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回忆移民留美生活6年》
第29节

作者: thefellinib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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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0-08-22 14:45:05

  我有个朋友,父亲是做军事工作的,今年需要搬到菲律宾去。于是她推迟一年上大学,跟家里人一起搬去了,前两天才到达。她文笔很好,开了一个博客,我准备一直跟。能够有这样的机会去旅游,实在是太幸运了。
  就是看了她的博文以后,我才决定要继续更帖子。有时间的时候就写一点吧。不过上学以后就没多少时间读中文了,到时候语法啥的可能会很悲催,大家理解。
  下个星期就要搬到宿舍去了。房间比我现在的睡房还小,住两个人。
  话说楼主不是诚实的孩子……当初住房申请提交得比较晚,咱怕分双人房轮不到咱们,于是俺和食肉的朋友商量好了,发了一封信给学校,说亲爱的领导啊咱俩都是吃素的,饮食习惯比较相似(乱8一通),能不能给咱俩一个双人房……
  于是学校真的给了,双人房,在1楼,离微波炉很近。我们这件宿舍楼没有厨房,因为大多是一年级生,都到食堂去吃。我做的豆腐冰淇淋啊,豆腐寿司啊,豆腐三明治啊,拜拜……
  我跟舍友是朋友,在网上联系。她会带个小冰箱还有饮水过滤器等等,我要新买一个小型打印机。虽然学校图书馆允许打印,但半夜毕竟还是会抱佛脚,所以买个打印机比较方便,不用来回跑。

  然后就是买书,这边的课本很贵,一般都要100多,便宜的也要50+。学生大多都买二手书,因为就用一个学期,新的没有必要嘛。想订的话可以上亚马逊商城,不过也可以看看校内书店。
  刚才简单看了一下书单,发现有些东西不太明白。比如某些课本会附带CD啊等等,如果买带CD的二手书就会贵一些。现在还不知道需不需要这些额外的东西,所以准备见了教授以后再订书。听高一届的学生说,开学1-2星期订书都不会太晚。
  刚才先订了2本必要的,原本50-60的书,因为是2手的,降到20-40一本。质量良好,无马克无笔记,楼主很满意了,反正翻一个学期以后咱也会拿去卖掉。
  学校里还有收购笔记的营生!一学期一节课的笔记可以卖到20-30左右。楼主决定以卖笔记为目标,监督自己每天去上课、上课不准打瞌睡,争取打下/写下美丽无比的笔记!不过话说这是咱每学期必有的目标,从来没有实现过……

  咱有点想搬到离学校不远的公寓里去。如果幸运的话,住宿费可能会比住宿舍还便宜,而且自由些啊,不用老跟一群同龄的小P孩呆一块嘛。
  校网上允许学生发征舍友的帖子,楼主兜去看了,第二页就翻到一惊天动地的帅锅,人家租了一房子,已经有3个舍友了,缺个女生。楼主手贱,想联系……忍。
  不知道有没有必要开新帖?毕竟这贴的主题是回忆录嘛。而且啊,说实话楼主挺想要一个轻松些的环境,比如八卦或杂谈。
日期:2010-08-23 20:24:12

  楼主开博客了。国观对主题的限制比较多,8起来不爽快。所以生活琐事和照片都放在博客里,只会摘选跟此贴有关的内容贴到这里来。
  ──
  一直以来我都觉得自己在中美文化间徘徊。中国的历史、古典音乐和文学是我一辈子也割舍不下的,好像满世界跑了一圈以后再回到家里,总能找到心静的感觉。但世界太大,我不会允许自己被限制。留美的经历让我确确实实地觉得,有太多的东西可供我去探索,比如我一直向往的瑞典电子民乐文化,还有爱尔兰的门。

  11岁在英国时,我和娘俩人没有钱坐车,到镇中心的超市去买吃的,回来时经过高耸的天主教教堂,让人心静的墓地。那时我们要走很久的上坡路才能回家,总喘气。但那个时候丝毫不觉得苦,只觉得什么都很有趣,再累也是嘻嘻哈哈大嚷大叫地抱怨。那年的辛苦只有娘一个人才懂得,她去过餐馆打工,受过委屈,回来都跟我说。她读书读不下去的时候,我就写张字条贴在她床前鼓励她,这还是她说的,我都不记得了。她不写论文的时候我就特别开心,因为这样我就可以上网了。上网写NC的哈利波特同人,跟住在剑桥附近的一个中国女孩通信,通宵看福尔摩斯和基督山伯爵,夜猫子的习惯就是那时候练成的。娘她还带我去送过报纸,说是为了锻炼俺,要体验生活。别人送报都是开车去的,咱没车,满街满街地跑,把报纸塞到门里去的时候还常常被夹到手,被屋里古怪的老太太吓到。不过一切都是无比美好的。经过某条街的时候,还有老太太以为我和娘是姐妹,跑回屋里去给我们拿糖。那时候上学我都一个人走去,现在想起来我娘才觉得害怕,好在那时候没被人拐去咧。

  夏天的时候,娘带我去旅游。往北走到苏格兰,坐在火车上,咱打牌,吃牛角包,入眼尽是大片大片的农田绿地,不可置信地广阔美丽,美国都比不上。尼斯湖没有水怪,水却很冰凉,脚一踏进去,感觉整个人都被冻得飘起来。附近的小镇叫Inverness,那时我们还讨论,NND这镇名到底是该怎么读呢?从尼斯湖回来,咱错过了旅游车,就索性沿湖走俩小时的路回小镇。一路上都是遍地的菊花,楼主掐了一朵插在头上摆个pose,被娘骂,说你卖身的啊。然后呢然后呢,就是小镇上的教堂。不是旅游点,只是人们生活的一部分,比那什么巴黎圣母院真TM好看太多。

  去卢森堡看娘的朋友,半夜就在火车上过夜。娘的朋友开了家装潢很赞的中国餐馆,有四个小孩。八月里她们一家带我和娘到葡萄牙去参加婚礼。一路经过西班牙,在山顶上的一家餐厅吃午饭,往山下一看,水是透蓝透蓝的,像从水彩盒里漏出来的一样。
  葡萄牙的老头让我们住在他自己造的房子里。他们家算富裕的,在卢森堡工作,跑回葡萄牙消费。屋里总是有苍蝇,厕所里更是不得了。餐桌上方悬挂着一个糖卷条子,苍蝇不是想来沾吃的吗,沾啊沾啊,一群一群沾到糖条上,不动了,只有糖条还在晃啊晃。一家人坐在饭桌上,无比蛋定地吃饭……
  他们家养猪(楼主半夜翻栅栏去看过)还种西红柿。楼主去掐了一个,跟俺手掌一样大。正吃得无比欢乐,低头一看,一条绿油油蠕动着的虫子……
  娘说那年在葡萄牙见到天使了。是个二十岁左右的女孩,天生聋哑,金色的卷发,无比美好的笑容,跟老头的二儿子结婚了,生了一个忒可爱的小孩。
  然后呢然后呢,老头的小女儿说要带我们几个小孩去游泳。走在一条小路上,路边都是无名的花,气温很高,热浪是带着花香一起扑过来的。一边走一边抹汗,跟葡萄牙姐姐一起用蹩脚的英语聊天。走啊走啊,拐了几道弯,前面突然开阔了,一片宽实的麦田从身旁一直蔓延出去,那时候还是太阳落山的时候,橘色的光一漂,楼主就晕了……从麦田穿过去,边走边回头看夕阳。
  上次去纽约看Emilie Simon的演出,咱装13夹了个黑皮笔记本,还是去博物馆实习的时候人家给的。坐在又红又黑的酒吧里,楼主坐在角落写字,MD装得特文艺的样子,这辈子就干过那么一次,再也不干了。还是码字舒服,多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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