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又挤了五十多个,太厉害了!”李雷指着面前的纸,那上面堆着一小撮熟悉的颗粒,他略显得意地对刘芳说。
“我真拿你没办法了,真不明白你哪儿来的那么多油脂。”刘芳已经有点司空见惯,无可奈何地耸了耸肩。
日子就这么平淡地过去了,他们结了婚,平静地住在一起,跟大多数人一样,说不上幸福,也没觉得什么不好。
这天晚上,刘芳从一个恶梦中醒来,发现卧室的梳妆台还亮着灯,李雷还认真地坐在那里,不知在忙着什么。这是李雷的另一个习惯,除了没事就拿着镜子挤痘,他每个晚上睡觉前都要在脸上忙个半天,还不让刘芳看,这是他们住在一起后她才知道的。有时刘芳觉得他怪怪的,心里有说不清的感觉。
于是刘芳轻轻爬了起来,走到了他的身后,然后她呆住了。只见李雷正对着镜子,面前摆着那张包痘子的纸,聚精会神地拿起白天挤下来的痘,一粒一粒地小小心心塞进毛孔里,认真得象外科医生在做手术。刘芳突然什么都明白了。
第二天,李雷挤完脸上的痘,拿起文件袋出去上班了。刘芳看他背影走远,走进卧室,从梳妆台的抽屉里找到那个装痘的纸团,一把火给烧了,灰烬全倒进了马桶里。她长出了一口气,看着清水在马桶里卷着旋涡消失在出水口里。
晚上刘芳下班回到家,进门就看见李雷的文件袋放在客厅的沙发上。
“李雷,今天回那么早?”她边换拖鞋边问。没有回答。
刘芳奇怪地走进里屋,看见李雷正呆呆地坐在梳妆台前,背对着她,象是没听见她回来了一样。
“李雷?”刘芳走到他身后叫着他。
李雷失魂落魄地转过身,慢慢地抬起头。他的脸上血肉模糊,表面的一层皮肤已经被抓得破烂不堪,象是一张被撕开的牛皮纸,眼珠子被挖出了眼筐,无力地吊在鼻梁上。“我没有痘了,我没有痘了……”他绝望地说着,象是自言自语。
日期:2010625 9:05:00
《雨》
房东把钥匙交给男人的时候,不由得多看了他几眼。这个人太忧郁了,身上象发着一股泪水的咸味,而且沉默寡言。但是,这不是最重要的,只要他按时交纳房租,其它的都不重要。
男人进了屋子,把所有的床帘都紧紧地拉起,倒在床上就埋头大睡起来。他醒来再次睁开眼睛时,看到屋外正在下雨,天阴沉沉的,乌云密布,整个视野里都是压抑的灰色,于是他把被子蒙过脑袋,又闭上眼睛继续睡觉了。
这样的雨连续下了好几天。具体是多少天他并不清楚,因为他没有戴手表,屋子里也没有电视或者什么电器。他起床了,在房间里焦虑地走来走去,然后无力地瘫坐在沙发上,面对着窗口,脑海里不由自主地又浮现起那一幕惨剧。
那个周末的早上,他带着妻子和五岁的孩子去动物园玩,这是一家人早就计划好了的。一路有说有笑,孩子一蹦一跳地走在前面。没想到半路下起了雨,也就是现在这种平静而缓和的雨,没有闪电也没有风。他领着两人的手快步跑到了路边的一座荒屋子的屋檐下:“你们在这里等着,我去前面买一把雨伞。”他这么说着,脚步往前走去,没迈出几步,身后传来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回头一看,那座老屋子已经刹那间夷为平地,吞噬了他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
“讨厌下雨天,……永远不在雨天出门……”他心里在咒骂着,一遍又一遍。
房东再一次来到这套房子的时候,是一个月后接到邻居的投诉,说他的房子里散发着奇怪的臭味。
他用备用钥匙打开房门,一进屋看到里面的窗帘拉得密不透光,一个干瘪了的尸体坐在沙发上,脸上洞开的嘴充满了绝望的表情。在尸体对面的墙上挂着一幅大型油画,名字叫做《雨》,画的是原野上秋雨淋漓的景色,色彩逼真,散发着一股忧郁的气息。
日期:2010625 9:29:00
《咫尺天涯》
农民工刘大庆挑着一担水泥砖,吃力地迈过地上堆放的钢筋,然后轻轻地放了下来,用肩上挂着的毛巾擦了把汗。大楼快要封顶了,站在楼顶可以眺望城市的四方,他来到这里已经有半年,但是哪儿都没有去过。
“小心!”身后传来急切的叫声,还没等他反应过来,脑袋上就被什么东西重重地撞了一下,整个人从楼顶上飞了出去。
刘大庆再次醒来的时候,看到了一个黑白灰三色的世界,天空是灰色的,人是白色的,而建筑物是黑色的。他站起来走路,身子轻飘飘的,一点伤痛也没有。他突然明白,他已经死了,到了另外一个世界。
突然他停住了,他看到前方工地的门外,他的妻子带着两个孩子,头上包着白布,正跪在地上大声哭泣。工地里只有一个保安探出个脑袋,冷冰冰地告诉他们老板不在。
刘大庆痛苦地闭上眼睛,这时他竟然发现,纵使他闭上了眼睛,也能够看到东西!现在他看到了什么?仔细一看,天那,下期彩票的中奖号码,就那么真实的摆在他面前,别说下一期,就是下个月、明年的号码他也看得到!
必须马上告诉妻子!他跑到妻子面前,大声地叫她的名字,晃动她的肩膀,但是她一点反应也没有。转而对着孩子狂叫,他们只顾着低头擦眼泪,肩膀一抽一抽地。
“不要叫了,这没有用的。”他身边一个人影停了下来,转身告诉他。那人跟他一样,走路时是飘在半空中的。
“为什么?我怎么样才能让她们听见我说话?”他疑惑而着急地向他求助,看样子,他懂得很多。
那人面无表情地说:“你现在看到的人间的情景,都已经是一千年前的事情了。”
日期:2010625 12:23:00
《摇滚青年》
回想起刚进大学的时候,我们是多么的青涩呀!
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入校报到那天,我穿着白衬衣、蓝西裤,衬衫下摆规规矩矩地塞在裤子里,脚上穿着一双白色运动鞋,脑袋上的平头梳得整整齐齐的,这是我当时想象中比较时尚的穿着了。但是当我从接送新生的汽车上下来时,内心还是无地自容了很长时间,象一颗砂子面对大海。我们这些来自各个小地方的年轻人,虽说在母校里都是出类拔萃的,但在这样一个大城市里,仍可说是井底之蛙,见识浅显。
但是,李雷与我们不一样。当我们第一眼看见他的时候,都以为他是大四的学长,他留着一个前卫的长发,略微卷曲地飘在肩上,显得愤世疾俗而一往无前。李雷个头中等,体型微胖,五官说不上标致,一个鼻头总是红红的,但是因为他的这头长发,使他看起来是多么的与众不同,气质出众。那时流行摇滚,我们认为他一定能玩音乐,大学里总是那么的藏龙卧虎,说不定哪一个同学将来就成为国际明星了呢。
迎接新生文艺晚会,每个班级都要出一个节目,我们毫不犹豫地推选李雷上台。这种事情对大多数男生来说,形同受罚,有专业特长的除外。李雷红着脸,用河南口音的普通话连连说:“我不行,我不行。”可是当时情形,哪里容得下半点推辞?于是,节目就那么半推半就地报上去了,他和另外一名练过声乐的女生合唱歌曲《天不刮风天不下雨天上有太阳》。
晚会那天,大礼堂座无虚席,后来我们才知道,很多高年级的男生是专门来物色目标的。对低年纪的新生下手,通常把握较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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