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镜》
第15节

作者: 庄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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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6年,文化***爆发,一张大字报把他从受人尊敬的副教授打成牛鬼蛇神,他头顶高帽,被反剪双手押着游街示众。1968年,采赫出了一个大事件,极度诡异血腥,那个事件在建校历史上曾轰动一时,牵连众多,但因为极度不寻常不光彩,这些年来早被封存入档,无人提及。而他疯癫的年份正是在1968年期间,那年他28岁,十年后文丨革丨结束,幸存下来的教师们一律平反,官复原职,他的病却再没医好,开始时校方还安排一些课让他在同事没空时顶上,幻想他能恢复正常,哪知消息传了出去,学生们闹事,抵制疯子讲师,校方只得安排闲职,先是后勤,慢慢变成了管理员,最后名义上是个看门人,事实上不需做任何事,学校出于人道主义给他一口饭吃,只希望他老实呆着,别给生事添乱就谢天谢地了。

2012-4-27 21:23:00
  第十三章 疯子老王(二)
  命运何曾公平过?曾经的翩翩少年,已成耄耋老翁,疯癫,孤寡,仿佛这世上一切的霉运都被他占尽。凄寒的冬夜,他独自蜷缩在硬板床上,只一条破旧的薄被御寒,他睡得很不安稳,老朽的床板吱吱嘎嘎地叫着,更添了几分清冷。
  这是校园里最破旧的一间屋子,门锁早已多年失修,屋子里除了一床一席一桌,一台只有几个频道常冒出雪花的旧电视,一些简单的炊具之外什么都没有,贼都不会光顾,修不修门锁又有什么差别呢?
  一个男子趁夜靠近小屋,推门而入,是哪个不长眼的小贼,跑到这里来?他穿着黑色的连帽长风衣,身形矫健,迈着猫一般轻灵而无声的步子,走到老人睡的床前。
  “啊,是你,肉包子。”老人一见他,脸像笑开了花。他认得这个人,最近经常遇到的好心人,他常在太阳落山之后,夜幕深沉的时候来到老人身边和他讲话谈天,每次都带厦海最出名的大肉包子给他吃。
  这是厦海的传统美食小吃之一,只在城中老字号的“太子楼”有售,随着城市的变迁,许许多多的传统美食在渐渐降低水准,或是逐渐消亡,作为少数保质保量保留下来的的美味,备受中老年食客的推崇。要吃这包子可不容易,每天慕名而来的人都排起长长的队,包子还限量供应,很可能快排到时,恰好碰到带着白高帽子的厨师把蒸笼一盖,对着人群喊一声:“卖完了,明天请早。”
  男子手上托着一个纸包,两个包子已经冷了,他用手一推:“拿去。”老王毫不在乎,只是欢天喜地地接过来,往嘴里送。
  “你吃的包子是哪里的?”男子问。
  “太子楼,老字号,我从小吃到大。”
  “太子楼的包子有什么特别?”男子又问。

  “面粉和别家不一样,特别软,馅大肉香,用的最好的夹心肉,夹心肉。”老王边吃边答,毫不含糊。
  “王奇玉,你哪里疯了?我看你是装疯!”
  “我疯了吗?没疯,我告诉你,吸血鬼回来了!!”老王认真地说。
  “不要再考验我的耐性了,告诉我 ,铜镜到底在哪里?”男子突然把老王揪起来,狠狠地问。

  “吸血鬼回来了,吸血鬼拿走了。”老王嬉笑着说。
  “睁大你的眼睛,看看我到底是谁?”男子再度把他揪起来,一把扯下风衣的帽子,逼近老王,接着突然把他松开,丢回床上。他过于急躁了,一个疯子怎么能看得出他是谁?老王的头撞在了床的铁架子上,孱弱的老人已然昏厥,年代太久,床架子的漆掉得差不多了,铁皮翻卷在外,鲜血直流。
  男子像被雷击中似的,呆住了,他舔着嘴唇,像在压抑内心的渴望,紧接着他扑上去,拼命吸血,伤口太小,血流不多。他意犹未尽,又朝老王的脖子狠狠咬去......
  除了凌冽的夜风和高挂在天上的满月,没有人看到这悲惨的一幕,破旧的小屋里很快就无声无息。
2012-4-27 21:41:00

  纠正一个错误:金双城---这个名字是错的,应为贺昕
  修改稿没更过来
2012-4-27 21:46:00
  第十四章 旧案迷踪之吸血鬼1968(一)

  福尔摩斯曾经说过,一个没有亲人的单身女性是很危险的,她们通常会成为罪犯的最佳目标,因为就算突然消失在茫茫人海也不会有任何人想到去报警,而一个没有亲人的疯癫老头,自然更没有人会去关心,如果不是有朋自远方来,真说不准老王还会陈尸多久。
  张悟棋,60年代采赫的老员工之一,王奇玉的同事兼好友,八十年代出国潮时东渡日本,之后一直侨居在国外。近年觉得身体衰弱,怕不久于人世,抱着落叶归根的念头回到故土厦海市,稍作安顿之后第一件事就去采赫拜访老友。
  校领导热情地接待了他,并派工作人员带他去王奇玉居住的小屋,张悟棋本来听说老朋友还健在,心下甚喜,却不料连他最后一面也未曾见到,一个着急,心脏病发进了医院。丨警丨察尸检后发现,王奇玉死亡时间已经超过三天,席继刚于两天前坠楼身亡,警方从时间上推测,他很可能死于吸血盟之手。
  采赫的学生会办公室里,门紧闭着,从关闭严实的大门里,依旧能听到里面有人在高声咒骂,如同被激怒的公牛。
  确实有人在发怒,但是性别“非公”,庄柯正拿手指戳着贺昕的额头,兀自咒骂不止:“你个白痴笨蛋低能儿,我跟你说过,复述案情给我的时候不可以有一丁点的遗漏,包括七大姑八大姨鸡毛蒜皮任何杂七杂八的人或事都得记在里面,你居然把这么重要的线索给搞错了。”
  胖胖的秦越手里拿杯水,几次要凑过去,都被庄柯推开。
  “吸血鬼宣言这一段,疯子老王口中喊的明明是:吸血鬼,吸血鬼回来了,而不是吸血鬼来了,你怎么给我的EMAIL写的是吸血鬼来了?而且我回来这么些天,也从来没人提起?
  你知道什么叫失之毫厘差之千里吗?你个白痴笨蛋低能儿木鱼脑袋哈密瓜。”
  秦越扑哧一声笑出来。

  “笑,笑你个头,你们不是喜欢漏一字吗?我给你们加一字,你个秦胖越,你个贺蠢昕!”
  “哎,打人不打脸,揭人不揭短,说我白痴笨蛋低能儿哈密瓜什么的都行,就是别说我胖。”
  “对不起,我真没想到会漏打了一个字。”贺昕抓抓脑袋不好意思地说。
  “可我还是不明白,差一个字值得那么大惊小怪吗?”秦越还是不明就里。

  “吸血鬼来了,就是吸血鬼来了,吸血鬼回来了,意味着曾经出现过,疯子有一个特征就是胡言乱语,但是疯子还有一个特征...”
  “什么?”
  “疯子不说谎,疯子只说真话,正常人却喜欢撒谎,真是个绝大的讽刺。”
  “你的意思是说?”
  “你个白痴笨...哎...意思就是,在这之前,老王就见过吸血鬼。”
  “什么时候,在哪里?”

  “你...你怎么不去问他?我要知道我还骂你们干嘛?”
  “怎么问,难道你会通灵?老王已经被咔嚓掉了。”
  “我把你也咔嚓掉,让你去地下找他问个清楚。”
  本来就因为疏忽了王奇玉这条线索无比懊恼,现在还被秦越莫名其妙地问倒,庄柯只觉得无名火在胸口熊熊燃烧,她两只手在秦越胖胖的脸上拼命揉啊揉,恨不得揉成发面做成包子拿去祭奠王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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