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排的时候,我第三个出场,由于准备不足,唱到一半的时候不幸忘词。下半段还没有唱完,就被评委粗鲁地打断:“这位可以下去了,不要妨碍下面的选手彩排。”仿佛喷泻的水柱,被拦空劈断,声音戛然而止。
下了舞台,我心情无比沮丧,还听到“刘德华”冷嘲热讽:“全部都是垃圾,看我的吧!”
此时,我真想操家伙打人。高志浩看到我失望的神情,也心情不佳。两人无比郁闷地走出了体育馆。
后来得知,结果出人意表:“刘德华”被刷下,“张学友”顺利通过。着实为我出了一口恶气。
那天从体育馆出来之后,发生一个暴力事件,使高志浩“暴力王”的形象,在我心中根深蒂固。
一直以来,高志浩都是一副混混的装扮:一头染成金黄色的头发,宽阔的方形脸上胡子拉碴,肌肉发达,体型粗犷,威武不凡。看上去非常容易激动,随时要跟人干一架的样子。
那天我和他从体育馆出来后,发现阳光非常刺眼,没有一丝凉风。
正当我们往楼梯方向走的时候,他突然看见与自己曾经有过过节的老乡正迎面走来。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两人互相顶撞了几句之后,高志浩怒不可遏,冲过去踹了那厮一脚。他的同乡不甘示弱,也回敬了他一拳。此拳打在他左边的肚子上,他被打得连连后退。两人互打了几拳之后,就抱在了一起。
随后,“嘭”的一声,高志浩被他的同乡抱了起来,重重地摔在了地上。他的腰部不幸遭到重创。
目睹这突如其来的一幕,我有点目瞪口呆。
其实,高志浩与他的同乡抱在一起,本身就是一个策略上的失误。因为他的个子比人家整整矮了半个头,这正好给那厮有反击的机会。
此时,高志浩从地上爬起来,又向他的同乡冲了过去,一个右勾拳打在了那厮的下巴上。我看到他嘴巴里的血,像是流口水一样流了出来。于是,他立马捂住嘴巴,嗷嗷地叫了起来。
随后,那厮依然不依不挠,提起旁边的一把扫帚又冲了过来。
我见势不妙,想这时出手也不算晚,马上冲过去,把他们隔开。
所幸,高志浩站住了,没有再跟对方纠缠。他颇有江湖义气地挥了挥手,道:“你小子厉害!”我想,事情绝对没完,以他的性格,没卸那厮八块肉,他绝不善罢甘休。
在回宿舍的途中,高志浩一边走,一边还骂骂咧咧。显然,他还没有从刚才的冲突中回过神来。
“不把那小子打趴下,便宜他了。”高志浩发恨道。
我没有附和他的话,因为此时我看到他的同乡,手里拿着一块巴掌大的石头,阴魂不散地跟在我们身后。
那厮的脸因为愤怒,已经变得扭曲,让人不寒而栗。
“别理他,让他跟吧。”高志浩淡淡地说,神情十分冷静。
我们就这样心怀鬼胎地向宿舍方向走去,刚刚走到宿舍门口,高志浩被他的朋友叫走了。我知道他是去召集人马,因为他跟那厮约定,晚上公平的再干一架。并且事先说明,不能让学校领导知道。
我只好自己回宿舍了。
那天晚上,我找到高志浩,问他事情进展如何。那时他正在厕所里洗澡,穿着一条四角丨内丨裤。我看到他的左腰上有一块面积极大的黑淤,料想是被他同乡摔成的。我伸手去捏了一下,问道:“疼吗?”看到他呲牙咧嘴的模样,我已经知道答案。
那天晚上,高志浩谈及自己的威风事迹,神色十分亢奋:“那小子看到我带去的哥们,都给吓傻了,只会一个劲的赔礼道歉。最后还请我们去吃饭喝酒,花了他好几百,爽死了!”
日期:2010-10-18 10:25:27
十
天黑下来了,风吹着没有叶子的木棉树,一朵朵红色的木棉花被风吹得摇来晃去。地面的沙子旋转起来,雨开始下了,一点一滴,然后开始蔓延。
街道旁边,排列整齐的榕树,密密麻麻的树叶随着清风轻颤。树上悬着的晶亮雨滴,正急速坠下,纷纷扬扬地碎在墨绿色的草地上。
羊城拥堵的路,挤着忙于生计的人,他们着各色雨衣的身影,在凉凉的雨里,像一粒粒找不到位置的棋。
现在是上午12点半,我坐在去往天河城广场的公交车上。
这时,陶莎打电话来,问我现在何处。
我说在路上,问她在哪里。
“我在天河城里面。”她说。
我到达天河城北门的时候,细雨还在纷纷扬扬,只是雨势已经有所缓和。微风吹在身上,有些凉意。
我站在天河城第一层的电梯口旁边,看见陶莎正向我招手。她身穿粉红色真丝连衣裙,甚是好看。
我向她走去,说:“不好意思,来迟了。”
“没关系,我也是刚到。”她说,“我们去哪里啊?”
我抖抖身上的雨水,说:“先去北京路,晚一点再去珠江边看夜景怎样?”
她微微一笑说:“好啊,可是现在下雨。”
“没关系,只是小雨,我们坐地铁吧。”
我从天河城的透明落地玻璃向外望去,雨还在淅淅沥沥下着。街上的行人逐渐稀少,天河城里面人多了起来。大家都在里面避雨,深恐出去被雨淋成落汤鸡。
日期:2010-10-18 14:54:46
地铁停住了,我和陶莎正准备往外走。此时,在外面等候多时的乘客,还没等我们出去,就迫不及待地往里挤。
一个妙龄女子突然一声凄厉:“哎,我的胸!你他妈的不长眼?”
“坐地铁是这样的啦,你没挤过地铁?”回话的男子,一脸猥琐。
妙龄女子面不改色:“你这人还讲不讲礼貌?是你挤我的胸,还恶人先告状!”
满车哄笑。
猥琐男不依不饶:“挤你又怎样?有钱你打的去呀,再不你自个儿开车去!”
此类中国特色,每天都在上演。唯有坐车的时候,你才真正意识到中国人是如此之多。早上挤地铁的白领普遍反映:进去的时候拿的是饼干,出来就成粉末了。
危急之际,我拉住陶莎的手,往外一挤,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终于走出重围。我感觉我拉她手的时候,她犹豫了一下,最后时刻,还是让我牵了。
这是我们第一次牵手。还不到执子之手与之偕老的地步。心想,危难之时伸援手,不成情侣也枉然。这诗虽然傻得冒泡,但是好歹也牵手了。
来到北京路,她故意放慢脚步和我走在一起。
“累吗?”我问。语带关切。
“没有啊,才这么点路,以前我是班里的体育委员呢。”
我脑子飞快的闪过一幅健美操运动员四肢发达满脸赘肉的画面。心里一阵恶心。
她继续说:“那时,我的宿舍在9楼,每天爬上爬下的,一不小心,成了体育健将。”
我笑了笑,说:“你看学校的领导多照顾你们女生啊,知道你们平时不喜欢运动,特意安排你们住高一点,目的是让你们减肥去脂。用心良苦啊。”
她撅了一下嘴巴,说:“才不是呢。”
我意味深长地看着陶莎,说:“学校领导纵使平时有百般不对,这一点倒是很明主。对你们其中大多数女生而言,也是百益而无一害。你说呢?”
她哈哈大笑,说:“照你这么说,我倒是要感谢学校领导安排我们吃苦咯。”
我笑了笑,不置可否。
“我们音乐系可没这种女生,全部都是模特身材。你说的那种女生,少之又少。”
我说:“我上大学那会,班里有个大胖妞,人称,人肉泰山。一天她去称体重,当她站上体重仪的时候,那玩意儿突然响了,里面颤巍巍地传来一个声音,说了一句让我满嘴喷饭的话。你猜是什么话?”
她一脸天真:“什么话?”
“对不起,本机器不能同时称俩人!”
她笑得花枝乱颠,眼泪都快流出来了,说:“你真能掰。”
说完她又笑了,还用手捂住嘴巴。 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此时,她的飘飘长发被风吹起来,拂在了我的脸上。看她一身玲珑突凸,我头皮一阵发麻。
北京路是广州一条前卫的步行街。
每逢礼拜天,这条并不大的步行街便被潮男索女挤得水泄不通,场面热闹,蔚为壮观。连一些公公婆婆也来凑热闹。所幸今天行人并不多,我们得以轻松行走。
“你喜欢什么类型的女孩?”她突然没头没脑地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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