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姆尼吸取前辈的教训,不搞搞第三势力,积极在共和党内寻求提名。作为商人,他知道最有效解决联邦财政赤字的办法是开源节流,开源就是加税,节流就是减预算。可是这样一说得罪的选民太多,中产阶级以上的不愿意多交税,穷人不愿意少受救济。罗姆尼本人在马塞诸塞就是这样成功地让州预算转亏为赢,反而被主张减税的共和党和主张扩大政府预算的民主党一起骂个狗血喷头。
罗姆尼大选时转念一想,政治要圆滑,其实商人本来就善于随行就市、见碟下菜。他按市场竞争的方法分析了一下,发现党内的主要对手是麦凯恩和朱利安尼,这两个人都属于温和派。好,我就当保守派的代言人,反对堕胎。
美国的教会势力很大,因此在堕胎问题上争论很大。女人怀孕了,不想要了,到医院去堕胎,这在中国就如同在韩国做双眼皮一样寻常。我们在妇产科实习的时候,门诊都是来堕胎的,带课的老师是这样传授知识的:“你们看看,你们看看,现在的年轻人就是这样不负责任,你怎么劝她都没用。比如这位病人,两个月以前刚打了一胎。”然后语重心长地开导病人:“我上次怎么跟你说的?让你采取避孕措施。知道不知道再这么两三月刮一次宫,将来就怀不上了。护士,准备刮宫。”
任何一种避孕措施都有可能出现意外,我的一个朋友就出现意外了。她老公还在上学,自己在打工,儿子在国内都还没接过来,这孩子怎么能要呀。到了美国的医院去打胎,医生倒没说什么,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一群人,死活不让她堕胎,理由不能违背上帝的意愿,怀上孩子你就得生下来。这天没打成,回家后家里几乎24小时来人,教会组织起来教友轮流劝她。最后劝说无效,干脆人家一起给她跪下,你不答应我们就跪死在这了。
美国教民的真诚真让人感动,可是有实际困难呀,没有医疗保险,孩子怎么生呀?教民们一听你松口了,太好了,没有医疗保险没关系,教会有医院,不要钱。
到了生孩子那天,一到教会医院,我的妈呀这是什么地方什么条件?进了产房后,大出血差点就出不来。
堕胎还是不许堕胎,是保守和自由两派的死掐之处,反对堕胎可以赢得大批的选票。
但是罗姆尼还是太商人了,他没有想到,在政治上,你站错队是大忌,可是轻易更换立场更是大忌。早在1994年和肯尼迪家族争夺马塞诸塞州联邦参议员的席位时,为了讨好该州民主党占主流的政治气候,罗姆尼表示支持堕胎、支持女性有自主选择权。2002年竞选州长期间,他也曾申明自己在堕胎问题上持自由或中立的立场。五年后这一转念让政敌抓到了把柄。马萨诸塞州民主党联邦众议员巴尼•弗兰克是这样说的:“真实的罗姆尼无疑是个极有野心又没什么政治原则性可言的机会主义者。他属于美国政治史上智商最高、又最不诚实的那一类人。”
党同伐异,话肯定找刺耳和尖刻的说,但弗兰克这段话正是说出了商人从政的最大的缺陷。
日期:2008114 5:04:36
政治家的诚信都有问题,选举的时候说一套,上台的时候做一套,选民都这种事早就深恶痛绝了。小布什之所以干了八年,一个原因就是他看起来比较诚实,虽然经常结巴,可是因此颠倒黑白的次数就少多了。
这两年经济不好,选民让华尔街和贷款机构忽悠苦了。说这个股票特有前途,等你买下后一落千丈。给你贷款的时候特大方特优惠,过了三年利率随行就市,三月还不出利息结果房子归了银行了。前多少年等于白干了,这时候想起来中国前几年有一句流行话:辛辛苦苦几十年,一觉回到解放前。现在选民们发现这种人跑到大选中来了,将来国家得被忽悠成什么样呀?
共和党候选人中还有前阿肯色州长和浸信会传教士的赫卡比,这位让保守派选民看着靠谱,结果大选首战爱荷华州之前,稳操胜券的罗姆尼突然发现赫卡比领先了,怎么办?顾问班子有两种意见。一方认为要赶紧通过直投邮件和电视广告攻击对手,另一方担心打攻击性广告很可能会适得其反。犹豫之间赫卡比的支持率直线上升。罗姆尼赶紧在在圣诞节前抛出广告:赫卡比曾批准谋杀案凶手的假释权。
太晚了,赫卡比已经取得了福音派教会和保守社区的认同。从此,无论在哪一州,共和党的保守派选票都由罗姆尼和赫卡比刮分。另外的温和派选票,因为朱利安尼雷声大雨点小,早早退场了,麦凯恩一路凯歌,罗姆尼只好黯然推选。
美国的商人们最近几年急功近利的毛病越来越严重,这个传染病自然反映到以商人形象参选的罗姆尼身上,美国总统这个东西,现在看来还不是商人们能玩得转的。金融寡头们,无论从背后还是走到前台,也都不可能控制美国。
罗姆尼的最大错误,其实在于他非要以精明的商人的角色投入大选。尽管他是所有候选人中最能挣钱的,可是他别的方面也有长处,比如他是竞选人中学历最高的。他获得哈佛大学法学院和商学院的双学位,而且都名列前茅。相比之下,他在党内的主要对手麦凯恩当年在海军学院几乎是垫底,在全年级899名中名列894。
商人是不可能成为总统之路的,因为政治不能被金钱控制。如果金钱能够控制美国政治的话,中国手里握着那么多的美国政府债卷,岂不就成了美国的半个主人了吗?
日期:2008114 8:59:14
最后说说麦凯恩。
奥巴马和麦凯恩最后出线,彻底体现了成为美国总统的传统职业,律师和军人。大多数美国总统不是律师就是军人。
奥巴马如果当选,是因为自由派的造神运动。麦凯恩要是当选,就成为美国历史上当选年龄最大的总统,他之所以成为总统,是被越共打出来的。
麦凯恩老先生是参议院里面的资深人士,这种资深在美国政坛上的含意就是有一定的政治影响力,连总统都要和他客客气气商量的人,也能把大把大把的公款拉到本州,切实做到为自己的选民谋福利。达到这种境界主要靠在参院里熬年头,参院的年头靠竞选连任,连任几次后就在参院里掌握实权了,比如成为某个委员会的主席,起码可以公开地搞政治动作。
麦凯恩当了21年参议员了,在当参议院之前他是亚利桑拿州议会议员,在那之前他是一家大型啤酒分销商的公共关系副总裁,他之所以成为副总裁是因为他停妻再娶,娶了这家公司老板的独生女,他岳父是亚利桑拿州巨富之一,这么一说看起来麦凯恩是靠着他老丈人的财富进入政坛的。
老婆的财力确实对麦凯恩进入政坛帮助极大,但他老婆如果随便嫁个商人的话,也不会有成为第一夫人的可能,因为麦凯恩的卖点和党内同事罗姆尼不同,他不是靠着精明来出线的,而是靠着军功,他和现任老婆结婚后才从海军退役,是举国公认的战争英雄。
美国历届总统中类似军人出身的有六位,也基本上都是战争英雄,多数是大军统帅。这种军人出身不能光凭参过军来算,美国的政治传统非常看重政治家的军中履历,克林顿年轻的时候赶上越战,可他属于反战的,自然不会穿上军装,因此每次竞选都被人骂成逃兵。
克林顿严格说不算逃兵,当时入伍靠抽签,他运气好,没有被抽到。这种运气不是每个人都有,于是有势力的人家就要预先想办法。政治家族要是这点办法都没有,就不叫政治家族了。因此小布什和高尔都接到通知,去国民警卫队报道,这样也算当兵,可以不用去越南。布什老老实实去了,成为人生的一个大污点。
高尔和克林顿一样反对越战,可是他本人拒绝了家里去国民警卫队的安排,作为一名军事记者去了越南,待在第20工兵旅。作为世家子弟来说,在这一点上高尔表现出相当出色的品质。反对战争是一回事,服从国家的召唤是另外一回事,因此在竞选时,他的人格没有受到多大攻击,还可以借此把小布什攻击得无言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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