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晃晃》
第24节

作者: 闹市孤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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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生尤物吴山青家境贫寒,又因为生不逢时,尽管美若天仙,也不可能有更好的出路。所谓“更好的出路”,是指被某大腕看中斥巨资将她包装成歌星或影星。或者被某大款包养成为笼中的金丝雀能把自己的青春卖个好价钱,而摆在吴山青面前的只有两条路。一条是成为流氓团伙黑道枭雄们的玩物,始乱而终弃;一条是沦落为地下暗娼靠零碎出卖肉体换取为数不多的报酬。张华早就盯上了她,而她也乐意接受这么一个很“威风”的男朋友。高启有一次和我一起放学,在路上看到吴山青上了张华的摩托车还抱着他的腰,露出雪白的大腿。高启狠狠地吐了一口痰说,操他妈的,好逼都被狗日了。

  好B是否都狗日了其实与我关系不大,好比我后来也开了一家洗脚城,有来自各地的年轻漂亮女孩子们都不比当年的吴山青差,她在此可以与任何一个男人上床(当然有时并不在床上),而肥头猪脑的男人们只需付上几佰元就可以了。这是一种嫖客、**和我都皆大欢喜的合同的关系,而当年的张华却因为想搞好B连累了我。张华不知怎么的,突然又看中了祝娟,可能他认为祝娟比较活泼开朗,好上手吧?

  祝娟看来是一个没心没肺的人,成绩虽一般,但是人缘好,包括与谁都敬而远之的吴山青都很好。吴山青因为与流氓谈朋友害老师被打,所以在学校谁都不跟她玩,只有祝娟跟她玩。因此吴山青有时也约祝娟参加一下她与张华的活动。张华大热天买雪糕什么的也给祝娟、王婷等几个漂亮女生一份,但是只有祝娟接受了,还笑着对张华说谢谢。这就让张华这个家伙有了一种错觉,认为祝娟是否也喜欢我呢?

  我偷偷地警告祝娟不要跟张华走那么近,但祝娟总是不以为然地说不就是吃他2块钱一根冰糕么,要不你给我买啊。我就脸红无语,我是穷孩子,每天过早的钱都是任红霞省下来的,我自然是没钱给她买2元一根的和路雪的。祝娟看着我涨红的脸格格地笑,你是不是吃醋了啊!然后她的脸也红了。
  在高考前几天,学校放假,说是让学生们放松一下紧张的神经。那天晚上祝娟拿着两张票过来约我去工人文化馆跳舞,我本来不想去,可是她说这算是我们毕业前的最后一次了吧。我就去了,一去果然就出事了。
  票是吴山青给她的,而吴山青的票自然是张华给的,所以这晚张华也在,吴山青也在。张华一直表现得很有礼貌,他还对我说,我们能不能交换一下舞伴啊。我吱唔着不知如何答应,哪知吴山青已经扑了上来,牵起我的手把我拖向舞池。我一直盯着祝娟与张华他们,吴山青在我耳边格格地笑说,你是不是很喜欢祝娟啊。我红着脸说当然不是了。许多年后我常常向一个女孩子说:我喜欢死你了,但是我们却不再脸红,仿佛在说:我要去上厕所。年轻时我们总是红着脸否认喜欢女人,此时其实是真喜欢。而年长时总是笑着说我喜欢你,其实根本不喜欢。

  吴山青说那好,我帮她介绍一个男朋友好不好,就是张华的兄弟张刚怎么样。我说那怎么行,祝娟还是学生。吴山青又格格地笑,手指悄悄地捞我的胳膊,她贴着我,阵阵香风逼人,她的脸近在咫尺美艳惊人,她的胸部高耸,而我和她的距离有时还小于她胸部的海拔,这对当年还是处男的我是一种莫大的诱惑。她说你其实长得蛮帅的,只是我们同学几年好像接触都不多啊。

  我说你多的是人接触,我排队只怕也要等到明年吧。吴山青笑得花枝乱颤赞扬我说话真幽默。她作为一个高中生,她实在是跟一部三级片的名字一样“正是蜜桃成熟时”,但是花开早发必早谢,在她30岁时已经形容枯槁,因为毒瘾缠身,已经丝毫没有当年校花的风采了。更奇特的是她居然有一个女儿,更为奇特的是她的女儿居然喊李鸣“爸爸”,反倒成就了李鸣的一世英名。这是后话,大约10年才会发生,而我们都不是先知者,所以我们就只能接受下一秒发生的事。

  一秒钟后,突然听到祝娟一声尖叫,哭着向我这边扑过来。我头皮一麻,知道羊在狼家中做客迟早是要出事的。祝娟哭着说张华这个臭流氓,然后就泣不成声。
  跳舞地人都停下来看着我们,吴山青一刹那就明白了怎么回事,她骂张华你就是狗改不了吃屎,丢不丢人啊。张华抡一巴掌就打在吴山青粉嫩的脸上。吴山青向他扑过去,张华一脚又将她踢翻在地。
  当张华再次动手时,我一拳已经打在他的眼睛上,张华被我一拳打倒在地,愣了半天。张华爬起来说,你这个小狗日的是反了天了,老子早就看你不顺眼,还敢打我。自然,那一晚又是一个惨痛的经历,张华的4、5个手下一拥而上将我按在地上一顿饱打,我奋力反击,奈何双拳难敌四手,我受伤不轻,有一只眼睛肿了二个月后才消肿。

  后来此事传到学校,大家都说我和张华争风吃醋引起了斗殴,各种版本传得沸沸扬扬。好在考试马上开始了,我带伤上阵,头晕目眩,出了考场我就知道我不可能上大学了。任红霞在家哭了三天,我为此很内疚。而吴山青则干脆连考试都不参加了,而祝娟也发挥失常,只考取了一所外地的二类大专。
  那天在鱼场挨完揍,浑身湿淋淋地回到家,任红霞和一个女孩子回过头惊讶地看着我一身落魄的造型。这个女孩说:肖水生,你这是么样搞的哦!
  我也惊奇地看着她,说,咦,祝娟,怎么是你啊?
  日期:2007-5-16 8:07:34
   武汉晃晃之<悄然长大>

   八
  能打人与会挨打是混黑社会的两项基本技能,能打人能帮助你确立江湖地位,能挨打昭示我能经受挫折。在整个80年代,谁的拳头够硬谁就是道上混得最好的大哥,到了90年初期,拳头不再是决定因素,就跟毛主席他老人家说的一样:武器是决定胜利与否的重要因素,但是不是决定因素,起决定因素的还是人!
  1983年严打之后武汉的混混们经历了第一次大洗牌,这是次被动的大洗牌。在90年代武汉的混混们面临了一次大洗牌,一大批依靠拳头说话赫赫有名的大哥们要么落网要么被时代淘汰,这次是一主动的自发的求变,因为他们也不能不被市场大潮的所冲击。他们留下势力空白迅速被新一代的资本市场接管,许多先富起来的一帮人利用雄厚的资金开始渗透到黑势力中,许多老大被抓的混混们在短暂地惊慌失措之后又重新找到了自己的老大——那就是钱!道上有名言:没钱?没钱鬼跟你玩!

  张华基本是一个异类,据说是单亲家庭出生的他从小就没人管教,属于有娘生没娘教的这种人。在小学时,我们还同过一段时期的学,当我们还在读初中时,他就出来混了,不过那时他只是一个小偷,到我们高中时,他的身边倒是聚集了一大批牛鬼蛇神,张华开始做起了小头目,他进拘留所对他来说绝对比他回家的次数要多。据说李鸣的爸爸曾送他上过一段时期的工读学校,结果他带跑了班了几个学生,丨警丨察们对他毫无办法。不过,张华还是对李鸣爸爸挺敬畏的,并喊李鸣的爸爸为李叔,李鸣气得不行,一直到他自己丨警丨察时抓了张华,张华还在对李鸣说:李叔当年对我说了,要给我一个机会的。气得李鸣差点吐血。

  我们上高中时,一直苦苦挣扎在混混底层的张华终于找到了一个组织,那就是选到了臭名昭著的“花和尚”做自己的老大。他是昙华林人,原是一铁匠,生得粗黑凶狠,花和尚当然只是一个外号,因为颇有梁山好汉鲁智深之勇,他还有一个爱好就是喜欢泡妞,故江湖人送此尊号。他是既肖老虎后粮道街一带最有出名的混混,曾经一把砍刀迎战街口道一带徐军团伙,打得徐军的手下们十几人鸡飞狗跳,因此一战成名,手下小混混众多。

  张华加入了他的团伙,成为他手下最为得力的干将之一,但是张华显然是投错了老大。俗话说,朋友妻不可欺,但是花和尚看中了张华的女朋友吴山青,非让张华献出来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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