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相亲路,心力憔悴!》
第21节

作者: 不知在何处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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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0-09-10 09:44:38

  (77)
  感谢天涯的朋友们捧场,每每看到有的留言非常开卷有益,有的跟帖让我茅塞顿开,还有的发言虽不中听,但也不无脾益。非常感谢你们,在这里我给你们鞠躬了!
  你们的鼓励是我继续写下去的动力,尤其是看到有人牺牲休息时间看帖,还抽出时间点评,让我非常感动。本来想就此打住,但还有那么多的故事没有讲完,其次,也是想把这个帖子完善好,给不幸的朋友和正在走向不幸人生的朋友,提供一点点侧面参考的价值。
  看到有人说我在对待前妻的态度上失之偏软,我不想辩解什么。只是想说,不管这个人犯了多大的错误,这个人在你还无名的时候与你生活了一场,还为你生了一个孩子,就凭这点,你人性中的黑暗怎能不光明?!

  另一个就是小胡。人生的道路中有许多岔路口,许多人都走着走着就迷失其中,细细思想,我那个时候,正处在家庭失败和事业停滞的阶段,人的根本性还没有确立,也就是说什么都在一种乱的状态下,处理这种事情是有失偏颇的,我点我承认。她缺乏冷静,我少了坚持,才导致如此结果。
  小仲,我宁愿认为是老天与我开了个大大的玩笑。也许有人认为我是天生的一个情种,但我也要继续生活下去,我不停地寻觅,就是要找一个生活伴侣,在这个过程中,大家都看到了,林林总总,要是心理素质不好的人,大多会被击倒。
  在我这个帖子里从始至终贯穿了坚持这样一种理念,如果人生时时处处多一份坚持,那么我们好多人的命运都将会有所改变,而不是现在这个局面。
  如果我坚持,我也不会把前妻推到家庭之外;
  如果我坚持,我与小胡会突破各种障碍,走到一起;
  找到了这个人生密钥,我仿佛明白了一切,我想说,这不是宿命。
  我坚持,才与现任LP有了一份美满的婚姻
  我坚持,才与天涯上各位网友有了一份真诚的交流

日期:2010-09-10 09: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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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我想说明,我写这个帖子是真人真事,就是发生在我身上的,我不是那种为别人捉刀的写手,那这个帖子也不是哪个网站的广告和软文,我允许所有人质疑。如果个别人认为是那你就别费精力了,看看其他风花雪月的帖子,别在我这上面浪费时间和唾沫了,好吗?
  前段时间较忙,更新速度稍慢了些。今后我力争每天都有新帖,如果我来不及,会让LP顶上来,与相当年龄的网友交流融会。她的思想比较新,不在我之下,只是请对她宽容一些,不要伤她自尊便可。
日期:2010-09-11 16: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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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LZLP星美言论:
  LZ昨天出差,委托我上站打理,我可是得到授权的哦。呵呵。
  人与人之间最大的区别就是在于有没有想法。站在我这个角度上,有时候我想跳出家庭高高在上地看LZ与我这个家庭及他前妻之间到底是怎样一种关系。我看啊!看啊!眼睛渐有迷雾。就像我刚给“都安国”的回帖一样!他的帖子我有看过,是他先出轨,她老婆后出轨,对出轨这样的心路历程,我没有感受,只是感觉这类人没有一个清晰的大脑,不知道要做什么?做了后有什么后果,还没有想清楚。人生真的不能胡来和重来,人生没有如果,若我们如动物般,便没有什么苦恼和忧心,以我看LZ的前妻,她与如这位网友一样,深受良心和道德的双重遣责。对!现在是轮到他们对自己的折磨了,生不如死,纠结往复。

  我了解我的老公,所以并不担心他与前妻为了孩子或是他们之间的爱情而去复婚。以前我半真半假地问过他,他说,你觉得我会吗?我答:不会!男人感情重要,面子也重要,感动更重要。我不能否认,国家一直提倡的男女平等,正因为一直在提倡,所以表明男女并不平等。表象上地位有提高,但归根结底,女性是男人的从属地位,无论任何环境任何国度。
  我与他的前妻至今没有通过电话,我无从知道她的想法,从内心来讲,我是同情她的,如果国度国情允许,我宁愿我们三人生活在一起,让老公好好照顾她和孩子,下半辈子过的不要太苦。这也是我经常给她寄东西的初衷之一,我对她没有恨,有的只是同情而已。一般来说,离过婚的普通女人是很不幸的,尤其是离过两次婚,简直比黄连了。所以大家在天涯上对她不要再口诛笔伐了。
  最近在学校看《婚姻保卫战》,有些东西值得借鉴,如家庭的经营,爱情的保鲜,责任的捍卫。让我对婚姻有了新的想法,虽然我现在这个家庭情况是个特例,老公半路出家的感情,但我仍然有信心维持好并始终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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