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孕被公婆以死相逼离婚后,我做了已婚前夫的情人》
第4节

作者: 敏敏儿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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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磊磊和我复婚,我同意把绵绵的孩子还给她啊,我真的赞成,只要我能达到复婚这个目的。
  并且我完全赞成磊磊付给她抚养费。
  至于磊磊给我的钱,其中每月3000元是完全合法的,是我们离婚协议书上面的,不用返还,他给了我10万装修款,我可以还给磊磊(是还给磊磊,不是还给绵绵),至于磊磊和她离婚的时候财产如何分配,如果精神赔偿,这是磊磊的事,我不干涉。
  你觉得我这么做可以吗?

  日期:2011-01-26 14:15:57
  当我知道绵绵怀孕,我让磊磊告诉绵绵我们想让她代孕,但是磊磊告诉我,不能告诉她,因为磊磊的母亲对他说如果告诉绵绵是让她代孕的,绵绵很可能会打掉孩子,如果告诉绵绵,她就马上再割腕。当时距离磊磊母亲割腕才几个月,大家还有严重心理阴影,所以磊磊就不敢告诉绵绵真相。
  日期:2011-01-26 14:41:44
  我们几个人就像追尾的三辆车。
  绵绵是第一辆车,我和磊磊是第二辆车,磊磊父母是第三辆车。
  原本三辆车都在停在那里,并且有一定的距离,第三辆车突然发动撞到第二辆车,冲击力太大,第二辆车停不下来,就撞到了第一辆车。

  如果交警来判决,肯定是第三辆车负责赔偿第一辆车的损失。
  日期:2011-01-26 15:06:53
  如果是磊磊在这里发帖,你们可以说让他补偿多少给绵绵。现在是我发帖子,我没有娶绵绵,也没有让绵绵生孩子,所以我不会补偿绵绵,补偿绵绵那是磊磊的事情。磊磊让我别管这件事,他会处理好。
  所以请大家不要说让我补偿绵绵这话。我要做的是把10万元他们婚内财产还给磊磊。
  日期:2011-01-26 15:14:34
  我们离婚的时候,磊磊还不认识绵绵呢。我们离婚的财产如何分配是我和磊磊的自由,这个不叫转移财产吧。
  我就是跟他上床,我也没有义务补偿绵绵啊,你去看看婚姻法有这么补偿吗?就算是出轨,也只能找配偶补偿。
  日期:2011-01-26 15:37:19

  我不认为我是小三,如果我和磊磊的离婚是我们双方自愿或者一方自愿,那么离婚后他再婚,我和他在一起,我算小三。我们离婚是被逼的,我们双方都不愿意,那我就不是小三。
  当然,如果完全按照法律来论,我算小三,但是在我和磊磊的心目中,我们不是婚外情,不是出轨,也不是什么小三。我们还是和过去一样有着美满爱情的一对夫妻。
  日期:2011-01-26 16:20:04
  关于补偿绵绵的问题,我和我儿子的亲奶奶谈过,她答应帮我安排,不过这件事不是一下就办好的,现在也不急,还有10个月。
  儿子的亲奶奶是退休的地厅级干部,以前在外地某市工作过多年,提拔过不少人,在那里的县里的收入不高的单位安排一个事业编制难度应该不大,她已经打听过了,有人愿意帮忙。

  儿子的亲奶奶愿意帮我的忙,是为了儿子有个对他视如己出的继父。
  这件事因为还没有确定,所以我没有和磊磊谈过。
  日期:2011-01-26 17:20:59
  我设身处地的为绵绵想想。如果我是绵绵,首先我不会让自己婚前怀孕,我会做好避孕措施,不管男人如何哄骗我(我说这句话不是说磊磊哄骗绵绵),我都会婚前怀孕,就算是出现什么意外情况,我也会在72小时内吃紧急避孕药。我和原配丈夫在婚前同丨居丨过一年,所以这方面我很清楚。
  就算是怀孕了,如果男人明确对我说他不爱我,我肯定不会结婚,因为这样的婚姻我不会要。

  日期:2011-01-26 18:05:48
  磊磊目前和我还有一个计划是继续找人代孕,我们那时的代孕计划被他妈妈的自杀打断,现在我们准备继续找人代孕,还是用试管婴儿的方式,用他的精子和我的卵子。我和磊磊都是独生子女,我们还可以生一个。
  如果这个孩子出生,绵绵的孩子,她想带走就带走吧。
  日期:2011-01-26 20:24:12
  再婚生二胎需要哪些条件?
  婚前一方或者双方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婚前生育过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
  (二)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三)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日期:2011-01-26 22:08:48
  磊磊和绵绵上床,让她怀孕并让她生下孩子后再离婚,其实我也觉得有点卑劣。你们不要以为我是赞成磊磊的做法的。
  我爱磊磊,他再卑劣我都爱他,他就是个十恶不赦的男人我都爱他,他再坏,我都希望和他复婚。

  日期:2011-01-27 02:38:14
  刚才在QQ上与磊磊深谈了一次。是磊磊先谈的,我也根据帖子里大家的建议说了我的想法。
  磊磊的主要想法是我们还是继续找人代孕,一次不行就找两次,两次不行就找三次,总会成功的,现在公婆有了孙子,可以稳住他们了。他说等我们有了孩子,绵绵如果想把儿子带走就带走吧。
  我想到帖子里大家都认为应该把孩子还给绵绵,我觉得大家说得很有道理,所以我同意了他的看法,这两天准备再联系代孕。
  日期:2011-01-27 10:08:10

  在以下两个前提下,我的很多具体做法还希望大家提出建议和意见。
  一是我和磊磊复婚,二是我名下的财产不会用来补偿绵绵。
  这两条是没有商量的,其他具体处理方式,还有待完善,希望对绵绵母子伤害减到最小。
  日期:2011-01-27 14:33:27
  再说一次,我绝不会拿我名下的财产补偿绵绵。
  不过如果磊磊选择绵绵,我希望磊磊幸福,我可以送他一套房子。这个前提是磊磊和绵绵一起生活,如果磊磊和我在一起,我肯定不会拿出房子补偿绵绵的。

  麻烦大家在这方面就不要劝我了。磊磊又让我别管补偿的事情,他自己会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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