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就醒了,不知什么时候雨已经就停了,钻出帐篷,晨光渐现,空气清冽,峡谷一片安宁。太阳正在升起,峡谷四周的红岩峭壁在初升旭日的光芒中赤橙金黄,不断变换着华丽的光色,象一幕跃动的大火寂静地燃烧在沙漠早晨澄明的空气中。这副夺目的景象一览无余的尽情展现在我这个唯一的观众面前,令我屏气而视,此情此景也可算是对我一路辛劳的最好报偿了。
上路后一切依旧,雨下下停停,衣服湿了干,干了湿,沙漠公路一成不变的笔直伸向远方的地平线,唯一有所改变的是高高低低多了许多起伏,看公路边上的海拔标志,2000英尺,3000英尺不断变换,看来已经越来越接近内华达山脉了。
双足越来越痛,到中午变得有些不能忍耐,把靴子脱了才发现脚上的水泡已经增加到了四个,块头也非前两天可比。感觉长此以往也不是办法,于是决定土法上马,自己把水泡解决掉。从背包里翻出针线包,将缝衣针穿上线,把随身带的不锈钢旅行小酒壶里的伏特加涂在上面权当消毒,再用医药包里的药棉蘸些伏特加把水泡四周皮肤清洁好,用缝衣针横穿已经发胀的雪白的水泡,然后将线从水泡中间拉过,两端各露出一截线头,轻轻拉动两头,水泡里的水就从两边的针眼顺着缝衣线一股股流了出来。等到水泡消解的差不多了,将线抽出,水泡针眼上涂好消毒药膏,再一横一竖贴上两张创可贴就算大功告成。就这样把脚上的四个水泡一一解决后,套上靴子试着走了几步,果然轻松了许多,心中充满了成就感,对自己的动手能力真是不得不由衷钦佩。
可走了没多久才发现,这这根本是治标不治本,水泡消了,可靴子仍然挤脚,走不了多久消掉的水泡又会东山再起,痛楚依旧,我消得了水泡却改不了靴子,所以只好每走上一两个小时就得坐下来脱了靴子袜子接着给脚上的水泡们放水,真是不胜烦扰。
中午的时候看到公路边的电子显示牌上打出“HIGH WINDS AHEAD(前方有强风)”的警示。这一带接近内华达山脉南端,是个风口,时速达七,八十公里的强风是家常便饭。日渐西斜,考虑到在大风天里野外宿营是件很头痛的事,我决定如果可能还是尽量看看找个有人烟的地方过夜。我查了下随身携带的加州地图,看到在前方14号公路和178号公路的交汇处上有一个小黑点,旁边注释着地名“Freeman”,看来那里应该有个小镇,最少也是个居民点,就这么今天就在Freeman宿营了!
下午五点,快到Freeman时,风速越来越强,卷起漫天飞沙走石横抽在脸上火辣辣的生疼,在狂风中我被吹得摇摇晃晃,双手紧紧握住登山手杖抵住地面尽力保持着平衡,低着身子,一步一踉跄的艰难地挪行着。现在依然记忆深刻的是狂风掠过旷野时发出厉鬼般的刺耳尖啸声,令人毛骨悚然。
在狂风中挣扎着终于抵达了14号公路与178号公路的交汇处,可是令我困惑的是四周除了一片荒漠,其它的什么也没有。没有人烟,没有房屋,甚至连棵约束亚树都找不到。这怎么可能?!地图上明明标着就在这个地方,我现在站着的脚下应该有居民点的,我心有不甘的四下寻找了一下,才在路边的砂砾和灌木丛间依稀发现几处已经难以辨认的房基遗迹,附近还孤零零的立着个白色十字架,走近是个坟墓,看来这里曾经是处居民点,但早就不知多少年前被遗弃了,只留下旷野中的这座孤坟在此独自守候。我心里这时有些意外,也有些恼怒,坟墓的主人果然是一了百了当个自由的“Freeman”去了,可我却被那该死的地图给晾在了这个只有野鬼孤魂出没的荒郊野外。
时近六点,天色已晚,但我实在无法在这狂风肆虐的地方宿营。在这样的大风口,风刮来时连呼吸都困难更别说安营扎寨,不用试我也知道,就凭我那便携式旅行帐篷,撑开来想不被这时速七,八十公里的狂风给吹个四分五裂是不可能的。原来还想着只要有人烟,找户人家借个宿本应不难,再不济寻个车库,或者废屋也可以在这种大风天里勉强对付一晚上了。可现在这野地里连堵墙都没有。万般无奈,只有在狂风中硬着头皮继续往前走了。
一直走到晚上六点半,天整个黑了下来了,心里开始犯虚,觉得再这么走下去也不是个办法。于是停下来看能不能搭个便车到有人烟的地方去。路边等了一会儿,终于有辆过路车停下。司机是个从纽约来的农学院研究生,他是到这一带来研究苹果树,顺便去这附近的死谷旅行,他用车上的导航仪替我查了下,离这最近的是个叫“印尤科恩(Inyokern)”的小镇,镇上有家汽车旅馆,不过这个小镇不在14号公路边上,需要往南开个十多公里,他说他可以绕路送我过去,车外低垂的夜幕和呼啸的狂风让我也无从选择只能如此了。
离开14号公路,在黑暗中开了一段来到印尤科恩,这是个荒凉到昏暗的街道上连只游手好闲的野狗都找不到的破败小镇。不费力就找到了那家汽车旅馆,谢别送我来的那位纽约客,走进了汽车旅馆门口狭小的办公室。
旅馆办公室的柜台里面,一个背脊稍有佝偻的白人老头正拿着电话筒大吼大叫着,听情形好像是这家旅馆刷信用卡的机器出了些故障,那白人老头正在电话里头和信用卡公司的客服人员进行交涉。柜台外面已经站了一位正等待登记住房的客人,手里拿着张信用卡不断点打着柜台,一副很不耐烦的样子。
旅馆的男主人,那个白人老头也不正眼瞧下进来的客人,自顾自的大着嗓门向电话另一头,信用卡公司那可怜的接线员嚷道:“什么?!你让我耐心等待?我已经八十二了,没法子他妈的再耐心等待了!”我在柜台外边耐着性子等了会儿,待他终于有工夫搭理我了,就直接说:“我要一个房间,不用麻烦信用卡公司了,我付现金。”
付完钱取了钥匙来到我的房间,毫无意外,房间又小又旧,床上的被单,要么是没洗干净,要么就是干脆没有洗过,污垢斑斑,泛着可疑的黄色。但是在这种寒冷的大风天里,不用躲在帐篷里忍冻受寒,心惊胆战,而能在暖气开得足足的房子里美美洗个热水澡已经足以让我心满意足,无所抱怨了。
日期:2006-11-13 6:21:22
四月六日
今天是个近日少有的大晴天,昨天那仿佛就要把世界带往末日的无休无止的狂风忽然间踪迹全无,窗外阳光明媚,万里无云。出旅馆房间前,趁收拾背包的时候顺便又把随身物品精简了一些,其实也没什么好精简的,本来带了两盒牛油,丢掉一盒半。几本书准备路上没事时用来打发时间的简装本读物,都留下了。还有一件鸭绒背心,背心还挺新,我把它仔细叠好,放进旅馆房间衣柜的抽屉里,上面留了张纸条,写着;如果有谁需要,尽可拿去。
出了旅馆,顺着昨天来的路走回14号公路,然后在“中国湖(China Lake)”转上395号公路向北,在这里算是绕过了内华达山脉南端,进入了它的东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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