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过美国——一个中国人的美国万里纪行》
第12节

作者: riverfr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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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别郝尔嘉,很快我就又搭到了车。司机是个刚从捷克到卡梅尔一家贸易公司来出差的小伙子,今天是星期六公司不上班,他就租了辆车独自沿着海岸线兜风。我的目的地是前面大约六十公里外一个叫康布里亚(Cambria)的海滨小镇,打算从那里转到46号公路上,离开海岸线,开始向东边内陆进发。这个捷克小伙子听了就说他反正也是出来兜风可以直接送我过去。

  快到康布里亚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五点了。我寻思着时间已不早了,今晚就在此地宿营,等明天再走。到了太平洋公路与46号公路的交汇口,挥别了那个捷克小伙子,我刚把背包背上肩还没等站定,一辆丰田越野车就在我身前嘎然而止。驾驶座上是个皮肤黝黑,一头寸发,戴幅黑框眼镜,文雅干练的拉美裔年轻人。他微笑着对我说;“上车吧。”我心里是即喜出望外又充满感激,因为我根本就还没有做出要求搭便车的手势。这个小伙子住在康布里亚,在镇上一家墨西哥餐馆当侍者,他这是到东边约三十多公里外的一个城市去与朋友踢足球。没多久我们就到了这个叫帕斯澳 罗伯勒斯(Paso Robles)的城市,他把我放下在城南郊的高速公路旁就离去了。可是当他离去,我拿出地图来研究时才发现一个问题;我要去的是东边,而这条高速公路是南北向,要去东边的话,得先穿越这个城市到它的东北郊,上那里一条东向的公路才行。我现在需要进城,可看了看四周,小城在望,眼前却除了这条高速公路就没有任何北向道路可以进城,美国绝大多数州都严禁行人在高速公路上行走,再说在昏暗的暮色中这样做也确实危险。

  我在高速公路边四下找了半天,偶然发现一条铁路伴随着一条小河往北而行,我就沿着铁路北行。走了二十多分钟来到了城市的边缘。已是黄昏,我决定今天就到此为止,在一处靠铁路边小山坡顶的树林空地间,靠着堵孤零零的围墙宿营。像我这样的背包客在旅行的时候,一条必须遵守的原则就是:宿营地必须隐秘,不能被其他人看到。原因很简单,这样才可以避免丨警丨察来找麻烦或不法之徒的骚扰和袭击。总而言之一句话:宿营地越隐秘我就越安全。正因此,我在旅途上都是尽量绕过人烟密集的地方,这也是为什么我今天决定先不进城的理由。

  第二天早早起来,烧水煮面吃完早饭就又上了路。走进城里却迷了路,我带的是加州地图,在上面这个城市只是由一个来小圆圈来表示,现在根本就帮不上忙。当我背着背包,手里拿着地图,在街上问路时,一个恰好从旁边走过,头裹一条黑色海盗头巾,满脸络腮胡,戴副墨镜的瘦高白人男子给我指了路,我向他道完谢,就按照他教给的路线走去。还没走多久,一辆很破旧的皮卡从后面超过我,在我前边的公路旁急停住,我一看,司机就是刚才那个我问路的白人男子。这个白人男子向我招手,让我上车,我把背包放进皮卡后面的车斗,自己钻进驾驶室坐在了助手席上。这个男子叫托尼,他说反正也没事,可以送我到我要去的那条公路上。路上托尼告诉我他高中的时候和他弟弟两个人也靠搭便车去过不少地方。到了城郊,来到东去的公路上,托尼把我放在了一个路边有个加油站的十字路口。“这种地点比较容易搭到车,”托尼笑着冲我说到,“没办法伙计,本来想再多送你一段的,可是我车快没油了,现在这油价又实在贵的没谱。”

  
  日期:2006-9-27 16:47:01 
  目送着托尼离去后,我走进加油站附带便利店,进了里面的厕所,放下背包拿出毛巾刮胡刀,也不管进出过路客们诧异的眼神,抓紧时间在厕所的洗手池前洗漱起来。人在旅途,又多是野外露宿,不要说洗澡,每天就算想找个有干净水源的地方洗把脸都是可遇不可求的。我希望自己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能保持干净整洁,这是我一直以来的习惯,并不打算因为现在是在路上旅行就有所改变。而且,我也必须让自己保持干净整洁,一个人在路上,肮脏邋遢的外表只会令人敬而远之,甚至招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在旅途中,我从来不放弃任何一个可以清洁自己的机会。

  洗漱完毕,我走到便利店结账柜台边向店员讨了个空的硬纸箱,用小刀把它拆开,裁出一块长方形的硬纸板,拿出背包里的黑色蜡笔在上面用粗粗的笔道写上“MOJAVE(莫哈维)”的字样,然后就拿着硬纸板走到路口,站在公路边,举着牌子面向东行车道做出了要搭便车的手势。
  莫哈维是南加州内陆的一个小镇子,它位处著名的内华达山脉南麓,美国最大的莫哈维沙漠的西北角,这个小镇的名字就是由莫哈维沙漠而来。我下面的计划是先搭便车到莫哈维镇,然后沿着内华达山脉之麓穿越莫哈维沙漠北端到内华达山脉东边的“一棵松”镇(Lone Pine),从那里进入内华达山脉,去攀登内华达山脉的主峰,也是美国本土最高峰的“惠特尼峰(Mt. Whitney)”。

  但从我现在所在的北加滨海地区去深处内陆的莫哈维大约有三百公里,路程很长不说,更麻烦的是没有主要道路从这里直接连到莫哈维,中间要曲曲折折转好几条不同的国道和州道,这就意味着我很有可能要断断续续转搭很多次车才能到莫哈维,我乐观估计大概至少要化上两到三天。
  路边等上了约二十分钟,我正全神贯注盯着迎面而来的车流时,前面一辆停下来正准备左拐进加油站的大卡车的司机从驾驶室窗口探出身子向我大喊到:“在你后面!在你后面!”我闻声莫明其妙的回头一瞥,这才看到一辆有些年头的硕大卡迪拉克轿车停在了我身后公路的路边,它在硬土地上扬起的灰尘还没散尽,看来也是刚停下没多久。我兴高采烈的从地上拎起背包往肩上一扛就跑上去。卡迪拉克的司机已经打开车门走了下来,长着副黄种人的面孔,是个身材矮胖,皮肤黝黑,其貌不扬的中年男子,头上随便扣着顶邋里邋遢的棒球帽。我上去和他打招呼问好,他也不正面看我一眼,只是点头嘟噜了几句,直接走到车后,打开汽车后备箱,将里面乱糟糟四散堆放着的东西整理了下,帮我把我的大背包塞了进去。进了车里。车子里头不少小部件早已松动脱落,或者干脆消失了,暗红色的真皮座椅也早色彩斑驳,布满了显示漫长岁月的丑陋裂纹。座椅和地板上乱七八糟堆满了食物饮料,行李衣服等,这个中年男子为我把助手席收拾出来,然后我们就朝着东边飞驰而去。车子虽然旧,不过到底是卡迪拉克,座椅宽敞柔软,行驶起来也很平稳舒适。想到能怎么快就搭上车,我很开心,兴高采烈的和司机聊起天来。这个司机说:“我看到你牌子上写着莫哈维就觉得奇怪,怎么有人要去那里。”我说:“对呀,我就是要去莫哈维。你这是要去哪里?” “我刚去北加看我女儿,现在回亚利桑那的家,” 他答道,“我回家路上就会经过莫哈维,大约三个小时我们就能到。”在经过最初一个多月的哽阻和不顺后,当我重新回到路上来时,上帝终于把他的手指放在了我的肩上,让一切都远超出我想象的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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