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姗她们家的小区是一个当时很不错的小区,她说这是她二姨的房子。她二姨在加拿大工作常年不回来,所以就把房子借给她妹妹住了,也就是丛姗她妈。进了小区就能看见一辆一辆的豪华轿车出出入入,还有几个穿着讲究的保安在小区内巡视。这比李红颜她们那针织厂大院儿强了不知道多少倍。
我上了电梯,这时候一个中年妇女牵着一条狗也走了进来。那条狗看见我,就过来闻我,可能她的主人怕它咬我,就使劲儿牵着它,还一直喊着它的名字。现在我知道这种狗的名字叫贵妇,但那时候不懂,只看见这条狗的毛卷卷的像羊毛一样贴在身上,真他妈寒碜!
我出了12层的电梯,敲响了丛姗家的房门。过了好一会儿丛姗才打开门,看都不看我一眼就转身往屋里走。我只看到了她的一个背影儿,她穿了一件儿很薄的睡衣。我走进客厅换了一双有点儿不合脚的粉色拖鞋,坐在沙发上环顾四周。
这是我第二次来丛姗家了,上次是在半个月以前的暑假里。半个月来丛姗的家没有任何改变,就连上次茶几上摆着的一袋儿打开的薯片儿都没有丝毫变化,甚至袋子的姿势和角度都和半个月以前一模一样。沙发上和椅子上撒乱着很多女人的衣服和内衣,坐在地上的盆景儿也好像很久没有浇过水。一台29寸的大彩电的荧光屏上落了一层厚厚的土,似乎常年没有人打开过。烟灰缸里的烟头比上次来多了一些,烟灰被弹得乱七八糟。总之,丛姗的家虽然很大,但是很杂乱,一进去就给人一种很闹心的感觉。这和丛姗干净时尚的外表极为不符,这又不免让我想起陈童生那个外表邋遢家里却一尘不染的家伙。
我从屁股下面儿抻出一本儿褶皱的杂志,这本儿杂志被人坐得严重毁容,我打开它还发现里面被撕了很多页。这时候丛姗叼着一根儿烟,头发蓬乱地从卧室走出来。
“这怎么都撕成这德行了?”我问她。
“有时候在这儿吃饭,就撕了垫骨头什么的。”丛姗松软地一下瘫在我旁边。
“你妈呢?”
“好几天没回来了。”丛姗从茶几下面拿出一瓶儿矿泉水,“咕咚咕咚”一口气灌下半瓶儿。
我当时就想,如果我生在这个家庭该有多好,家长三天两头儿不在家,他们比你还疯。见面儿就塞钱,然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唯一不足的是我不希望缺少父爱什么的。但是当你看到丛姗家的环境再看看丛姗的性格,你就能印证一句话:成长在单亲家庭的孩子不是极懂事儿、极上进,就是极调皮、极堕落。丛姗当然属于后者。
“信呢?”我问。
丛姗闭着眼睛靠在沙发背儿上,嘴里叼着的烟的烟灰已经烧得很长。我推了一下儿她的大腿说:“说话啊。”
“你怎么那么猴儿急啊?”丛姗微微地睁开眼睛说。
由于说话的缘故,长长的烟灰一下儿就断了,半截儿烟灰掉在她胸口的睡衣上。可丛姗完全不以为然,我则帮她掸了弹上面的烟灰,然后把她嘴里的烟拿下来捏灭在烟灰缸里。我一本正经地问她:“能告诉我么?干嘛拿我信?”
丛姗从睡衣兜里又掏出一根儿烟叼在嘴里,我一下儿又给她拿下来。丛姗看了我一眼,这是她今天第一次正眼儿看我,然后默默地说:“她根本不适合你。”
“那你适合我啊?”
我问出这句话也不怕丛姗生气,因为我根本没把她当成我的女朋友,她肯定也知道。而且丛姗也未必把我当他男朋友,我觉得她这种人对这种事儿根本不在乎。
“中庸的人就适合找一个管得住你的就行了。”
“丛姐,您说话别这么深行么?”我冷笑着问她。
丛姗叹了一口气,好像有点儿失望,然后若有所思地看着我的眼睛,我等待着丛姗“语出惊我”。
“我没见过她,但我一看那信我就知道她是一特纯的人。你丫配得上她么?”
丛姗声音突然提高了八度,当她那种鄙视的眼神和我的眼神交织在一起的时候,我突然被严重刺伤了,除了尴尬地低下头我不知道还能做什么。我知道,在丛姗面前我装不了纯洁,因为我和她已经都不纯洁了我还装什么?再说丛姗是什么智商?我玩儿不过她。
丛姗从卧室里出来,扔给我两个信封儿,我则坐在沙发上一脸倒霉样儿。
“看吧,你不想看么?”丛姗站在那儿一边儿刷牙一边儿说。
“看什么呀?算了。”
“别介!看吧,省得你后悔。”
丛姗越是这么不依不饶地将我,我越不能看,而且我打心眼儿里也觉得没有看的必要了。在丛姗面前,我似乎被这个女孩儿扒得体无完肤。我有点儿下不来台,我愤怒地将两封信撕得粉碎。
“撕什么啊!?我还垫骨头用呢!”丛姗假装愤怒,实则是严重地挑衅。
“一边儿去!”我无奈地说。
然后丛姗笑着走进卫生间,等她出来的时候,穿在身上的睡衣不见了,只穿了黑色的内衣,坐到我面前说:“她知道我么?”
“不知道。”我有点儿不耐烦地说。
我知道丛姗所谓的“她”当然是指李红颜,其实自从我认识丛姗之后,在李红颜面前丛姗的出镜率是非常高的,几乎每次都要提及。我当时撒谎完全就是无意的,但后果却不堪设想。
“是么?那她干嘛在心里说少让你和我在一起呆着?”丛姗问我。
我听完之后羞得真想找个地缝儿钻进去。李红颜从来没在我面前评价过丛姗,更从没说过她任何坏话,每次都只是微微一笑或者不理会。也许是在李红颜面前我把丛姗说得有点儿太痞了吧?我真是万万没想到她会在信里跟我提这个事儿,难道我自从暑假之后很少去实验中学找她,她察觉到了?
我惭愧地说:“也提过几次……没说什么。”
丛姗笑着靠在我的肩膀上,摸摸我的脸说:“傻蛋我骗你呢!其实她没说!哈哈!”
在不到3分钟的时间里我骗丛姗一次,但丛姗用“敲山震虎之计”很快识破了,而且骗出了我在李红颜面前提过她,甚至说过她坏话的事实,一箭双雕!我想生气,但根本气不起来,因为在那个情况下,我觉得更多的是自愧不如。一个男人被一个女人玩弄于股掌之间的感觉是天底下最不爽的事儿,而且实在是跌份到极点。
今天我已经26岁了,当我再回忆起丛姗当年对我说“中庸的人就适合找一个管得住你的就行了”那句话的时候,我觉得她就像一个半仙儿一样!的确,最后我确实找了一个管得住我的人,那就是彭小瑛,一个“外表江南水乡,内心东北平原”的女人。因为论智商我没比她高很多,所以我不太敢跟她玩儿什么心眼儿,而且彭小瑛的性格要比一般女人刚烈些,管住我是绰绰有余的,我怕我“玩儿火者必自焚”。所以丛姗那句话是道出了天机,而且把我的归宿都给算好了!
也正如丛姗所说,我不配李红颜。因为她太优秀了、太真诚了、太纯洁了,对于她来讲,我应该“挨千刀儿”。而我也配不上丛姗,从当时高中生的智育来看她就那么聪明了,那现在肯定是令人发指的程度了!和她在一起,我属于智障人士。所以丛姗说“找一个管得住你的人就行了”也完全是为了我的幸福。
后来那天我们又相安无事了,而且我第二次在她家和她做爱了。不是我已经对“偷信事件”无所谓了,而是我知道有所谓也没辙,那天我和丛姗地对峙以惨败告终。但后来我和她做爱的事儿现在想起来有点儿破罐子破摔的感觉,我其实挺恨我自己,真他妈没出息!
从那次之后,我几乎每周六都会去丛姗家“补课”,丛姗也成为了我不折不扣的“炮友”。虽然这之间也见过她妈,但她妈觉得一个男生来她家没什么可意外的,而且非常识相地避嫌,这给我是最让我吃惊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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