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入豪门的临门一脚,我撤了》
第1节

作者: 云淡言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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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08-6-16 22:18:00
  一个七尺男儿,但心胸狭隘如针眼;学识至博士,但却不懂对人的尊重;虽腰缠万贯,却是穷得只剩下钱——这样的人的条件在外人看来都是一等一的上品,可是要一起生活的人是我,难道生活是为了做给别人看的?
  ——题记
  这是我的真实经历,两段感情的蹉跎,我现在就是坛子里人见人愁、单身不贵的剩女。讲讲我这个剩女是如何炼成的,以资小mm们,尤其是骨子里有那么一点点小小拜金的mm们借鉴。
  ————初识——————

  05年冬天的一个中午,阳光暧昧不明地穿过云层,北京的天空永远看不到湛蓝色。
  24岁的我坐在回学校的班车上,望窗外发呆。
  手机响了,接起。
  “小云,院办还能搞一份考博的真题吗?”
  是高我三届的师兄邢。
  我们学校的考博真题不外卖。

  03年本科毕业我留校当辅导员,04年考取本院的在职研究生,硕博连读5年,09年毕业就正式升为讲师了。
  而实际上,05年的我已经替教授们承担几门分部的本科低年级课程。
  院办的小姑娘跟我熟,我能从她那里拿到一些内部资料。
  “可以呀,你要?”
  “不是我,是我一兄弟,他三月份要考我们院的博士。”

  “哦,那我下午去拿。”
  “你记下他的手机,13… …,你直接给他吧,他叫毅。”
  “哦。”
  我和毅就是这样认识的,他是我故事的男一号。
  当他趿着一双前掌鞋底与鞋面已经开口的跑鞋,

  穿一条黑色肥硕无比的运动裤,
  缩在一件领子已磨破、白色棉絮挂在磨开的洞口的棉衣里,
  面无表情地站在我的面前,
  我觉得他真的很节省。
  我,是决不会穿成这样走到大街上的。
  也许他生活拮据吧。

  “我请你吃饭吧。”毅开口了。他的声音小心翼翼的,甚至有些颤抖。
  我印象里,男孩子的声音应该是洪亮浑厚的,透着坚定、有力和阳光的味道。
  而他恰恰相反。
  “不了,我要赶班车去分校上课。”这是真的。
  我知道为了真题的事他想谢我,但本就是举手之劳,何苦让他破费呢?
  “再见。”我朝他笑笑,招招手,走了。

  此后久无联系。
  此人在我的脑海中,
  连淡淡的痕迹都未留下。
  日期:2008-6-16 22:24:15
  ——————————空城——————————————

  其实,用周传雄的《空城》描述当时的我是很贴切的。
  唱这首歌的当年,周传雄还叫小刚。
  “我的心是座荒芜的城,
  你走后从此空无一人,
  不经意路过的人们,
  你不要为我留恋徘徊。“

  把我留在空城里的人是Joey。
  Joey死了。
  Joey在我们拍完结婚照以后死的,
  死于心肌梗塞。
  那年,他29,我23。

  —————————————青梅竹马————————
  我出生在江南的一个富庶的小城。
  爸爸妈妈很平凡,都是老师。
  所以我的家境说不上好。
  至今家里住的是不到100平的公寓,

  没有买车。
  但我的家境也说不上坏。
  从我记事起,
  穿的是蕾丝花边的衬衣、一休哥的七彩拼盘背带裤、手编的针织孔雀裙… …
  八几年的时候,书包里每天有一瓶酸奶,一个苹果、一块当天出炉的蛋糕… …

  我是爸爸妈妈的独生女儿,掌上明珠,
  在充满爱的环境里长大。
  Joey的爸爸是我姑妈的同事,小城出名的外科大夫。
  两家往来密切是因为8岁起我老闹肚子疼。
  跑遍了南京、上海的医院查不出原因。
  是Joey的爸爸查出来我的小肠壁上长了小小的息肉。
  每次肚子疼,我不是往医院跑,
  而是给Joey家打电话。
  拿了Joey爸爸开的条子(他爸是院长),
  去急诊室挂上两瓶庆大霉素就没事了。
  好多时候,打电话到Joey家,
  只有Joey在,
  所以都是Joey替我跑到医院找他爸爸开条子,

  再领我去挂水。
  到后来,我肚子疼都不告诉爸爸妈妈,
  病床边陪着我的是Joey。
  我静脉特别细,
  护士常常一次扎不准,要扎六七次。
  疼的我眼泪汪汪。

  Joey会拿热水袋放在我小臂下面,
  热毛巾裹住我的大臂,
  再不停地顺着药水流动的方向给我揉手腕。
  11岁那年我终于长到足够大可以动手术摘掉息肉了。
  Joey在手术前夜给我打电话,
  “你要勇敢。”
  麻丨醉丨针打到我身体里的时候,
  酸痛得身子都软了,
  我没喊一声没掉一滴泪。
  手术出来10天我就下地走路了,
  尽管直腰都是咬着牙的。

  手术以后我再没有闹过肚子疼,
  主刀医生是Joey的爸爸。
  日期:2008-6-16 22:27:16
  初恋
  99年的夏天,我和Joey都要离开。

  一个出国,一个离家。
  Joey要去Stanford读计算机的ms。
  他读的国内最好大学的计算机,
  毕业以后在一国企干了两年。
  干得不顺心。

  期间考G考托,
  拿了3/4奖,
  父母资助了他余下的缺口。
  我要到北京读大学,
  学校没有Joey的母校好,
  但也是重点。
  Joey的机票比我的火车票早5天。
  他走前一夜,

  跑到我家,
  对我说,
  你成年了,我们恋爱吧。
  那年我17,他23。
  99年的时候国内还很少人用msn,

  宿舍还很少人有电脑,
  我也是。
  我和Joey就通航空信。
  在新鲜大一女生广受师兄们追捧的年代,
  我独来独往,

  可我的心是满的。
  Joey常常会在给我的信里夹着玫瑰花瓣,
  那些花瓣脆了碎了,至今我舍不得扔。
  千禧年Joey回国过圣诞,
  给我带回来一台hp的笔记本。
  我成了我们班少数几个用笔记本的人之一。

  那以后我们用msn,那年代还是拨号上网,
  觉得Joey仿佛日日夜夜陪在我身边。
  千禧夜Joey陪我在我的大学过。
  我带着他去参加学院的千禧联欢,
  所有所有女生看我的眼神都是羡慕甚至嫉妒的。
  因为Joey真的就是传说中的白马王子。

  他178,
  晒得有点发棕的皮肤,
  高高的鼻梁,遗传了他的爸爸,
  好看的单眼皮,笑起来眼角有散开的笑纹,就是所谓的桃花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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