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个女人正在慢慢地变成石头,傻三亲眼见到了这个女人,并且和她聊天,想帮助她,可是最后连棵救命的稻草都没找到,只能看着她慢慢变成石头。
这个女人的名字我不想说,要不就叫她任可吧。
任可23岁了,可是她已经成为了一个妈妈。
让我先说说她的爱情吧,因为这与她的病情相关。
任可很可怜,她刚刚满月的时候,右腿就全部硬化了,硬化的学名叫骨化,就是骨头生出一层来,导致她的肌肉和软组织都变成了骨头,但是她是脚上起了个大包,孩子脚上长大包很正常,不小心被崴到了什么的,都会长大包,父母没有在意,但是大包不仅是一个,接下来,大包接二连三地长了出来,从脚一直爬到腿上,从外面看,就像木乃伊中的那种甲壳虫钻进人身体里面去似的,太恐怖了,就好象着大包跟活的时候,而且繁殖能力超强。
他爸爸妈妈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这脚上长了一个包,怎么就接着长出这么多包呢?都是老实人,没读过书,长这么大了,就见过脑袋长包的,没见过腿上长这么多包的,这包大的跟大肉包子似的,太恐怖了。而且这大包几个月就蔓延到小腹了,一摸,跟石头似的。难道孩子是贾宝玉转世,当年是含着出来的,被人抢去了,这回多带几块,藏腿里?不能啊,贾宝玉也不是靠投胎来走私天界古玩的,应该不是。
父母没有办法,就带着女儿去看病。大夫一看,嘿,太容易了判断了,有大包,硬的,是肿瘤,切了。
父母说,你没吃多吧,你一切,把我们女儿从肚子往下全切了,那还能活吗?肠子挂你脖子上了,你天天跟旁边,跟打掉瓶似的,就算是能那样,他也不好看不是。
父母很纳闷,祖祖辈辈没人得过这病,祖祖辈辈没人见过这个病,家里穷,而且医生也看不出来,只好任它发展了。21年过去了,任可的病发展到,右腿变成了石头一样硬,而且萎缩得跟树干似的,弯曲干瘪。左腿也开始长大包了,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她的一生毁了。
21岁那年,任可到成都来打工,一天她坐上一辆三轮车去玩,那个三轮车师傅是个年轻的小伙子,听帅的,小伙子看她走路不方便,就说,今天不挣钱了,我拉着你玩吧。她玩了一天,小伙子把她送到家,没要钱就走了。
她挺感动的,所以经常在休息的时候就去那个地方坐小伙子的车。谁说世界上没有爱情,两个人就这么相爱了,而且结婚了。
去年,她生了个小宝宝,在医院里,手术很费劲,因为她肚子都跟石头似的了,手术刀切不开口子,而且她的身体状况根本无法自然生产,后来医生想了个办法,在侧面切了个口子,把孩子取了出来。
医生又联系各地的专家询问是否能帮任可治病,但是专家说,她这个病叫软组织骨化症,目前国内还没发现几个对这个病的记载,国外也不多,世界上也没有方法能治疗,只能等待死亡了。
任可的愿望很简单,她希望可以相夫教子,和丈夫过一辈子,但是她的愿望却无法实现。
2009-2-17 4:19:00
20、白蟋蟀
相信大家小的时候都很喜欢蟋蟀吧,有些朋友还会找一些品种较好的蟋蟀来斗。但是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白蟋蟀。
小的时候,我家住在采油厂的家属区,父母都是老师,比较忙,所以基本上白天的时候,我就只好自己去玩,因为其他的小朋友都去学校上课了,我是不喜欢那个拘束我自由的课堂的,所以每天跟老师打个招呼之后,就出去玩了。
在学校附近有一片田地,田地的灌溉渠附近又杂草茂盛,充分体现了农民伯伯只扫自家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的坚强自主独立的性格。
那不大的草丛是一片生机盎然的小世界,各种昆虫、毛虫还有小青蛙都在那里面,一些话唠的昆虫和青蛙整天鸣叫着,比超级女声还要热闹许多。
我则每天提着一个大瓶子和一个大口袋去捉昆虫。附近的小区里有很多很多的松树,据说叫美人松,可是一个一个长得确实不美,不是扣着绿帽子就是跟白发魔女似的,头发都掉没了。
但是在这种松树上,有一种很不错的蜻蜓,个头和虎纹蜻蜓差不多,但是不会像虎纹蜻蜓那样暴躁,捏了它的尾巴就要咬你。这种蜻蜓中,雄性的是天蓝色的,雌性蜻蜓褐色的,充分体现了中国神话中将男性比作天,将女性比作地的特点,是一种文化内涵很高的蜻蜓。
既然文化内涵很高,就不会轻易使用暴力,所以他们趴在松树上的时候,我就大摇大摆地走过去,伸手捏着它的翅膀把它放进袋子里。我很奇怪,这种蜻蜓为什么不跑,难道都是脑残的吗?不过这美丽的蜻蜓有一个很浪漫的名字,叫“鬼蜻蜓”。我不明白科学家为什么要给这种蜻蜓起这样的名字,难道是对它寄予了一种希望?
相比于鬼蜻蜓,蟋蟀是一种狡猾的昆虫,它们不断地鸣叫,引我们过去,从而知道我们的意图,然后逃跑。所以我将大部分时间放在了抓蟋蟀上。
尾巴长的是女性,没有尾巴的是男性,和人类正好相反,奇特的蟋蟀。
但是更奇特的是,一个夏天的物候,我穿着裤衩背心走在这个茂盛的草丛中,在抓到了3只螳螂和5条蜈蚣后,我忽然发现,草丛中的空地上,有一只雪白的蟋蟀在鸣叫,它并不怕人,只是看着我叫。但我却怕了,因为如果这么小的东西都不怕我这么大的东西的话,那么这个这么小的东西一定最自己对付我这么大的东西的能力很自信。
但是这只雪白的蟋蟀太诱人了,我从来没见过白色的蟋蟀,我于是悄悄走去,将它抓住。它没有像其他蟋蟀那样奋力挣扎,用葛优一样的光头去顶我的手心,让我有一种给它摸生发液的冲动。
它很配合地进入了我的瓶子,然后我高高兴兴地回家,把它单独装在了一个笼子里,因为他特别,就好象我们接待特殊的人物时,总是要给人家提供总统套房。
我爸爸妈妈回来了,看到我抓了一只白蟋蟀,都觉得很惊讶,过来一个劲地欣赏,说我抓了这么多年的虫子,终于有进步了,还奖励了我零用钱。
但是那十几元钱没有办法让我已经六岁的心得到满足,人是要有理想的,我决定,把它卖给我的同学,都是熟人就卖100元吧,
当时我们采油厂的冰棍是1毛钱一根,我想我可以买1000根,哪天不想活了,就用冰棍把自己冻起来,等想活了的时候,在解冻。
我打电话跟我的小朋友们说,也算是联系客户,准备第二天搞一个拍卖。有个小朋友把这事告诉他妈妈了,他妈妈告诉他,他转载告诉我,白蟋蟀传说是财神的宠物,专门用来守财的,谁要是得了白蟋蟀,就会有外快赚,说不好就要发财。
我想是这么个道理,我都已经得到爸爸妈妈给的零用钱了,不过明天我把它卖给你,我就发财了,这个传说真让人喜欢,是为数不多的好传说,应该申遗。
这一个晚上啊,我激动得眼前闪闪发光,看谁都像100块,一宿没睡好。第二天我提起笼子准备去学校搞拍卖,我想老师一定很开心,因为我会在学校逗留的时间长一点。
但是我傻眼了,那个笼子里竟然是只黑色的蟋蟀。这白的怎么都变黑的了?难道那是头皮屑太多了,昨晚用了海飞丝,头屑去无踪,头发更出众?不能啊,我们全家都用飘柔的啊。
一定是财神抠门,怕给我的钱太多,晚上用一个黑蟋蟀换走了我的白蟋蟀。我站在门前,对着招财进宝的年画跟财神辩论了半天,他自知理亏,一句话都没敢说。
我很气愤,打电话告诉同学们,拍卖取消了,我还要去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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