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8-13 20:04
老帖三十多万点击的那个。 我是陈耀!
一个月前吧,我再此更新的,可能很多人认识我。
我这个人,我从不发誓,甚至不轻易发誓。
我记得,我写这个故事时,发誓了, 绝对不TJ.
结果TJ了一个月,其中有原因,我不想多解释,就是号被封.
开始被封了几天, 好象因为我刷了什么速度过快导致的。
后来又被封,我本以为号永远不被解除了。
昨天发现竟然可以回复了。
更重要的是,我的帖子没有被删除.
不更新最大的原因,我以为百度不让上传这类的文章,我想我就算写的再说, 到时被删除了,白写了,留点回忆价值都没了,不过,百度还算仁义.
还记得吗?TJ的时候,我出了几天远门,回来事务比较多,也不太爱写了也没什么时间。
不过现在生意都完成差不多了,我决定了, 我这次一气把这个故事完成.
绝不托泥带水了。
写完, 这个真实的故事, 真伪我不想多讲,不喜欢多回答.大家把这个问题留在心中。
但,我要说的是,的确是真事. 如果不相信,可以不相信,我没话要说。
废话有点多,下面是整个故事,我开始复制,我这个ID都认识吧, 别说我抄的哦。
开始复制原来帖子的文章,一直到最后,然后我再开始更新!
写这个东西,完全是娱乐,把自己曾经的精彩呈现出来,觉得有种成就感,或者是,释放一下,但,绝对不是炫耀.现在,提打架,都觉得丢人!
感谢支持我的那些人, 网络上的朋友.
还有,我强调一点,我写这个东西,绝对不是教坏什么孩子。
许多人就说我教坏小孩 .我也不认识他们教坏他们对我有什么好.
我只想说,打架,.混社会,靠的不实力,更大的是运气,记得,你有命,杀人都能杀出名,杀出钱,甚至不被抓。
你没那个命,打个架扣你十年. 信不信? 不是什么事都可以去模仿的。
社会,也不是那么闯的! 本分点,最实在!
日期:2010-8-13 20:06
"人在江湖,崎岖多变,行者千万,诸多沦陷"
"以身冒死,惊险不止,绝不放弃,扬名立万"
"泪水在心,鲜血若金,选择无悔,永不后退"
"长刀在握,左右陪伴,勇往直前,辉煌不变"曾经见香港那些大哥写了一些什么,我也模仿一下,但,不是写我自己. 是写,那些成功的人。
而且我,也没混混那种命.
在初中的时候,非常崇拜英雄主义,以染黄毛为荣,以学校正规发型为耻,以打架为荣,以学习为耻,以抽烟为荣,以上课为耻,以认识社会狠人为荣,以认识好学生为耻.等等,现在想起来十分的幼稚,我想许多孩子都和我一样,有这样的想法,但,他们未必去做了. 但,我却由一名普通的学生,变成了学校里的混混,所谓的"狠人",本以为如此到毕业就结束了,但,没想到,混水不能趟,越趟越深,最后加入了黑社会,一直到24岁那年,我才从这场黑暗的旋涡中逃出来, 现在想起来,真的是很幼稚, 现在走在大街上,看着那些染着黄毛,抽着烟卷,身上纹的乱七八糟的,青龙,鲤鱼的那些人,真是感到可笑,这些人以为自己多么的威风,曾经有个朋友,后背纹了一条青黑色的鲤鱼,只要不是冬天,他就将衣服扯到肩膀,一直露着后背,好象生怕别人不知道他纹了身, 现在想想,都一直笑. 对于我少年时期的无知,到现在,我觉得我在浪费生命,真的后悔. 但,这六年的经历,让我对人生有了新的感悟,也感受了许多人不能体验到的激丄情与伤害,更懂得了许多道理,让我不再错下去. 24岁以后还在道上的朋友,如果不能成为大哥,开跑车,住别墅的话,那你们混的真是悲哀, 因为,你们这一辈子,都被沦陷了...
日期:2010-8-13 20:08
年轻,就是需要热血,气盛的青少年们,多数是崇拜英雄主义的,更多的人想用自己这双手打出一片天地,想称王称霸,想成为现实社会中所谓的"大哥!"
去做的年轻人不少,成功的却寥寥无几.因为他们生错了年代,走错了方向,跟错了潮流.对于现在推行的和谐社会,无疑是那些打打杀杀小混混们的正义执法者.
但,天下没有不可能的事,只看你愿不愿意去做.路是自己选择的,选择了就不要后悔.
当我走上了这条不归路,再回头时,已经看不到来时的路...无奈的只能拼命的往前冲,铲除一切敌人,壮大自己,一直冲下去,虽然我不知道这条路到底有没有尽头,但,我不能放弃,因为我坚信只要冲下去,终究会逃离黑暗,迎接曙光的!
90年代中期,房地产事业如日中天,如同捞金.父亲,便是做这行的职业强人.
更是因为有了钱,外面包了人,与母亲离了婚!母亲去了外地,父亲忙碌于事业.
我被寄放在舅舅家.
父亲每月给我不少的零花钱,更是给舅舅一笔再我看来是天大的抚养费用.
市第七中学,有二十多个班级,每个班级六十多名学生
其实学校是个好学校,但,学生这么多,难免有几个称王称霸的,没想到的是,这所公认的好学校,却没培养出太多的好学生,走下坡路的学生越来越多,一共1300多名学生,中考入高中的只有400个,还有一些中游晃荡的,一些书呆子,剩下的,都不是什么好鸟。
入学两个月了,我的所有表现只能用普通形容,上学,放学!既不认真学习听课,与好学生交流,也不与学校里的名头混混们为伍.但,表现的普通,并不代表真的普通。
人的潜能是被激发出来的,但骨子里的狂傲却是天生的.我从小到大,不服任何人.
了解我的人更知道,我从不服输,也不崇拜任何人.但只有这些是不够的,在这个竞争激烈,残酷的社会中,想要获得成功,想要得到你想要的一切,是要付出代价的。
这个代价就是用汗水,努力,甚至鲜血换来的.
时间过的很快,眨眼间,第二月的月考来临了。
李万鹏是我在初中唯一,也是最好的一个朋友.我平时沉默寡言,有自己的一套行为作风,从来不与人主动接触,外人看我既低调也有些狂傲,甚至称为"装丄B",所以我并没交更多的朋友,我认为交朋好友在于精,有几个知心人足已!
我们中考都是按照成绩分的,以免好学生和坏学生被分到一起,发生抄袭.
一共30多个考室,1-40名的考生一个教室,41-80的一个屋,依次类推.
我和万鹏我俩真的很有缘,关系好,学生也都是那个熊样,被分到一个考室.
我们的考室在三楼,学校在未到时间内,楼内是不给开门的,学生都在操场上,铃声一响,呼啦一下,全部拥入楼内.十分的拥挤.
一般我都不会去和他们挤的,反正也迟到不了何必着急,我和万鹏等他们挤的差不多时,我俩才慢慢的走进了教学楼.到了三楼,没等进考室,我肚子忽然疼了.我看了万鹏说,你先进去吧,我去下WC,然后跑了进去。
真是让人头疼,尤其是要考试的时候,居然出这种事情,腿都蹲软了才结束,这个时候走廊里已经没学生了,我晃晃悠悠往考室走,看着准考证上面的字"李天耀,一年二十班,考室15,考号27".
无奈的嘟囔了一句:"看来这次又得往后掉了,考试前拉肚子,出师不利啊!"
这时没等我进去,就听见里面吵吵了起来,几秒后,噼里啪啦的打斗声,加上扔凳子的声音传了过来,我听后一惊,立刻跑了进去.
打架,不关我的事,但,我却喜欢看热闹,同时也喜欢凑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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