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失恋的时候,都是沉默的。平时倒也开朗,遇事就不语了。自己关自己在房间里看书。只有书能让我忘记。
我给自己一年时间忘却。
不忘却,一切无从谈起,也无法开始。做什么事情总有烙印。
日期:2009-03-04 14:26:20
这一年,对我的帮助很大。
我开始 有了我的新偶像。比如说《棋行天下》的作者格力电器的董明珠,还有微软吴士宏,俞翠微,我觉得她们都是些很自强不息的女强人。我要向她们学习。
不能老是失恋的旋涡里拨不出来。我应该寄失意于工作。
这一年,对我有洗脑的作用。我从一个挺依赖男友的小女生,到了一个有点想法的人了。我要超过我初恋男友。我当时暗暗发誓。他走他的政道,我走我的商道。一度,初恋男友是我的目标。
日期:2009-03-04 14:42:44
感情真的是双向的,他很爱你,你不爱他;你爱他,他却不爱你,都不行,很难长久的。
女人还是嫁一个爱自己多一点的男人比较幸福。
就像刘家昌和甄珍,当年甄珍都已经嫁谢贤了,可刘一直痴痴的等,等人家离婚了自己抢过来。谢一直是个老花花公子,当然不会专一的了。甄珍心气这么高的漂亮女星,当然受不了了。刘家昌这样痴情的人,正好当老公。 真的很痴情,我现在读他俩的故事都很感动。女人这辈子,如果没有遇过这样爱她的男人,真的很遗憾。我很羡慕那种一牵手,就牵了二十多年的夫妇。我希望我有这样的好命,就算没有婚姻那张纸,就是跟一个男的,这样牵手几十年,都很幸福。
日期:2009-03-04 14:45:09
随着年龄渐长,越来越觉得那张纸真的不重要。
重要的是两个人的感情。
能够无条件的相互付出,不求回报。也许是我的痴人说梦吧。
像我这样的年龄,再遇到一个人,对我痴情的可能性不高了。
日期:2009-03-04 14:58:30
我20多岁时,很向往轰轰烈烈的恋爱。觉得波澜不惊,蜻蜓点水,没啥意思。要爱,就爱个死去活来的。不知道是不是韩剧看多了脑子进水。反正就不要让我闲着。
其实老天对我真的不薄,给了我这么多。
起码我想要的,都给我了,我现在这条路,真的是自己选择出来的,而不是被迫。都是自主选择。
日期:2009-03-04 15:07:53
完美主义是性格,不是谈出来的。
性格就是性格,与生俱来的,不是你说改,能改得掉了。一岁看大,三岁看老。
爸爸好,妈妈也好。他们教我怎么做人,要做好人,我的性格也是她们给我的。要当君子不当小人。君子坦荡荡。爸爸教我做人要刚正不阿,靠自己,其它什么人都靠不住,人是经不起考验的,你自己要对自己的人生负责,别人谁都赔不了你的,这些话我一直铭记。
爸爸这一套也许在这个社会不适用,这社会好象小人才好混,当好人很难混的。但他觉得做人就是要对得起天地良心,脏钱我不碰,我爸也是一个很清高的人。
妈妈教我做女人的妇道,要宽容,能做一锅好菜,能做家务,在外面又能应酬得来。出得厅堂入得厨房。奔驰车坐得,单车也坐得。
人生几十年高高低低,他们两个人扶着走,我觉得很幸福。
日期:2009-03-04 15:13:32
我有个优点,记性好,忘性也大。
时间一长啊,以前再痴情我也记不清了,我只记得自己很爱他啥的,但具体的怎么个爱法,那种惊心动魄,失魂落魄却无法再体会了。
就是那种心如止水之类的吧~~
据说,也是据说的,女人是专情而绝情的动物,男人是长情却不专情的动物。喜欢左惹右沾的。
日期:2009-03-04 15:17:37
我觉得自己这个优点挺好的
无论以前发生过什么,都忘掉了。好象粉笔擦一样,刷一下没了。像硬盘一样,DELETE就没了。
然后自己又像小女生一样,再去恋爱。刷新了再去恋爱,更容易投入。不投入就不如不爱。做什么事情,都要投入。对感情对工作,都要有激情。
这是我对自己的要求。做成啥样没事,尽力就成。
日期:2009-03-04 15:26:43
说完初恋男友,该说说我那个极品的前任了。风水轮流转,我伤了初恋男友的心,轮到我被人伤了。所以应了那句老话: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初恋男友那七年,说真的,我不后悔。两人真心实意的爱过,值得
但和前任的五年,我真的有点后悔的。
真的是浪费掉了。真可惜了。不值啊
老是我唱独角戏,别人根本没有入戏,置身事外,冷冷的看。这样的帖子,天涯也看不少了。我当年胸口就一个勇字,总以为能感动别人。总以为我看上的,根本上跑不掉。自大啊,太自大。轻敌了。没想到,我碰到了情场高手。我和前任,完全不是一个重量级的,可以说,他的经历比我复杂得多得多。情感经验很丰富。
日期:2009-03-04 15:48:50
一边听刀郎的《雨中飘荡的回忆》,一边写帖子,真的很爽。
吐血推荐,真好听,缓缓的带我进入回忆的世界。他的声音很有磁性,很有男人味~~~
日期:2009-03-04 16:32:49
我的前任是一个凤凰男。山沟沟飞出的金凤凰。在北方一名校毕业,来深圳寻名利的,
一个城市准精英。聪明能干。假以时日,如果不是聪明反被聪明误的话,一定大有出息的。我一直是这样想。
我喜欢的伴侣,是互补型的,我会爱上我很欣赏的男人。
他最吸引我的,是他身上的冲劲。那种对工作的狂野。我的文字力量很难表达。
在他的生命中,排第一位和第二位,应该是事业和他的父母。他老说父母排第一位,我直觉应该是事业排第一位,可他不好意思承认罢了。他对工作的激情啊,我真的很羡慕,周一到周七,从早上打开眼睛到闭上眼睛,全是工作。他好象是一个没有感情的人。周一到周七,晚上几乎全是应酬,晚晚喝到酩顶大醉。处处想的谋的,机关算尽的,全是那些名,那些利。
也正常了,农村冲出来城市,图啥呢? 不就是这点东西嘛~~
他能做到我做不到的事情。别的不说,单是他对工作的这份热情,我就没有这么浓,这么奋不顾身。
他在一个很大的上市企业做部门经理。年薪约20W.
跟他的付出比不算多。我老嘲笑他说,你的工资,跟你付出的时间相比,你也就是一个流水线工人啦。我要是像你这么拼命,我早就拿百万年薪了。每晚都有应酬。总理都没这么忙。
他说:在深圳,像我单位这样的大公司,你想混日子也行,天天很轻松的,就拿20W.但如果你想往上走,想拿百万年薪,你不跟上层领导混关系,不跟各个城市的高层搞好关系,很难升上去的。
日期:2009-03-04 16:35:29
我很喜欢工作狂,真气人,我怎么有这样的爱好。当一个男人对他所钟爱的事业很执着很热诚很投入时,就散发出一股诱人的魐力。杀我一百次,我都挡不住。
日期:2009-03-04 16:42:30
他经常跟我讲他的野心。
他给我看地图册,给我看他想占据的版图。我一看地图就头大,想到成吉思汗,可他一讲到他的工作,他的眼睛就会发光,有一种特别的神采,可能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一边讲一边咽口水,他真的太想太想成功了。我也很希望自己成功,但没有这么强烈。我更趋向于顺其自然。可他有一句名言:有条件也要上,没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死马当活马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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