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想说我们不是一起的,他已经麻利地先点了单,点给我一杯叫什么寂寞公主的酒,我想到刚才对酒保的谎话,一时也不好解释,而且我盯的人还在那坐着呢,只好先默认了。
然后他跟我攀谈起来,虽然我心里忐忑,担心他不是好人,但毕竟面子上人家没干啥坏事,还点了酒给我,我便有一搭没一搭的应着,委婉地暗示我只会浪费他的时间而已,不过,他好像又并没注意到我的暗示。
日期:2009-2-28 23:24:00
这时候,我注意的那个白领身边出现了几个男人,有说有笑的,显得非常熟络,又过了一会,她开始攀到其中一个身上去,而另几个男人似乎也有了新的打情骂俏对象。
我意识到,他们可能就是传说中的ons爱好者了,我觉得自己要不还是走吧,但一时又没有完全下定决心。
“你说你去年过年都没回家么?天啊,一个人过年?都干些什么啊。”对面男生的声音把我拉回来。
“还好”,我笑着答道,“自己买了速冻饺子煎了吃,可惜煎烂了几个,然后坐在沙发上边吃边看春节晚会,到12点的时候,外头有人放烟花,因为我住15楼,看得特别清楚,好像就是专门给我放的一样。”
“我的小公主,你不觉得寂寞么?”他探前问道,眼神里满是关切。
但说实话,他这个反应让我有点不快,我并不是做作才说那些话,这确实是我过得很轻松很快乐的一个新年,因为车票难买机票太贵,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我也是考虑了很久才决定不回去,既然已经决定,何必要自哀自怜,而现在,他似乎一定想把我塑造成一个怨妇的形象才满意。
我还没回答,眼角余光瞥去,发现那个白领不见了,其实从刚才起,我就觉得有一点奇怪,她身边的黑雾似乎渐渐淡了,可一种压迫感却越来越浓,似乎……怎么说……好像黑雾的淡化不是因为本身消散,而是我的眼睛被什么半透明的物体遮蔽了一样,没办法看那么清楚。
不过,我也没有很介意,觉得跟丢了也就算了,站起来跟对面的人告辞,说:“对不起浪费您的时间了,要不是现在我实在没钱,会把酒钱还你的。”
他还是那样温柔地笑笑,说了声没关系。于是我就走了。
走之前我去了趟洗手间,洗手间门上区别男女的标志多少有点调情的意味,进去之后,灯光也一闪一闪的,我心想,不愧是酒吧,真是格调到底。
女厕里本来有两三个位置,好像满员,总之我推推门都没推动,就站在那里等,一个阿姨在我旁边默默拿拖把拖着地。
阿姨的动作很僵硬,有一下甚至拖到了我的脚,我有点生气,但也没发作,退后了一步而已。
这时,青白的灯光突然啪地一声大亮,借着这灯光,我看到很多东西:
我以为有人的厕格里面,底下滴滴溢出鲜红的东西,阿姨正在拿拖把去拖的,就是这些液体,而更令人惊骇的是,她手中的“拖把”,竟然是我看到的那个白领!
白领高跟鞋金色的鞋跟尖尖指向天空,头在地下,双目无瞳,长长的黑发拖曳在地上,水草一样荡漾着,把那些鲜血涂抹得更加刺目。
虽然我是伏魔使,但首先我也是人哪,见此情景,第一反应是大叫一声,夺门而出。
出来的时候险些撞到从对面洗手间出来的男士身上,他们看看我的反应,又往还开着的女厕的门里瞄了一眼,互相间丢了句“看见蟑螂了吧”,离去了。而我惊魂未定地从尚未关上的女厕门里看去,也是一个清洁工阿姨拿着极为正常的拖把在拖地,难道是刚才我眼花了?
确实有可能……我在考试的时候,灵视就是最差的一科,全靠灵力补分才能过关的。
我这样想着,于是这次真的走了,从这五光十色的世界,回到我的农民房休息去。
日期:2009-3-1 12:05:00
第五章 某人
不知是白领的事有影响还是天气闷热的原因,晚上我竟失眠了,横竖睡不着,爬起来到窗边去透透气。
深圳的夜景很漂亮,长长的街道上满是灯火,人流车流依旧川流,各色酒楼、娱乐城的巨型霓虹全都闪烁起来,很远处也能看到地王大厦顶端的绿色光柱在天际移动着,甚至比白天还要繁华。
五光十色的映衬下,显得远处一些区域黑沉得有些怪异,我想了想白天的位置,那里该是些高级楼盘,外表富丽堂皇,不过此时,窗口全黑洞洞地没有灯光,以至于整个一片暗茫茫的。原因我在报纸上看过,这叫做“空巢”现象,由于近年,尤其最近几个月深圳房价飞涨,甚至到了比06年年底翻一番的地步,许多人闻风而至来炒房,房子不再是家的符号,而是每天都会升值的钞票,自然里面也就不会住人,没一丝人间烟火气了。
也许是一个人的夜晚容易令人感怀吧,看着看着,我不知怎么想起柴叔来了,
哦,你问柴叔是谁?
用最客观简单的一句话说,养我长大的人,可对我来说,是这辈子最复杂的事情啊。
以社会中的职业来说,他是个私立幼儿园的校车司机。
所以他开车技术很好,一般并不快,但是真的非常稳,坐在他车上,总是感到像坐在家里一样安心。
他很喜欢他的车,隔几天就要去洗一次,弄得干干净净,那家幼儿园几辆校车排在一起,一眼就能看出哪辆是他的。
但他似乎更喜欢小孩子,那些调皮的孩子弄脏弄花了他的车,他也从来不生气,只是许多年如一日地傻笑。
以街坊邻居的眼光看,他是三口之家的一家之主,家境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妻子漂亮,女儿孝顺,虽然是领养来的,不过也算和乐融融。因为他为人厚道,处事公允,街坊间有个红白喜事,中小纠纷,也往往乐意请他去当个司仪,做个裁判。
以他认为他对我的关系来说,是养父,毫无疑问。他说,第一次看到我,大概8、9岁的样子,头上不知被什么撞了一下,流了一地的血,就把我送到医院,但我醒了后什么也不记得,无论如何没办法确认身份和联系到家属,所以后来他跟妻子商量了一下,决定收养我。虽然是养女,但对我一点不比人家对亲生女儿差,走到外头,也尽跟人家老头老太太显摆“我家闺女咋样咋样……”,俨然一副老爹的样子。
但以我心目中对他的感觉来说,就完全没那么敢拿上台面了。
我知道,自己从很小时就喜欢他,小到根本分不清那喜欢是对父亲的,还是对伴侣的感觉。
不过没关系,因为那时节,无论哪种,我都可以肆无忌惮地扑进他怀里,挂在他身上不下来,可以撒娇,可以胡闹,可以大声喊叔叔抱抱。
但我终归会长大的。
到十五六岁的时候,我大概能够分清楚了,可并没有怎么在乎,当时是高中,班上有几对恋爱的,个个都山盟海誓如胶似漆,但最长的也没超过半年,所以我以为,我的感情,也不过是小孩子的玩意,会像一阵风一样过去的。
这种想法持续了大概三四年,终于,我发现我低估了自己的偏执,但这时,已经够晚了。
那段时间我真的像发病,只要一见到他,就仿佛被注射兴奋剂一样,嘴角不由自主地往上弯,而在回到一个人的状态时,一想起他就开始莫名其妙地流眼泪。
我并不是怎么爱哭的人,我也不知道自己哭什么,因为谈不上痛苦,没有人欺骗、背叛或是故意伤害我,只是,不可控制……
我白天看着他笑的时候,他常常关切地问我眼睛为什么肿了,我总会告诉他因为枕头太高太低太软太硬……
后来简直来我家的时候,第一件事就说想看我的枕头,名曰:参观窦娥。
简直是另一个人,这里不介绍。
我明白这样很可怕,天天都在做贼心虚,生怕喝醉或是发烧的时候会乱说话,或是,就算永远沉默,也会有人从我眼睛看出些什么。
我并不是没有努力尝试去遏制自己的感情。
我的理智非常清楚,我不能喜欢他,不该喜欢他,也不想喜欢他,这件事情无论对任何人,都是没有任何好处可言的。
但是,人到底是因为有感情才痛苦,还是因为有理智才痛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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