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侦探路》
第44节

作者: 孟广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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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楼静悄悄的没有任何动静,显然,保镖们也都在各自的办公室里午睡。为了防止抓错人,我和杨大年先悄悄的进入了那个带有鼾声发出的办公室看到熟睡的胡大可,杨大年突然激动的惊呼:“是他!就是他!”
  这个骗子胡大可,隐名埋姓逃跑10年,他做梦也没想到会在梦中有神兵天降,把他缉拿归案!
  这一切,全都详细地被两个电视台记者的摄像机记录下来了。
  现在他们再用不着那台微型摄像机了,而是肩扛着大型摄像机人前人后跑来跑去,从各个角度摄录这次行动。
  追捕的警官们押解着人犯胡大可威风凛凛的走在前面。我示意我的侦探们和我一起默默的走在后面。

  我真喜欢我们的“海狮”,在北京平滑的马路上,跑起来没有一点声响,可是一闯过山海关,行驶在东北这块“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土地上,车轮磨擦着冰雪,它就畅快地欢笑起来,“刷刷刷”,像是好几个乐队同时演奏,音乐的声响雄厚、高亢而兴奋!
  我们又是凯旋而归。
  杨大年仿佛忽然又年轻了回去,佝偻的腰杆也直溜了起来。
  电视台的两位记者还在摆弄着微型摄像机,这台微型摄像机忠实地跟着我们私人侦探的脚步,真实地摄录下了我们这11个日日夜夜的艰辛和汗水。
  1998年1月14日,沈阳电视台《共度良宵》栏目,播放了题为《今日福尔摩斯》的电视纪实片,立即轰动了沈城的千家万户,这部专题片中,全部采用了跟踪、追捕的真实镜头,让人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惊险和刺激!他们还从未看到这样真实的镜头,看一遍不解渴,要求再放。沈阳电视台在观众的强烈要求下,破天荒地在两周内重播4次!播放后却给电视台带来了不少麻烦,因为有很多人要找我想见我。只好通过他们。

  “笛——笛——”我们的“海狮”猛地一阵清脆的呜叫。
  我抬头一看,前面星光灿烂,万家灯火。
  沈阳到了!又一个美丽的夜晚降临在我们的面前。
  啊!难忘的11个日日夜夜!

新“杨三姐告状”(1)

  说心里话,这是自克顿调查事务所成立以来,我所接手的第一个打心里不愿意办的案子。我是不愿意介入刑事案件调查的,特别是不愿介入贪污*案件的调查。因为这两大类案件国家有专门的职能部门去管不说,一但涉足、稍有不慎、后果便不堪设想!
  一、不愿接手的案子
  小的时候,我看过一出评剧,叫《杨三姐告状》,剧里讲的故事是我国评剧创始人成兆才根据民国初年发生在河北省滦南县的真人真事编写的。说的是暴发户高贵章的六子高占英因与*出身的嫂子通奸,共同谋害了发妻杨二姐,就在杨二姐出殡之时,杨二姐的妹妹杨三姐意外地发现了二姐手上有刀伤,联想到二姐头些日子回娘家时身体还是好好的,回家之后没几天便突然死了,于是感到姐姐死因可疑毅然要为二姐告状伸冤;谁知当时吏制*,主审此案的官吏受了高家的贿赂,百般刁难扬三姐,使得杨三姐有苦无处诉,有冤无处伸。杨三姐是个烈性女子,又舍死上告到天津检察厅,在热心律师的帮助下,杨三姐利用军阀出身的新任厅长上任后急于沽名钓益,树立自身“青天”形象的心理,请求检察长开棺验尸,结果验明了杨二姐是被谋杀致死,终使得沉冤得以昭雪。

  这个剧看过之后,扬三姐的形象便在我的记忆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迹,我由衷地佩服扬三姐不畏强权的勇气和宁死也要讨个说法的刚烈。古往今来,如扬三姐似的奇女子为数不多,大多数女性都以逆来顺受来凸现传统的伦理,难怪曾有哲人感叹地说:“女人啊,你的名字是弱者!”不过,在我这么多年的私人侦探生涯中,也曾遇到过一个杨三姐似的人物。

  那是1999年6月中旬一天,那天,气温特别高,我忙了一头午,吃过午饭之后,就在沙发上小憩了一会儿。谁知我刚躺下还不到5分钟,就听见两声轻轻的敲门声,我以为是手下的探员有事找我,便问了一声谁?回答是一个女人怯生生的声音。我从沙发上坐起身来,伸手刚一开门,就见一个陌生的女人一脚门里一脚门外的站在那里探进头来问:“您是孟探长吗?”我说:“是。”并把她让到沙发上坐下。那女人用手抹了抹脸上汗水,随后就掏出一张《辽沈晚报》说:“这报上登的照片是您吧?”我点了点头。那女人接着说:“我是慕名特意来找您的,因为报上只登了你们私人侦探办案的故事,没登出你们办公的具体地址,所以我先找到了《辽沈晚报》写这片文章的记者,由他指点我才找到你这儿来的。”

  我上下打量了那个女人一眼,她看上去有三十六七岁的样子,一米六、七左右的个头,皮肤黑里透红,怯生生的目光里透出一股子质朴和坚定。
  我开门见山地问:“你找我有什么事儿吗?”那女人并不回答,只是用目光直视着我说:“从报上看你是个了不起的大侦探,我想问问你,敢不敢接手调查大官的案子?”
  我听后直想笑,觉得她问的这个问题挺逗的,她说的所谓的大官到底是个什么级别呢?于是我对她说:“那看是多大的官儿,还得分是啥事儿?”接着我又对她说:“你想委托我们什么事儿?尽管直说!”
  那女人用目光盯了我好一阵子才说:“我想请你们调查我姐夫李万祥,他是我们某某市的法院副院长,他贪污*、收受贿赂、在外包养情妇已有*年的光景,我姐姐就是被他给活活气出病来的,在我姐生病期间,他不但不尽丈夫的责任,而且还逼我姐姐快死,我说什么也咽不下这口气!所以我要告倒他,好替我姐姐出气。”
  听了她的话,我基本明白了她来找我的目的。说心里话,我是不愿意介入刑事案件调查的;特别是不愿介入贪污*案件的调查。因为这两大类案件国家有专门的职能部门去管不说,一但涉足、稍有不慎、后果便不堪设想!(当然在后来的探案实践中我还是办了大量的刑事案件和惩腐调查案件)想到这儿,我便劝她说:“如果你姐夫真是像你说的那样,你可以去你们那里的反贪局去告他。”那女人低着头,无奈地说:“这两年,我没少告,人大、纪委、反贪局我都没少去,可都是手头拿不出证据所以搬不倒他!孟探长,你说说,他和我姐也没办离婚手续,就已和那个情妇同丨居丨了七八年,这还不是重婚罪吗?我真弄不明白,这些铁的事实就摆在那儿呢,怎么说我没证据呢?”

  我说:“你姐夫和那个女人非法同丨居丨七八年的事如果存在,那只能是事实。这种事实的真实性如何,还得需要能够证明它真实性的证人证词和相关的证实材料。从你说的情况上看。如果你姐夫和那个女人自已不承认在一起同丨居丨,外人也不好证明或不愿证明,这样就必须拿出他二人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同丨居丨的物证,照片或录像资料才算是具有说服力的证据。”

  那女人说;“孟探长,我这次来就是想请你们帮助我拿到这样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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