莎再美,现在还不是我嘴里的肉。

日期:2010-10-15 11:19:10

  八
  透过开满牵牛花的围墙,便可以看到一栋三层高的楼房,这楼不知建于何年何月。远远望去,这楼中间的墙上茁壮成长一株小榕树,仿佛人的脸上开出一团肉瘤。榕树的树根宛若蜘蛛网一般,隆地而起。这栋楼就是陶莎家,她住在第二层的一个房间里面。
  推开大门,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条平坦的水泥路,两边是青翠的草坪,草坪上有用椅子摆放着的盆栽,上面是古色古香的小松柏。沿着水泥路走上大约十米,开始出现两条分岔的小路。
  向左边的小路走,可以看到两边茂密生长的竹子,走到尽头便出现一座小凉亭,这是陶莎一家共享天伦之乐的地方。
  往右边的小路走,不远处便是一条人工建造的小桥,桥的下面是清澈见底的人工湖,湖下面畅游着一群肥胖的锦鲤鱼。湖面上漂浮几株浮萍,微风抚来,波光粼粼,闪闪发亮。
  那天陶莎和诸葛林在湘菜楼吃完饭后,时间已经是下午三点,她坐车回去,顺道去了一趟天河购书中心。

  走进购书中心的大堂,她看到一群十三、四岁的女中学生,里一层外一层严严实实地把大堂围了个水泄不通。
  此刻,她们一个个神采飞扬神情激昂,像是在参加一个庄严神圣的盛典。她们的手里都拿着笔记本,身上都背着书包,脸上都带着激动。
  随后,大堂的喇叭响起来了:
  “广州的朋友们,大家下午好!”
  陶莎看到一个青年男子拿着麦克风走进了大堂,他上身穿着一件白衬衫,下身穿着一条牛仔裤,牛仔裤膝盖的地方有些破破烂烂。他的眼睛像是睁不开的熊猫眼。她觉得这名男子有点眼熟,但是一时想不起在哪里见过。
  大堂里已经开始人声鼎沸了,女孩子高分贝的尖叫声、欢呼声、哭泣声,此起彼伏连绵不绝。
  此时,陶莎看到一个肥头胖脑的小女生,从人群中被挤了出来,她哭丧着脸,自己抹了一把眼泪后,又继续拼命往人群里挤。她挤呀挤,挤得筋疲力尽,挤得满身是汗,就是挤不进去,后来自己摔倒了,膝盖不小心擦破了皮。这次她没有抹眼泪了,她站起身来,拍一拍身上的灰尘,又使劲往人群里冲。

  “轩仔,轩仔,轩仔……”女中学生们整齐划一的欢呼声开始响成一片,她们挥舞着双手,张大着嘴巴,激动地呼喊着自己偶像的名字。
  陶莎终于想起这男青年的名字,他就是广州本地的一个叫张敬轩的小歌手,后来去了香港发展。今天来购书中心是宣传他的新专辑。
  “很高兴再次回到广州,在这里有最爱我的歌迷,还有我最爱的亲人。今天,很感谢大家来这里,支持我的新专辑的发布会,我将为大家演唱一部份我的新作品,希望大家能够喜欢。谢谢!”张敬轩一番真情流露的表白后,现场开始失控,女学生们惊叫着,试图冲破保安的阻拦,与偶像来一次亲密接触。女学生们努力了几次,都没有成功。

  突然,不知从哪个地方冲出来一个差不多一米八个头的肥胖男生,他直接给张敬轩一个熊包,这一抱,抱得严严实实密不透风,把张敬轩吓得花容失色。
  随后,两个保安把男生强行架了出去,停止了一场闹剧。
  张敬轩从惊吓中苏醒过来,开始唱歌。
  陶莎从不追星,但是喜欢音乐,她大学读的就是音乐系。她还是学校合唱队里的一员,经常出去演出、比赛,天生一副好嗓子。但是工作后,她从不提自己是学音乐的,因为她现在做的工作,与音乐风牛马不相及。她现在只是一个小小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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