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晃晃》
第18节

作者: 闹市孤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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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刷地红了脸——女朋友?这对我而言可是一个耳红脸赤的称谓。我马上说,我们都是朋友的。我回头看到唯有高启坐在一旁神秘的抽烟,他正目光深遂地看着王婷。王婷说,我正是要通知大家,我要开始我的歌手生涯了,我已经在武汉的几家歌厅开始登台表演了,请大家有空来捧我的场。
  众人在一阵惊讶之后又是一阵乌拉的声音。王婷注定是一个特立独行的女孩,她舍弃好不容易考上的大学就是为了追寻她自己的歌手梦想吗?

  许多年后,王婷失踪后,边峰曾谈过这个话题,他认为我们之中,真正具有艺术家气质的唯有王婷与高启,他们都是可以为了自己的所想勇于舍弃一切的人,所以他们走在一起是自然的。而你——边峰指着我说,你注定是一个庸俗的家伙,所以王婷不选择你是自然的。
  李鸣也抢过话筒说向大家献一曲,众人鼓掌。他雄赳赳地走向前台,高唱“几度风雨,风度春秋,风霜雪雨搏激流,历尽苦难,痴情不改,少年壮志不言愁……”实话实说,他唱得真是不怎么样,但是胜在中气十足,脸皮较厚。边峰向他扔东西起哄,他仍然坚持唱完。边峰说:“别人唱歌要钱,你他妈的唱歌要命。跑调都已经到台湾了。”

  李鸣不以为然地说:“你懂过屁,我是创作型歌手,你们唱歌充其量是模仿秀,而我才是自己作曲。”
  众人无不为之绝倒,当然多年以后,李鸣即使是当上了所长也是如此,走到哪扯起嗓子就唱,人称歌厅一霸。边峰曾建议他用这招来逼供,只要他唱歌给嫌犯听,多半嫌犯受不了感染都会招供的。
  后来都一一上台献了几曲,边峰的女友花蕾唱的还是外文歌,我们一句不懂。因为不懂,所以都认为好。
  后来我们都喝高了,仿佛少儿时的岁月重回,开始闹着一团。事后想来,这也是我们在一起人数最全的一次,比如花蕾我们后来就很少见到。那晚她与边峰先走了,因为怕晚了学校宿舍关门。
  但是也是在这一晚,也宣告了我的爱情从来就没有真正到来过。王婷跳上了高启的摩托车,环抱着他的腰,高启向我们笑笑,长发在城市的夜空中飞舞着。他发动摩托车,哄动油门,车就如同佐罗的坐骑一样昂一下前首然后如箭般扎入城市的森林中,转眼被城市的灯海车流淹没。
  他们就用这种方式向世人宣告了他们的爱情!也宣布了我没有来由的失恋。我呆呆地站着他们消失,1996年武汉的冬天出奇的冷,城市开始下雪,雪花大如席,纷纷扬扬地扑向大地,欲盖住这个肮脏、寒冷而嘈杂的城市,仿佛也冰冷了许多少年的梦想。
  李鸣拍拍我的肩膀在耳边说:“别看了兄弟,我跟你一样,也失恋了!”
  歌厅中还有人在唱:“我的世界开始下雪,冷得让我无法多爱一些,冷得连隐藏的遗憾都那么的明显!我和你吻别,在无人的街,让风痴笑我不能拒绝,我和你吻别,在狂乱的夜,我的心等着迎接伤悲!”
  我无人吻别,因此也法知道伤悲是否也是一样的?是年我们都只有20岁!但那一刹那,我们已然长大!

  (本章完,请关注武汉晃晃接下来的故事之<饿狼传说>)
  日期:2007-5-14 20:38:11
  感谢各位的支持!从今天开始<武汉晃晃>第二部之<饿狼传说>的连载!希望大家仍然支持!
  武汉晃晃之<饿狼传说>
  一

  城市就是一个巨大的赌场,每个人都在不停地以自己的方式下注,底牌没有亮开前谁也不知道自己的选择是否正确,问题的关键在于当你知道选择错误时,却已经输得无翻身之地了,比如年轻的岁月和你已经走过的路,某种程度上说,我们总是在用“青春赌明天”。
  我很小的时候是想做一个威风凛凛的人民丨警丨察,将坏蛋们一扫而光;也曾幻想自己是一个千里独行的侠客,能遇上一个聪明而美丽的女侠客开始一段惊天动地的爱情。但是我长大后最终成了一个人们眼中可耻的混混,而对于与我产生爱情的女子,人们都认为是女流氓——如果这也算是爱情的话。
  许多人说英雄不问出身。但是事实上许多人的一生都跟生世有关。李鸣他爸是丨警丨察,所以李鸣也成了丨警丨察;曾继来的爸爸是一个工人,所以他成了一个工人;边峰的爸爸是一个知识分子,所以边峰能上大学;我之所以后来成为一个混混,这难道也与我的父亲是肖虎有关?
  小时候粮道街的很多人听到肖老虎的名字都吓得浑身发抖,小孩子如果不听话,大人们会说再哭就让肖老虎来抓你。小孩子们就惊恐地四处张望,仿佛黑影中真的有一只老虎会突然冲了出来吞了他们。但是肖老虎一次也没有出来过,他只是一个存在于人们想象中的传说,也成为了许多混混们的榜样人物。但是我认为肖老虎应该是一个混蛋,他生了我就没有一天带过我,而且还让我一直生活在他的阴影之下。

  许多年之后今天,我也成了许多小混混们的传说,有一天我开车带边峰到大东门去办事,在停车时碰到路边一个骨瘦如柴的青年,他马上作痛苦状倒在地上。接着突然就围上来几个奇形怪状的小混混,他们目露凶光,恶狠狠地要我赔钱。我竟然有些适应不过来,我惊讶地问他们这样老掉牙的游戏怎么还在玩?
  这是一帮注定成不了什么气候的小混混们,还在嚷嚷着快点付钱私了算了。我为这个城市年轻一辈的混混们不思进取而有些伤心。我问你们的老大是谁,让他问我要钱。一个头发染成黄草一样的家伙居然这样说:你听说过饿狼肖水生吗?他就是我们老大。在旁边一直站着的边峰终于受不了哈哈笑了起来,我也脸皮发烧。边峰的笑使这帮混混很生气,使他们很丢面子,为首的黄头发狠狠地打了边峰一掌,将他的眼镜打得飞了出去。

  我不能打电话叫人来,他们会一哄而上把我也打了,因此我只好付给了这帮混混2000元。他们拿了钱就鬼一样马上消失了。
  这是一次让我难堪的经历,我又花了2800元为边峰重新配了一付眼镜,他戴上新眼镜后还揶揄地对我说一帮小鬼打劫了阎王哦。我也大为感慨,这帮小混混居然打着我的旗号劫了我的财——这世道真的是变了。
  1995年的时候,我高中毕业没能考上任何大学,在毕业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不知道干什么,毕业就意味我的失业。所谓城市中的黑道已经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还没有成建制的组织,无非是一帮无所事事的青年聚在一起打架闹事。谁打架狠、谁更无赖些谁就是老大。此时在粮道街一带最出名的混混就是花和尚、胡标、张华等几个了,还有一个就是高启了。高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也是混混们学习的榜样。他是一个有着艺术家潜质的混混,这也是为什么他英年早逝的原因——混混要有政治家的厚脸皮和企业家的黑心肠才能成功,艺术家是成不了事的,不过他的故事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仍然是胭脂路的传奇之一。后来,想当作家的边峰想发掘高启的故事,有一段时间天天与我泡在一起打听高启的事,把我烦都烦死了,我差点叫我的小弟们揍这家伙一顿。

  我之所以成为一个混混——当然,我现在是企业家,正准备花些钱找点门路当上区人大代表(这是后话,先不提)。我的成功与高启早期的帮助密不可分,因此每年这个死鬼的忌日,我都会为他上一炷香,而且在那天我绝对不会行酒色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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